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成忠案一開庭,就休庭,昨天禹建華案一開庭,又休庭,無辜者計劃群有人笑稱我「一休哥」,開一庭休一庭。
這雅號有點意思,我就笑納了。
稍稍盤算,我的案件休庭率還是挺高的。馬彬案,被告人信息沒核對完就休庭;孔祥文案,幾開幾休;胡楊案,休庭一年多了;蘇州假藥案,通知開庭還沒開庭就休了……
當然不是律師刻意阻止開庭,律師以時間衡量費用,時間越長,成本越高,誰不想速戰速決,哪個律師願意自已的案件拖得那麼長呢?
事實上,這是律師提出的辯護理由,尤其是程序性辯護的理由所達到的辯護效果。
11月19日(周一)晚19:30,我作客知無知大講堂:為程序正義而鬥爭,就旨在探討程序性辯護。知無知系著名的終身副教授諶洪果先生發起,三年多了,終於有機會前往。
通過辯護導致休庭,我舉幾個案例。如禹建華案,再審發回重審,公訴人宣讀起訴書,法官決定圍繞起訴書指控進行審理,檢察院指控濫用職權罪,兩筆共280萬,而原一二審認定玩忽職守罪,涉及49萬,我們就再審發回重審的審理範圍提出異議,認為再審只能就原審認定的事實、證據、法律適用進行審理。法庭休庭後認為確有爭議,需要研究後再決定,遂休庭。
又如,王成忠案,我和肖之娥3月份介入之後,就一直提出遼源中院自審庭長不合適,勸法官,勸檢察官,找領導,但都勸不住,非得審,最後則因此休庭了。
此種情形,多數是因為程序性辯護。而蘇州顏未來涉嫌假藥案,則是因實體辯護,我和曾澤東律師認為不構成犯罪,法檢審慎考慮而臨時休庭。
休庭,當然不是目的。「一休哥」的目的,顯而易見,是為自由而辯,促進案件的順利解決,實現正義。
徐昕
2018/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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