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6年7月8日電 /美通社/ -- 浙江衛視於7月6日發布聲明,公開宣稱浙江衛視是「中國好聲音」節目名稱的合法權益人(「中國好聲音」為 Talpa 全球熱門節目「The Voice of」 在中國已播出的一至四季的名稱),Talpa 對此表示不能認同。
浙江衛視的聲明內容異於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的最新裁決,即責令燦星製作及其相關方立即停止在歌唱比賽選秀節目的宣傳、推廣、海選、廣告招商、節目製作過程中使用包含「中國好聲音」、「the Voice of China」字樣的節目名稱及相關註冊商標。同時,Talpa 注意到,浙江衛視《中國新歌聲》的官網 (voice.zjstv.com) 仍將往季《中國好聲音》用於宣傳。
Talpa 再次對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的裁決表示感謝。法院於7月4日駁回了燦星製作的複議申請,決定維持其6月20日做出的判決,責令燦星製作及其相關方立即停止使用包含「中國好聲音」、「The Voice of China」 字樣的節目名稱和相關註冊商標。
Talpa 將密切關注浙江衛視更名後的節目。對於浙江衛視此次更名為《中國新歌聲》的事宜,Talpa 會考慮進一步回應。
Talpa 將攜手唐德影視,持續致力製作正版授權的《中國好聲音》第五季,並逐步擴展合作領域,為廣大中國觀眾帶來更多優質的電視節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