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鄭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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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
勞榮枝一案引起全網關注
而同樣因身背殺人罪名
人間「蒸發」數十年的邢某辛
最近也被緝拿歸案了
11年前,鄭州一內衣店,一女子身中多刀躺在地上。
民警從現場提取到了嫌疑人的血指紋、穿鞋足跡和一處男性血跡。
「每次偵查都感覺離真相很近,但就是找不到兇手,難道兇手人間蒸發了?」
直到11年後辦案民警抓住嫌疑人才恍然大悟,原來這些年間兇手確實是「蒸發」了——他因搶劫被判10年,在監獄服刑。
11月26日下午3時56分,隨著「7·21」案件嫌疑人邢某辛被押解歸鄭,又一積年命案告破。
「要窮盡一切手段攻破命案積案,讓違法犯罪分子得到法律的制裁!」鄭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金水路分局黨委書記、局長馮獻彬針對命案積案偵破工作多次強調。
自全市公安機關「平安守護」專項行動開展以來,鄭州市公安局金水路分局緊密結合歲末年初社會治安規律特點,堅持專項打擊與整體防控相結合,聚焦公安機關的主業主責,堅持「以打開路、以打促防」,始終保持對各類違法犯罪的高壓嚴打態勢,積極開展破案會戰,多警種協調配合,對命案積案進行「清零」,以實際行動提升廣大人民群眾的安全感,踐行「爭做出彩鄭州公安」的莊嚴承諾。
為什麼要殺害內衣店女子
內衣店女子和嫌疑人有過節嗎?
豫姐帶你回顧
這起案件的來龍去脈
2008年7月21日10時30分許,金水分局接警稱,鄭州某百貨商場附近一內衣店後間倉庫,發現一名女性躺在地上且渾身是血。
接報後,金水分局刑偵大隊大隊長湯純(現金水路分局副局長)帶領偵技人員迅速趕赴現場,開展偵查和現場勘驗工作。
經勘察,案發現場較為狹小,布局簡單,現場存在的打鬥痕跡、血跡及翻動痕跡大都集中在後部庫房內,受害人身中多刀,血流面積大,現場極為慘烈。
在案發現場,民警發現了一把單刃刀,現場地面及門口存在滴落血跡。
辦案民警分析:犯罪嫌疑人極有可能是在持刀搶劫受到激烈反抗後對受害人痛下殺手,犯罪嫌疑人在離開時可能已經受傷。
「我們從現場提取到了嫌疑人的血指紋、穿鞋足跡和一處男性血跡,這些提取到的樣本成為最終破獲該案的關鍵證據。」據當時勘查現場的刑事技術人員介紹。
由於案發時適值周一上午,案發地附近客流稀少,未能找到目擊群眾。受限於當時監控條件,附近監控未能提供有效案件信息,追蹤走訪工作陷入困境。
專案調查兩個月後,經多方偵查,仍未找到破獲該案的進一步線索,此案成為2008年金水分局唯一未破的命案。
11年間,幾任專案組成員前赴後繼,緊緊圍繞人、物、線索持續展開偵查。
尤其是2016年以來,副局長湯純帶領技術民警先後多次對二十世紀九十年代以來的未破命案進行重新歸檔、物證清理、關鍵物證重新送檢,以求獲取新的破案線索,攻破命案。
很快,在當年送檢複查的一批案件反饋傳來了消息,一批原屬於金水分局的命案積案嫌疑人浮出水面,被警務機制改革後的多個分局捉拿歸案,顯現出良好的實戰效果。但「7·21」案件,仍杳無音訊。
金水路分局黨委多次召開專題會議推進「7·21」命案積案攻堅工作,局長馮獻彬要求,要集全警之力,凝全警之智,強力推進疑難積案攻堅,將「7·21」命案犯罪嫌疑人繩之以法,還死者一個公道。
2018年末,根據比對,在全省十多個縣級單位都發現了「7·21」案件的可疑線索。金水路分局案偵大隊王燦、王偉先後趕赴全省各地十多個縣二十多個鄉,行程二千多公裡,對「7·21」案件可疑線索進行了細緻的走訪摸排。
功夫不負有心人。2019年11月,浙江省嘉興市公安局傳來喜訊:海寧市警方進行人員信息錄入時,「7·21」案件嫌疑人所留血跡比中南陽籍嫌疑人邢某辛。
在當地警方協助下,嫌疑人邢某辛於2019年11月24日在浙江省海寧市被成功抓獲。
2019年11月26日下午3時56分,在鄭州高鐵東站站臺,隨著G1895次列車到站,鄭州市公安局金水路分局案偵大隊大隊長晉朝輝、副大隊長田在武一同押解著嫌疑人邢某辛走出列車。
11月26日下午,隨著邢某辛被偵查員們從浙江省海寧市押解回鄭,代表著這一金水公安人偵查11年之久的搶劫殺人積案正式告破。
當金水路分局的偵查員出現在邢某辛面前,出示證件,邢某辛如釋重負。
金水路分局案件偵辦大隊大隊長晉朝輝表示:「我們一展開訊問,邢某辛就如實供述了其2008年7月21日在某百貨內衣店搶劫殺害受害人的犯罪事實,感覺他像是等這一天很久了。」
據邢某辛交代,其小學畢業後,在老家務農,後外出務工。
案發前,邢某辛一直在青海省西寧市一家賭場內打雜,因為賭場內經常發生打架事情,其隨身攜帶一把黑色摺疊刀防身。2008年7月邢某辛賭博時欠下了2萬餘元高利貸,其為躲避賭債於當月中旬逃到鄭州市。
2008年7月21日上午,邢某辛因尋找工作未果,又沒錢吃飯,在街上遊蕩時產生了搶劫的念頭。在經過某百貨附近門面房時,邢某辛幾經徘徊,在確定內衣店內只有一名穿裙子留長髮的女孩時,邢某辛認為在此實施搶劫應該容易得手。
確定搶劫目標後,邢某辛隨即進入店內並將店門反鎖,趁受害人不備,從背後用右手將受害人嘴捂住,並用隨身攜帶的尖刀抵住受害人脖子,要求受害人交出現金,受害人拼命反抗並咬傷邢某辛右手,邢某辛氣急敗壞,害怕搶劫事情敗露,持刀將受害人殘忍殺害,在搜刮店內1500元現金後迅速逃回青海。
回到青海後,邢某辛因在青海實施搶劫被青海省西寧市城西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年,2019年6月23日刑滿釋放。
此後,邢某辛回到南陽考得駕照後,前往浙江省海寧市一物流基地打工。2019年11月24日,海寧警方進行信息採集時,發現邢某辛信息存疑,在與金水路警方進行對接後,將邢某辛控制。
「每次偵查都感覺離真相很近,但就是找不到兇手,難道兇手人間蒸發了?」直到11年後辦案民警抓住嫌疑人才恍然大悟,原來這些年間兇手確實是「蒸發」了(在青海監獄服刑)。
目前,犯罪嫌疑人邢某辛已被鄭州市公安局金水路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