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5日,13部門聯合發布《關於支持新業態新模式健康發展,激活消費市場帶動擴大就業的意見》。《意見》指出,積極培育新個體,支持自主就業。進一步降低個體經營者線上創業就業成本,提供多樣化的就業機會。支持微商電商、網絡直播等多樣化的自主就業、分時就業。這項政策的出臺無疑給很多微商以及相關領域的從業者打了一針強心劑,對於微商品牌香爵的推廣人員來說也是如此。
香爵究竟是一款怎樣的品牌?旗下的眾多產品,不論是已註銷的,還是還沒註銷,為何大部分都遭到過責令改正?香爵公司因何遭到廣州市白雲區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行政處罰?相關獎金制度該如何解讀?香爵為何屢遭投訴?
產品問題,責令改正
據相關宣傳材料介紹,香爵是全國綜合能力最強的集產品研發、生產、推廣、服務為一體的日化微商品牌。該品牌的經營主體廣州香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香港博慧欣瀾集團旗下以微商模式運營的子公司,也是國內唯一一家以珍珠胎盤液為原料的化妝品公司,該公司依託大明集團,致力於護膚保健產品的研發和生產。
經查,廣州香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於2014年12月30日,法定代表人徐國賢,股東有徐國賢(大股東)和何雲華,註冊資本1000萬元,據2019年度報告顯示,實繳出資額為0元。
2016年時,該公司曾被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越秀分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數個月後方被移除。
在公司管理層方面,集團董事長為何嘉宣,集團公司總裁為史華,香爵公司董事長為徐國賢。
接下來,我們先來了解一下香爵旗下的這些產品存在著怎樣的問題。經查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平臺,我們發現「香爵沙棘多肽凍乾粉套-沙棘多肽凍乾粉+沙棘多肽溶媒液」曾因超3個月內未攜帶資料到屬地所進行備案檢查而被責令改正。
「香爵多肽補水靚膚凍乾粉套-多肽補水靚膚凍乾粉+多肽補水靚膚溶媒液」、「香爵肽肽多效眼部精華液」、「香爵提拉緊緻賦活面膜」(已註銷)、「香爵小分子煥顏補水膜」等產品遭到責令改正的原因則是企業不配合非特備案現場審查工作。
遭到過一次責令改正的產品還有「香爵多效醒膚膏」、「香爵小薇臉煥顏約會水」(已註銷)、「香爵草本幼顏嬰兒液」(已註銷)、「香爵優養植潤保溼BB霜」(已註銷)、「香爵優養植潤保溼水」(已註銷)、「香爵優養植潤保溼乳霜」(已註銷)、「香爵陽光潤養噴霧」(已註銷)、「香爵水姻緣保溼肌底液」(已註銷)、「香爵煥顏修護肌底液」(已註銷)、「香爵凝萃緊緻肌底液」(已註銷)、「香爵凝萃緊緻肌底液」(已註銷)等將近三十款產品。
「香爵休養生息舒緩膜」、「香爵休養生息煥顏膜」、「香爵休養生息補水膜」、「香爵草本幼顏嬰兒液」、「香爵薰衣草男士滋養沐浴露」(已註銷)、「香爵薰衣草男士控油護根洗髮水」(已註銷)、「香爵薰衣草護膚乳」(已註銷)、「香爵薰衣草女士美肌沐浴露」(已註銷)等產品則曾先後遭到責令改正兩次。
「香爵薰衣草女士多效滋潤洗髮水」(已註銷)更是曾遭到過三次的責令改正。
虛假宣傳,屢見不鮮
對於其旗下的產品,香爵方面的誇大宣傳也不是一次兩次了。
比如「香爵醒膚膏」,宣傳圖片稱該產品具有以下八大功效:痛經不適、緩解頭痛、腰腿疼痛、頸椎疾病、發燒不適、緩解頭暈、蚊蟲叮咬、燒傷燙傷。
而實際上,這款名為「香爵多效醒膚膏」的產品屬於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根本不可能具有治療疾病的作用。
再比如「香爵草本幼顏嬰兒液」,宣傳材料為該產品標註出了「亮白肌膚,淡化斑點」的功效。實際上,不論是美白還是祛斑,這兩種功效對應的產品都應該是祛斑類的特殊用途化妝品,並不是非特殊用途化妝品。
還有「香爵小V臉煥顏約會水」,這款非特殊用途化妝品也被包裝出了特殊用途化妝品才能宣傳的美白功效。
除了化妝品,香爵對外銷售的產品種類還有食品,再以「香爵沙棘凍幹全果粉」為例,據宣傳圖片介紹,該產品對於延緩衰老、止咳化痰、消化不良、食積腹疼、胃痛、腸炎等病症都有所功效。
而實際上,該產品屬於普通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為SC10665432400019,類別名稱為固體飲料,品種明細為果蔬固體飲料,並非保健食品,並不具備保健功效以及治病功效。因而,上述的這些廣告宣傳行為都將涉嫌違反我國《廣告法》的相關規定。
到了2020年2月,該公司終於因廣告違法行為遭到了廣州市白雲區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行政處罰。
違法廣告,行政處罰
據相關行政處罰決定書披露,經查明,2016年5月,當事人為獲得更好廣告效果,吸引更多消費者,在其公司網站上對「香爵小V臉約會水」進行廣告宣傳時,採用了「小V臉煥顏約會水是目前世界上任何一款產品都無法替代的最新細胞美容、液態整形、全身保健、激活細胞、修復基因的能量產品」、「納米遠紅外通過透皮吸收,滲透肌膚達30到50微米,穿透表皮、真皮、至皮下組織,直達基底母細胞,深層清理排出肌膚毒素,同時將117種液態礦物質迅速輸送給細胞」的表述;對產品「香爵小草帽衛生巾」進行廣告宣傳時,採用了「第四層晶瑩剔透,數量充足進口的吸水因子(高分子聚合物),吸水率達30倍以上」的表述。當事人無法證實上述廣告宣傳所採用表述用語和數據的真實性。
2019年3月,當事人在更新產品資料過程中,為獲得更好廣告效果,吸引更多消費者,在製作公司產品「香爵沙棘凍幹全果粉」的廣告海報上作出「100%沙棘凍幹營養成分」、「完全保留428種活性成分」的表述。上述表述為該公司文案部自行編撰,未經驗證證實,交由該公司設計部製作形成廣告海報,放置於當事人經營場所門前作廣告宣傳用途,當事人無法證實其廣告宣傳中「100%」、「428種」等數據和「完全保留」等表述的真實性。
綜上所訴,當事人製作發布的廣告含有虛假內容,違反我國《廣告法》第四條:「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規定,構成發布虛假廣告違法行為,根據我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違反本法規定,發布虛假廣告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布廣告,責令廣告主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兩年內有三次以上違法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廣告費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並由廣告審查機關撤銷廣告審查批准文件、一年內不受理其廣告審查申請」的規定,廣州市白雲區工商行政管理局決定對當事人作出如下行政處罰:一、責令停止發布廣告;二、責令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三、罰款600000元。
在本篇報導中,我們簡單了解了一下香爵旗下的這些產品的前世今生,以及圍繞著這些產品出現的宣傳問題,下篇報導中,我們將重點關注的是香爵為何屢遭投訴,其獎金制度該如何理解,請繼續關注頭條資訊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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