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注「與主同行」,傳承「現代真理」
註:以下文稿為視頻講道參考文檔,故內容與講道不完全一致 彼前2:24「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他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就得了醫治,這是指什麼呢?我們要時刻默想耶穌的十字架,這樣我們就會非常感謝耶穌所作的犧牲,我們的心就會逐漸變成非常聖潔。大家可能都讀了《歷代願望》,沒有讀過這本書的人,不可能稱為復臨信徒,要特別著重閱讀耶穌在客西馬尼園和釘十字架的內容。如果我們靜靜地默想耶穌的十字架,我們心裡的罪就會一點一點地被清除。每當我們默想耶穌的十字架時,我們的罪病就會逐漸得到醫治。我們因仰望而得到改變。上帝是以他的愛來感化我們,上帝通過感動我們的內心來拯救我們,他並非威脅或逼迫我們接受他的拯救。
「他被掛在木頭上」。耶穌可以非常容易地赦免我們的罪,為什麼要替我們死呢?我們必須承認上帝對罪所作的估計,而這估計是沉重無比的。惟有髑髏地才能顯明罪的可怖的惡性。惟有通過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死,上帝的律法才能得到成全。十字架是上帝的律法根本不可以廢除的證據,也就是說正因為上帝的律法是不可更改的,所以我們的罪必須有一個贖價(來9:22)。如果上帝的律法是能隨意改變的,耶穌又何必釘在十字架上呢?正因為律法是不能改變的,違背律法的罪必須要付出代價,所以耶穌為我們背負了這一代價,只有這樣才能有赦免。
但是只有無罪的一位替我們去死才有價值,除了耶穌之外,能擔當我們的罪、代替我們去死的,在整個宇宙中再沒有了。哪怕是派遣成千上萬的天使替我們去死也不行;而且這麼做還會有一些問題:魔鬼控告上帝是非常自私的、只知道自己而不知道別人,如果上帝派遣天使來擔當人類的罪的話,魔鬼對上帝的控告也就得以成立了。
耶穌為什麼來到這個世上呢?為了(在十字架上)向世人展現上帝的愛,這是他來到世間的最大目的。另一個意義是什麼呢?以人的身份證明上帝的律法是可以遵守的。耶穌降生的時候取了與我們一樣的罪的本性的身體,他不是擁有亞當夏娃犯罪以前的身體,他所接受的是經過四千年犯罪墮落之後的人性。關於這一點,在希伯來書第二章有記載,而且預言之靈也多次提到。
〖許多人說,上帝的律法已經無效,而且人要遵守其中的規條是不可能的。如果這種說法是可信的,那麼,亞當為什麼受了犯罪的刑罰呢?《先祖與先知》3章
如果律法真能更改的話,人類就可以不靠基督的犧牲而得救了;但基督必須為墮落的人類捨命,這一個事實足以證明,上帝不能取消他律法對人類的條款,並且證明罪的工價乃是死。
上帝的律法既與上帝自己同樣的神聖,所以只有那與上帝同等的一位,才能為違犯律法的人類贖罪。《先祖與先知》4章
這表現上帝品德的工作,在宇宙之間只有一位能做:只有明白上帝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的基督,才能將上帝的愛表現出來。
他取了我們的人性,經過我們的人生歷程,……他的生活證實:我們遵守上帝的律法也是可能的。
耶穌基督用他的人性接觸人類;同時用他的神性握住上帝的寶座。作為人子,他給我們留下了順服的榜樣,作為神子,他給了我們順服的能力。……「上帝與我們同在」是我們從罪惡裡被救出來的確據,是我們有能力遵守天國律法的保證。《歷代願望》1章〗
我們回到耶穌的十字架。耶穌在客西馬尼園開始承擔我們的罪孽、經歷這種痛苦。耶穌背著他的十字架上到各各他,中間暈倒了幾次。每當他跌倒的時候,羅馬的兵丁就來鞭打他。當時鞭子的頭上有一個帶刺的小鐵球,所以耶穌身上所有被打的地方都是皮開肉綻。不單是鞭打,而且還給他帶著荊棘冠冕。猶太曠野長著那種帶刺的荊棘,刺非常長,他們就用這個編成一個冠冕,戴在耶穌的頭上,他們能是輕輕地放上去嗎?而是隨意地有力往他頭上一扣,使荊棘的刺都扎入耶穌的頭部。並且他們嘲笑、辱罵、戲弄耶穌。
大家仔細想一下,此時此景耶穌是怎樣禱告的呢?路23:34「當下耶穌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可以理解,耶穌一直在反覆地這樣為仇敵禱告。當羅馬兵丁給他戴上荊棘冠冕時,耶穌也是為他們禱告:「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耶穌背著他的十字架到各各他,他每跌倒一次,兵丁們就拿鞭子抽打他,那時耶穌也是不斷地禱告:「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耶穌一被釘上十字架,就有幾個壯士把木架舉起,使勁地插進掘好的洞裡,使耶穌受到劇烈的痛苦,但耶穌沒發一句怨言,基督仍在禱告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
這正是上帝的忍耐,我們的上帝正是這樣的一位。所以,我們每個罪人都有希望。我在默想十字架的情景的時候,在我內心裡就會生出一種希望:我所侍奉的上帝原來是這樣的一位,上帝為了我能作出這麼大的犧牲,難道不能最後拯救我嗎?上帝是始終不變的。我每次想到耶穌的十字架的時候,罪就會逐漸從我心裡出去,這樣一位愛我們的主,我怎能再去傷他的心呢?
耶穌掛在十字架上,有血從他刺傷的兩鬢流下,汗珠如血點從他額頭冒出。他的手和腳流出的鮮血,一滴滴地落在十字架下的巖石上。雙手釘穿的傷口因身體的重量而開裂。當他的心靈在世人的罪擔重壓下喘息時,他的呼吸越來越急、越來越深了。在這極度的痛苦之中,基督還為仇敵禱告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
當天使們在天上驚訝地望著這種景象的時候,他們全部明白了:原來真的是撒旦在誘惑我們,原來上帝是這樣的一位,他們就看明了光明之君與黑暗之君的區別。十字架向世人和天使顯示上帝的品德,蒙救贖的人們和那些未曾墮落的生靈,都要把基督的十字架作為他們的科學和詩歌。眾天使摘下他們的冠冕,也放下他們演奏的樂器,他們都向耶穌敬拜。上帝從來不用他的強權去徵服人,他是用他的愛來感化人,這正是我們上帝的形象。我們若經常默想耶穌的十字架,我們教育子女的方法也會改變。
〖基督為他的仇敵所獻的祈禱,包括全世界,包括從世界的起頭直到其末了的一切罪人。每一人都負有釘死上帝兒子的罪。赦罪之恩也白白賜給每個人。「凡願意的」,都可以同上帝和好,並承受永生。《歷代願望》78章〗
他「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Himself bore our sins in His own body)。耶穌用他自己的身體來擔負了我們的罪。如果我們犯罪的話,我們的身體就會有一種反應,我們就會有一種罪疚感,罪疚感的表現有很多,可能是心驚肉跳,或者感到非常可怕而顫抖,有時會出一些冷汗。我們的主耶穌親身擔當我們的罪的經歷,正是親自忍受了犯罪以後所有的後果。這並不是一種形式或象徵,而是真實地把我們的罪當作他的罪而感受到罪的後果。
不單是這樣,而且耶穌承受了我們的罪帶來的所有的刑罰。不要理解成耶穌只是象徵性地這麼做了,事實上他是真正擔當了我們的罪。大家都記得耶穌在十字架上大聲的喊叫,可15:34「申初的時候,耶穌大聲喊著說:『以羅伊,以羅伊!拉馬撒巴各大尼?』(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為什麼離棄我?)」這樣的呼喊是很不平常的,因為他真正地完全體驗到了罪的後果和罪的刑罰。當時耶穌自己完全成為了罪,他看到的是上帝對罪惡的憎惡與憤怒,他完全感覺到了被上帝所離棄。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感受,正像將來那些惡人被硫磺火所滅之時的感受一樣,也就是沒有絲毫的上帝的慈悲,而只有上帝的憤怒,當時耶穌體驗到的就是這樣的情形。
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禱告時,念及自己因擔當人類的罪,以至與天父隔絕,心中感到無可形容的痛苦,他就昏厥在地,快要死了。天父便差遣一位使者從他座前出發,去使這位神聖的受難者剛強有力,並使他振作起來踏上血淋淋的道途。最後耶穌在十字架上那可怕的六小時之內,他喝盡了人類禍患之杯最後一滴苦汁。
大家要知道,耶穌並不是像別的犯人一樣被十字架上的釘子奪去生命的,他的死不是像別的罪犯那樣被釘以後慢慢精疲力竭而死。我們要明白,耶穌的死和被棄絕是因為我們的罪。當時耶穌大聲喊叫,便低下頭死了,耶穌是突然間氣就斷了(太27:50,路23:46);慢慢死的人沒有力氣這麼大喊。耶穌不是因為十字架的釘子而死的,他因為承擔了罪的後果和刑罰,心臟破裂而死。
如果我們的憂慮非常深,到一定的地步,血管就會破裂;達到極限的話,心臟也會破裂。心臟破裂以後,血液就會充滿整個胸腔,然後慢慢凝固,血清和血細胞就會分離,血細胞沉澱下來是紅色的,血清在上面是淡淡的。耶穌因我們的罪,突然心臟破裂而死。
那時正是星期五預備日,安息日快到了。法利賽人和祭司們認為不能當安息日把罪犯掛在木頭上,以免幹犯安息日,所以他們就想讓罪犯儘快死去,以便趁早把屍首移走。大家想一想,他們把設立安息日的主釘在十字架上以後,他們想趕緊回去守主所賜的安息日,這是多麼可悲的一件事!很多信徒們就是這樣守著自己的安息日,他們一邊犯很多致死耶穌的罪,又一邊從形式上去守耶穌的安息日。於是兵丁來把與耶穌同釘的兩個人的腿打斷。這是什麼意思呢?被釘在十字架上的人是被兩個釘子釘在手心上,整個身子往下墜,結果呼吸非常困難,所以他們只得儘量用腿靠釘在腳上的釘子支撐起身體;大家想一想,這是多麼的痛苦;為了不讓犯人呼吸而促使他們死去,兵丁就拿著很粗的棒子打斷他們的腿骨。
約19:33-35「只是來到耶穌那裡,見他已經死了,就不打斷他的腿。惟有一個兵拿槍扎他的肋旁,隨即有血和水流出來。看見這事的那人就作見證,他的見證也是真的,並且他知道自己所說的是真的,叫你們也可以信。」祭司和官長們見基督已死,甚為驚愕。因為在十字架上釘死是死得很慢的;要斷定被釘者的生命何時完全停止是不大容易的。人被釘在十字架上,六小時之內就死去,是前所未聞的。祭司們要查明耶穌是否已死,就叫一個兵拿槍扎入救主的肋旁。從所扎的傷口中,流出來清濁分明的兩股液體,一股是血,一股是水。所有看見的人,都注意這事,約翰則明確地記載了此事。這樣,在醫學上也可以證明耶穌是心臟破裂而死的。
耶穌是為什麼死的呢?其實那真致耶穌於死命的不是槍扎,也不是十字架的痛苦。他臨死的瞬間發出的「大聲喊叫」,以及從他肋旁流出來的血和水,說明他是由心臟破裂而死的。他的心因受精神的劇痛而破裂。由此可知,他是被世人的罪殺死的。所以每當我們仰望耶穌的十字架時,我們就應該悔改;看到上帝的兒子這樣擔當我們的罪而死的時候,我們要真正地悔改。
腓2:6-8「他本有上帝的形像,不以自己與上帝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耶穌「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他從天庭降下來成為人,而且耶穌是帶著肉體的軟弱來到這個世上。我們可以怎麼說呢?就像是人變成螞蟻一樣,而且是病弱傷殘的螞蟻。大家仔細想一想,這是什麼樣的情景呢?
我跟大家說說我的一次經歷。大約二十七年前,我們生活還有一定的困難,我妻子在醫院上班做護士,那時我做文字布道的工作,也印刷一些文字材料。但是有一天我一本都沒有賣出去;我挨家挨戶去賣一些材料,有很多的人連門都不給你開,他們只是從門上的貓眼裡往外看你,然後看到你是這樣的一位,理都不理你。所以那一天我非常失望,渾身無力,然後回到家裡。
當時我住在公寓裡,正想開門的時候,突然看到門底下有兩行螞蟻在爬。一隊是往裡進去的,一隊是從我的房間裡出來的,進去的一隊是黑的,出來的一隊是白的。我想看一下到底是怎麼回事,就開門進去,我的視線就跟隨這兩隊螞蟻,過了走廊,過了臥室,過了餐廳,到了廚房,又到了廚房的臺子上,最後到了櫥櫃裡。我打開櫥櫃一看,那些螞蟻都爬進了一個打開蓋的糖罐裡。它們進去的時候是它們本來的顏色,是黑的,但是當它們出來的時候,一個螞蟻背了一塊糖,都是白的。所以在我的房間裡有兩行螞蟻,一行是黑的,一行是白的。
我本來心情不好,當時看到螞蟻我就想:這些螞蟻想偷白糖,也不到富人家去偷,卻跑到我家來偷,怎麼到我這麼窮的家來偷白糖呢?我開始生氣地用腳碾它們,一下就殺死了很多隻螞蟻。但是馬上我就想起了那些佛教徒是不殺生的,而我作為基督教的牧師隨意地殺生,我覺得這樣不好。我就拿掃帚把那些死螞蟻全部掃到了一起,準備倒在垃圾桶裡。
那時我忽然又想起了一件事,好像有人對我說:「你啊,應該變成一隻螞蟻,你看到這些螞蟻進到別人家裡隨意讓人踩死,你就變成一隻螞蟻吧,然後你到它們中間,你去救它們吧,不讓它們隨意地被人踐踏,去告訴它們這個道理,好好引導它們,免得它們被人踩死。」當時我想,這怎麼可能呢?像我這麼聰明、這麼有智慧的人啊,我怎麼能成為一隻螞蟻呢?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但是隨後我又想起一件事,上帝的兒子變成人的經歷可能正是這樣;原來這就是耶穌基督對我們的愛,那時我就重新想到了這個問題。
《證言精選》第一卷第42篇「基督所受的苦難」,大家一定要仔細讀它。耶穌在十字架上,他是這樣禱告的:「天上的父啊,我離開了天上的寶座,而變成了人類,並且成為人類的我現在要捨去我的生命,而永遠地死去。」
救主臨死之時所受的痛苦憂傷,真是古今所無!這種天父不喜悅的感覺,使他的苦杯格外苦。基督在十字架上斷氣得這樣快,並非因為肉身的痛苦,乃是因為世人罪惡的重壓,及對於天父怒氣的感覺所致。天父的榮耀及支持已離了他,傷心絕望之情使烏雲黑暗重重壓迫著他,從他蒼白顫動的口唇中,迫出了痛苦的呼喊:「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為什麼離棄我?」(太27:46)
那時魔鬼來到他的身邊說:「耶穌啊,如果你現在死的話,你就成了我的俘虜,再也不能到天國裡去,你就沒有任何希望了。你知道你現在所做的是多麼愚蠢嗎?雖然你這麼經受苦難和死亡,但是沒有人會因此得到拯救。你看看世人們,有哪一個人對你的死表示感謝呢?甚至你的門徒們也都跑掉了,現在有誰認為你的犧牲可以給人類帶來拯救呢?」
這位正在斷氣的上帝聖子,甚至也被疑惑之念所襲。他不能看透至墓門之外。他沒有那種從墳墓出來,作勝利者,及天父要嘉納他之犧牲的光明希望。世人的罪及其一切慘痛,使上帝聖子傷感至極了。在這駭人幽暗之中,他所能感到的,只是天父的恨惡罪、及罪的刑罰乃是死而已。他受了試探,深恐罪惡在他父的眼中是這樣的可憎,以至他不能再與其愛子和好。這種以為自己已被其父永遠丟棄了的兇惡試探,使他在十字架上發出了扎心的呼喊:「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為什麼離棄我?」(太27:46)
這正是基督所受的苦難。但是最後耶穌決定了自己的命運,路23:46「耶穌大聲喊著說:『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給你手裡!』」也就是耶穌捨棄了他本有的上帝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最後在十字架上甚至連做人的資格都捨棄了,而選擇了永遠的死亡。「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在基督斷氣痛苦之際,因為上帝從前所給他愛子的嘉獎與悅納的保證被取消了,信心及指望就為之戰驚搖動。世人的救贖主這時只好憑靠著以前堅固他的證據,即是他父曾悅納他的勞苦及喜悅他的工作。在他臨死痛苦之時,在他捨棄其寶貴生命之際,他只有本著信心靠賴自己素所樂從的父。在他左右,並沒有清楚明亮的希望曙光鼓勵他。四圍的一切都是沉悶迫人。在天地為之同深悼惜的駭人幽暗中,救贖主飲盡了那神秘之苦杯,不留餘滴。他甚至對於自己將來必可得勝的光明指望及信念,也感到渺茫,便大聲喊著說:「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禰手裡。」(路23:46)他熟悉他父的品性,及其公正,慈悲,和大愛,因此他全心順服,把自己交在父的手中。在天變地動的大混亂中,那些驚奇的觀眾,都聽到了這位「髑髏地之人」的斷氣遺言。
靈魂不滅的學說是對耶穌的十字架的否認。耶穌的痛苦並不是表面上的,耶穌在十字架上親自嘗了死味。耶穌的十字架代表他對世人的愛,「由於我真的愛他們,所以我替他們去死也是可以的、也是願意的」,這正是耶穌的十字架。我們要不斷地默想這件事情,這樣我們心裡的惡念就會出去,罪惡就會從我們身上出去。我們要時常仰望替我們擔當罪孽的耶穌,他是我們的救贖主。
比方說,在美國有一個罪犯,這個罪犯所受的刑罰是被鞭打五十次,脫下衣服,跪在眾人中間,然後由一個施刑者來鞭打他五十次。
我在軍隊的時候也被打過,長官們要我趴下,我就趴下了,他們當時是拿著一個棍子打我,我疼得在地上打滾。但長官說:「起來」,「再趴下」,然後又打,我又在地上打滾,長官命令我再趴下,一直這麼打。這樣挨完打,我進去洗澡時,自己都不能脫褲子,是我的朋友給我脫的。我的屁股被打得皮開肉綻。這樣被刑罰以後,兩個多星期我都不敢坐下,只是趴著睡覺。我有過被打的體驗,所以我知道那實在是疼啊!
在美國有一個罪犯,他要在眾人面前脫下衣服,受鞭打五十次。我現在問大家,你們自己拿出錢來買張飛機票,從中國到美國,然後去取代那個罪犯的位置,替他受刑罰,有沒有人願意?一個也沒有嗎?其實我也不願意去做這件事。即使給我再多的錢我也不會去,因為我知道那是多麼的疼啊;並且在眾人面前多麼屈辱,就是去死我也不去做這件事;不單在眾人面前受辱、受刑,而且還得拿不少的錢去買機票,我堅決不去做這件事。
但是把這故事換個角度想一想,假如這個罪犯是我的女兒,是我非常愛的獨生的女兒,那麼應該怎麼辦呢?大家知道我會怎麼做嗎?我馬上就去,無論怎樣都要湊夠錢,越快越好,馬上就飛過去,然後我會這麼說:「警察啊,不要打我的女兒,我代替她受這個罪,還是打我吧。」我是有這樣的心情的,因為我愛我的女兒,為她做什麼都可以。
上帝對世人的愛就是這樣。也是為了讓我們世人理解上帝的愛是怎樣的,這個世上一直有父母生養兒女。耶穌看到我們因為自己的罪而走向滅亡,他心中不禁動了無限的憐惜之情,所以耶穌說:「天父啊,我替他們去死吧!」這正是耶穌的十字架。在這樣的大愛面前我們能夠說什麼呢?
當我們進到聖所的外院,我們就能完全明白耶穌的十字架,我們就會被十字架所感動。在宰殺祭牲獻祭的時候,這個罪人就會理解祭物所預示的十字架的含義,就會明白以後彌賽亞怎樣來代替自己的罪而變成祭物,那時,他再也不會有去犯罪的心情了。這就是上帝的救贖,真正的赦免就是這樣。
我在小時候,有過這樣的經歷。起初我家非常富有,我爺爺是一個部長,我父親的事業也很成功。但是後來到我上中學時,我父親的事業破產了,當時非常困難,連房子都被別人收去了,有時吃的東西也沒有了。那時我母親就拿出以前富有的時候積攢的一些金銀手飾,她每次拿一樣出去當了,然後換回糧食吃。她每次當這些東西都是領我一起去的,所以我非常了解我母親的手飾存放在何處,又是賣給哪家店鋪。
有一次,小朋友們來找我一起到海邊去玩,只要每人拿出一些錢就可以了。那時我真是想去,但是我身上沒有錢。突然我腦海裡想起來了,在媽媽的衣櫃裡面有一個戒指。這個誘惑我的念頭一直湧現出來,儘管我與它爭戰,但是這個誘惑越來越大,後來我的腳就不自覺地向那個衣櫃走去。雖然我心裡想「不行啊,怎麼能偷媽媽的東西呢」,雖然我很明白我這麼做是犯罪,但是由於我非常想跟他們一起去海邊玩,在我心裡「不可以偷」的聲音沒有大過「去海邊玩」的聲音,罪還是主管了我。
我打開了衣櫃,翻開衣服,看見了有個戒指,我就拿出來了。雖然沒有人看見我,但是我的心砰砰直跳,而且出些冷汗,心裡非常害怕。我迅速把它揣在兜裡,整理好衣櫃,然後立即跑了出來。我到了市場當戒指的地方,把東西拿出來給那位女老闆。她看著我:「今天怎麼你自己來呢?怎麼你媽媽沒有來呢?是不是你媽媽很忙,叫你自己來的呀?」我沒有辦法只好點頭。她就點了錢給我。
我拿著錢跟朋友們一起去玩了三天,真過癮啊。大家知道在犯罪的時候,有短暫的快樂,但是過後我們就會感覺到快要死了一樣。我們的錢都花光了,又要回到家裡,在往回走的時候,我的腳就像千斤重一樣,我的心裡非常害怕。
過了一段時間,我家又斷糧了,又到了我母親拿出一件手飾到市場去典當的時候。她對我說:「走吧,我們到市場去。」我沒有辦法就跟她去了。到了那個典當鋪,我母親把一點金子拿出來,那位女老闆一邊稱金子一邊說:「啊,上次我給你孩子的錢你收到了吧?」我心裡說:「這人真煩,你怎麼能說這件事呢?」當時我真想找個地方鑽進去。我母親問:「你說的到底是怎麼回事呀?」女老闆就跟我媽媽解釋說:「上個月不是有一次你讓你兒子來當了東西嗎?我把錢都給他了,讓他回去交給你,你全部收到了吧?」這時候我媽媽知道了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我的心砰砰直跳,我想:這下完了,如果媽媽回去跟爸爸一說,非得打死我不可。我非常懼怕,只想逃跑。為什麼呢?因為我犯罪了。但是我母親這麼回答那個老闆:「是的,謝謝!」
我不得不跟媽媽一起回家去。從市場回到我家要路過一個小山岡,步行大約要三十分鐘。以前每次跟母親去市場回來,因為買東西了,總是高高興興地拉著她的手回來。但是那一次我不敢靠近我媽媽,我讓她在前面走,我離她一段距離,在她後面這麼靜悄悄地跟著。如果我們不悔改的話,我們就不能與上帝同行。當時我母親什麼也沒說,我也是一樣,半個小時我們兩個人一句話都沒說,就這麼回到了家裡。
正好我父親在家,我一看我父親在家,心裡更緊張了。但是我母親什麼話也沒說,還是像往常一樣。第二天也是什麼也沒有說,過了三天還是什麼也沒說,她一直沒有跟父親說起這件事情。而且對我也像從前一樣,「你餓不餓,想吃什麼?」每天早晨早早地為我預備好早飯,讓我吃飽了去上學;等我放學回來時,又問我:「今天在學校裡有什麼事情嗎?在學校冷不冷啊?趕緊洗手來吃飯,你是不是想吃一些餅乾啦?」她還叫著我的名字說:「你知道我是愛你的。」
那時我的心完全軟化了,我這個作惡的兒子開始悔改,我來到母親的面前,低著頭說:「媽媽,對不起,原諒我吧!」我母親一下子抱住了我,她就說:「是的,我都知道,那天我看到了你因自己犯錯誤所受的負擔。雖然我想狠狠地說你一頓,但是我看到你已經感受到了罪的後果,所以我沒有再對你說什麼,我只是等待著你能夠自己來找我。我的兒子啊,你再也不要做這樣的事情了。」我就對我母親說:「是,我再也不做了。」後來我再也沒有去做那樣的事情,因為母親的愛。
主耶穌的十字架正是這樣。「上帝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上帝不是要我們懼怕他而悔改,而是在十字架上向我們展現了他的愛。上帝的兒子親自來到這個地上,當時的人們是那樣厭棄耶穌,甚至把他釘在十字架上,但是即使是這樣,耶穌還是以他的義與我們的罪交換。認識到上帝的愛而深受感動,然後我們才能真正地信靠上帝;在我們仰望十字架的時候,我們心裡的罪就會出去,我們就會變得樂意順從上帝;這正是我們的救贖之路,這正是聖所外院的經歷。以前的以色列百姓們每天獻祭的時候,他們能理解這一點;現在的我們通過耶穌的十字架同樣能明白這一點。
▼ 若以上視頻無法打開,請點擊「閱讀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