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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
一位叫牛宇虹的女士火了
不僅名震民航界
今天還登上了微博熱搜
而且還佔了兩條
她為什麼會火?
這還要從13日的一篇微博說起
7月13日,微博認證為編劇的博主「李亞玲」發微博稱,她於12日乘坐中國國際航空有限公司CA4107次航班從成都前往北京時,一名自稱「國航監督員」的女性乘客與同機旅客發生言語衝突。
航班落地後,首都機場警方上機帶走相關人員調查近7小時。
因為這位監督員的電話舉報
飛機上的幾名乘客
在航班降落下飛機後
被迫接受各種調查作筆錄
滯留7個小時
該事件迅速引發廣泛關注
馬上就有網友提出質疑
這名「監督員」什麼來頭?
機組和機場公安的處置是否合理?
13日下午2點39分,國航在「李亞玲」微博下評論表示:國航從未設置「監督員」崗位,也從未聘請任何外部人員擔任「監督員」。
國航回復後,李亞玲又連續發布幾條微博,公布第二段現場視頻。
小編找到一段視頻,大家可以聽一下部分現場狀況:
李亞玲表示,當天上午發出視頻後,國航小秘書發來私信詢問手機號和機票號,表示會調查,但沒了下文。
不過隨後,立刻有網友翻出舊聞打臉:國航曾發過類似國航監督員的相關聘書。更有網友曬出2011年6月國航頒發給名為「郭晟Carson」網友的社會監督員的證書。
網友@郭晟Carson 指出:
國航社會監督員的期限一般是一年,好像實行了一段時間就停止了。這個也不是什麼職位,是來監督航空公司提高服務質量的,不是對其它乘客指手劃腳的,有人拿著雞毛當令箭了。
據業內人士透露,目前絕大部分航司已沒有社會監督員這一職位,即使有也是名義上的。無論是內部監督員還是社會聘請的監督員,也只是對客艙服務有監督的權利,對於旅客行為並無權幹涉,更不應大聲斥責。
13日晚,國航官方微博刪除了國航「國航從未設置『監督員』崗位,也從未聘請任何外部人員擔任『監督員』。」這條微博評論。
而在7月13日深夜
李亞玲在微博再度發聲
曝出自稱「監督員」的女子是國航
客艙服務部辦公室的牛宇虹
「這不是她第一次了,劣跡斑斑,裁判文書網可以看到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的行政判決書(2014)三中行終字第1253號,顯示此人曾因同樣的事情大鬧首都機場,被行政拘留5日。」
據查證發現
2013年牛宇虹曾在首都機場辱罵民警
被處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還有網友扒出了
內容來自新京報「我們視頻」,已獲授權
7月13日晚間
李亞玲在微博中透露
已有國航有關部門的負責人
聯繫她表達了歉意
14日晚 國航回應了!
7月14日晚,國航宣傳部部長徐彥純稱:
「大鬧機場的女子是國航員工,但並不是所監督員。牛某某隻是普通員工。她曾經是一名空姐,因患有精神疾病,很久都不工作了。她這種情況也沒辦法參加工作,也沒辦法解除勞動合同」。
對於這件事和這位牛女士
網友心中還有諸多疑惑
@饕餮yoyo2006 :
說實話,國航說她精神病人我真信了,就那在飛機地鐵公交車上吵架的狀態,一看也不是什么正常人。
@姚先森的娜小懵 :
我很好奇,精神病人可以隨意走動嗎,可以獨自乘坐公共運輸工具嗎,出行不需要家屬陪同嗎,萬一她病情發作做出傷人的事怎麼辦?
@北京莫西:
國航明知她有精神病,還允許她獨自乘坐飛機?
@擁有的是幸福:
那問題來了,機場扣留那幾個乘客的理由?
@一百一十八_days:
有病報警還能把其他人滯留7小時也是牛!
@領班大廚:
我不知道@中國國際航空 處於何種原因到目前也不能正面回應本次事件。
網友的有些話講得不無道理
精神病患者真的可以獨自坐飛機?
也像李亞玲之後發的微博說的
尤其熟悉飛機構造的病人,萬一趁人不備去開緊急艙門、或是有別的極端恐怖行為,所有人無辜陪葬是不是就「善良」了?
最新進展
今天上午(15日),李亞玲發微博表示,已就此事與國航進行了溝通。溝通結果為,此事已由公安部門處理,國航對旅客的不愉快體驗道歉,但沒有進行賠償,而且也無法阻止包括牛某某在內的精神病患者繼續登機。
小編在中國民用航空局官網查詢到一則《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內運輸規則》。
其中第三十四條規定:
文章來源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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