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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是豬肉消費的高峰,隨著春節消費旺季的到來,豬肉消費將會增加。農業農村部於12月9日發布通知,要求從2020年12月中至2021年2月中,在全國開展為期2個月的嚴厲打擊非法屠宰生豬專項行動。
因為新冠狀動脈疾病的爆發讓我們時時刻刻處於高壓之下,食品安全不敢放鬆。整條通告看下來並沒有提高農民自己殺豬的違法性,但看到對於屠宰企業的支配地位予以肯定,那麼私宰豬也應該屬於違法性行為。
而且農村不管是自己養的豬還是買來的豬,如果要屠宰,最好的辦法就是送到屠宰場,而且要經過檢測才能屠宰。而且這樣的話,鄉下殺年豬的場景可能很難看清,如果家離屠宰場很近還好,如果是下山殺豬再拉上來可能更是費勁。
私屠濫宰,違法屠宰有什麼好處?可以肯定的是,首先是要阻止病死豬肉流入市場,其次是要切斷不良商家以次充好以求暴利,以及要減少汙染源,減少中間的銷售環節,變成養殖戶-屠宰場-批發市場/零售點。但如果監管措施得當,並且直接來自農場和銷售市場,那麼高貴的豬肉就會夭折,而沒有天價的豬肉。
這次打擊屠宰違法行為行動,希望不會一刀切,老百姓自己養的豬,雖然防疫流程沒有記錄,但為了自己的安全和豬苗的健康生長所有疫苗都打過了,至少比市場上賣的豬安全。假如一切豬都不能自己宰殺,一刀切禁止,那麼春節就少了年味,「殺豬」成了記憶,「殺豬」成了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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