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所謂的國航「監督員」大鬧頭等艙事件登上微博熱搜。
事件的公開主要來自一位乘坐國航CA4107航班的頭等艙乘客@李亞玲 的微博自述,大意是一位自稱「國航監督員」的女士,在這個航班上指責其他兩個玩手機的乘客不顧整個飛機幾百人的生命安全,危害了航空安全,並在飛機落地還在滑行期間電話報警,同機的幾名乘客被迫接受警方調查,時間長達7小時。
13日下午2點39分,國航在「李亞玲」微博下評論表示:國航從未設置「監督員」崗位,也從未聘請任何外部人員擔任「監督員」。
國航回復後,李亞玲又連續發布幾條微博,公布第二段現場視頻。
李亞玲表示,當天上午發出視頻後,國航小秘書發來私信詢問手機號和機票號,表示會調查,但沒了下文。
不過隨後,立刻有網友翻出舊聞打臉:國航曾發過類似國航監督員的相關聘書。更有網友曬出2011年6月國航頒發給名為「郭晟Carson」網友的社會監督員的證書。
網友@郭晟Carson 指出:國航社會監督員的期限一般是一年,好像實行了一段時間就停止了。這個也不是什麼職位,是來監督航空公司提高服務質量的,不是對其它乘客指手劃腳的,有人拿著雞毛當令箭了。
據業內人士透露,目前絕大部分航司已沒有社會監督員這一職位,即使有也是名義上的。無論是內部監督員還是社會聘請的監督員,也只是對客艙服務有監督的權利,對於旅客行為並無權幹涉,更不應大聲斥責。
13日晚,國航官方微博刪除了國航「國航從未設置『監督員』崗位,也從未聘請任何外部人員擔任『監督員』。」這條微博評論。
而在7月13日深夜,李亞玲在微博再度發聲。曝出自稱「監督員」的女子是國航,客艙服務部辦公室的牛宇虹,李亞玲還在微博中表示牛宇虹有多次類似事件記錄:
「這不是她第一次了,劣跡斑斑,裁判文書網可以看到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的行政判決書(2014)三中行終字第1253號,顯示此人曾因同樣的事情大鬧首都機場,被行政拘留5日。」
據查證發現,2013年牛宇虹曾在首都機場辱罵民警被處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7月13日晚間,李亞玲在微博中透露,已有國航有關部門的負責人聯繫她表達了歉意,雙方已經約定星期一(15日),到國航總部溝通此事。
7月14日晚,國航宣傳部部長徐彥純稱:「大鬧機場女子是國航員工,並不是所監督員。同時,徐彥純表示,牛某某曾經是一名空姐,但已離開空乘崗位,「她這種情況也沒辦法參加工作,也沒辦法解除勞動合同」。
網友評論:
近日民航局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客艙秩序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強調,航空公司要細化工作機制和預案,保證有效履責;要正確處理投訴,保護正常履責。在細化工作機制和預案方面,航空公司應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強化機組協同和內部空地配合機制,明確如對旅客採取進一步措施時的取證和事件調查要求;對於不配合管理、拒不聽從指令的情況,應果斷採取中止行程等有效措施。在正確處理投訴方面,航空公司要綜合考慮運行中的實際情況,進一步完善旅客投訴意見的管理方法,保證機組成員特別是客艙乘務員敢於履行客艙安全管理職責。
自2018年6月首批限乘、限飛「黑名單」公布,民航局共發布13期限飛名單,有超過1萬人被限飛。
此外,根據《公共航空旅客運輸飛行中安全保衛規則》第四章第二十一條,對於飛行中「違反規定使用手機或者其他禁止使用的電子設備的」,「應當口頭予以制止;制止無效的,應當採取約束性措施予以管束」。而 「飛行中「,是指航空器從裝載完畢、機艙外部各門均已關閉時起,直至打開任一機艙門以便卸載時為止。
小編還是那句話,乘坐公共運輸一定要保持良好心態,其次絕對不可以做出任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最新消息:
今天(7月15日)上午,「國航監督員」事件發布者、編劇李亞玲與國航進行了面對面溝通。
中午,李亞玲在其微博上公布了上午與國航交流的內容。李亞玲認為,這一事件並非普通乘客間的糾紛,國航作為服務提供者,有管理責任。
李亞玲質疑,7月8日,牛某某在北京飛成都的CA4194航班上已經出現了從經濟艙前往頭等艙騷擾乘客事件,機組人員按規定應予上報。因此她表示,除了相關部門通報的黑名單,航空公司在管理制度中也賦予了機長有拒絕承運不宜乘坐飛機者的權力。
李亞玲在微博中稱,國航表示,機長的確有這個權力,但當時牛某某的表現正常,公安機關也沒有認定她不宜乘機。如果她再次乘機,只要看上去沒有明顯異常,機長也無權拒絕她乘機,無權要求她出具精神狀況正常的證明。因此,李亞玲對乘客安全如何保障提出質疑。
民航機長孟斌在接受新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根據民航相關規定,無成人陪伴兒童、病殘旅客、孕婦、盲人、聾人或犯人等特殊旅客,只有在符合承運人規定的條件下,經承運人預先同意並在必要時做出安排後,方予載運。傳染病患者、精神病患者或健康情況可能危及自身或影響其他旅客安全的旅客,承運人不予承運。「但是旅客買票,他不說,航空公司也不知道是精神病人。」
孟斌認為,如果確認旅客有精神方面的問題,按照規定,航空公司可以拒絕承運。
國航相關負責人表示:通過調查,我們發現,這位女士有精神疾病,是國航一位因為身體狀況早已沒有從事實際工作的員工。在這種情況下,出於對個人隱私的保護,我們暫時沒有回應。
國航相關負責人表示:確實牛某某在飛機上有言辭不當,但是這跟她個人身體原因聯繫起來,應該取得公眾的理解和諒解。
國航相關負責人:正是基於牛某某身體狀況的原因,國航認為此事不適合在公共平臺回應,所以採取與李亞玲女士電話溝通的方式,把牛某某的情況跟她做了介紹,希望能得到李亞玲女士的理解和諒解。
我們當時也跟李亞玲女士溝通了,希望她暫時先不要公布牛某某的相關情況,李亞玲女士也承諾了,在我們見面之前,不再發布新的信息了。在此過程中,我們與李亞玲女士多次溝通,因為涉及隱私,請不要公布牛某某的情況。但遺憾的是,李亞玲女士最終還是公布了,包括牛某某甚至其家人的一些情況。國航對她的這一做法不認可。
部分來源:新京報、封面新聞、新聞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