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大連10歲女童淇淇(化名)
被13歲男孩蔡某某殺害一案
有了最新進展
昨日(11月6日)
蔡某某父母在《大連日報》
登報導歉
稱二人會懺悔,並盡全力賠償
道歉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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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淇的親人們:
對不起!我們鄭重地向淇淇和淇淇的家人道歉。我們是( 2020)遼0204民初60號案件的蔡維偉、莊獻傑,作為孩子的父母,我們對孩子疏於管教,沒有管好孩子,沒有教育好孩子,釀成了淇淇的慘案。我們自責、內疚、懊悔,慘劇的發生對淇淇的家庭是沉重的打擊,淇淇的父母失去了女兒,我們萬分愧疚,慘劇的發生,我們後悔莫及,是我們做父母的失職和失敗,我們平時沒教育好孩子,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後果,是我們的錯,我們真的對不起! 淇淇的父母和家人們,我們非常懊悔,我們要用一 生來懺悔,我們是真心地懺悔,真心地道歉!
我們一定會按照判決賠償,就算砸鍋賣鐵,做牛做馬我們也會盡全力賠償,我們知道再多的錢也無法彌補失去親人的痛苦,我們的孩子給淇淇的父母造成了巨大的痛苦,我們不敢求得淇淇父母的原諒,我們真心道歉,我們也代表孩子再次對淇淇和淇淇的家人們說聲對不起!
△大連13歲男孩蔡某某父母在《大連日報》所登道歉信
被害女童母親:不接受這種道歉
6日上午,被害女童淇淇的母親賀美玲對媒體表示:「我今天早上看到這封道歉信,眼淚譁譁地流。」女兒走了一年多,她終於等到了這封道歉信。「自始至終都是我在要求他們,他們如果誠心道歉,早應該上門道歉。」
賀美玲發布微博表示
不接受這種言行不一的道歉
從淇淇出事到現在
蔡某某父母採取沒有任何實際行動
賀美玲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說:「我女兒的遺體現在還沒有火化。現在關於蔡某某父母是否包庇等問題還沒有調查結果,等一切結果水落石出,我才能處理女兒的後事。」
案件回顧
2019年10月20日,大連13歲男孩蔡某某殺害10歲女童淇淇(化名),並拋屍灌木叢。因犯罪嫌疑人蔡某某未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警方對蔡某某實施收容教養,期限為3年。
△ 路邊公共場所視頻畫面顯示,事發當天15時20分,淇淇穿著紅色衣服,拎著布兜,自東向西路過,走進了緊挨著蔡某某家的一條街
2020年8月10日,該案民事訴訟一審宣判,蔡某偉、莊某傑(男孩父母)被判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在遼寧省級平面媒體上向原告王某章、賀某玲(被害女童父母)公開賠禮道歉;並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王某章、賀某玲合計1286024元。
△ 法院判決書
此後,蔡某某父母因未履行法院判決結果,被強制執行後仍拒絕配合法院,被法院採取司法措施拘留15天,並將其房屋進行拍賣。蔡某某父母名下房屋於11月3日結束拍賣後無人競拍,將於11月19日進行第二輪拍賣。
△ 目前蔡某某父母名下房屋的拍賣狀態
就算道歉
也換不回孩子的命啊
來源:央視新聞、紅星新聞、中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