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女童遇害案受害者媽媽表示,法院打電話給田律師,說收到了兇手家的道歉信,在電話裡讀給我們聽,信上說他家孩子怎麼怎麼做得不對,砸鍋賣鐵都要賠償我家,話說得太漂亮了!可他們做了啥?我們什麼也沒看到。
圖一
【新聞背景】
2019年10月20日,13歲的大連男孩蔡某某將剛上完美術班的10歲女童淇淇騙到家中,欲圖謀不軌,在遭到拒絕後,蔡某某連捅女孩數刀,將其殺害並拋屍於灌木叢中。
2020年8月10日,法院宣判行兇者監護人公開對受害者表示道歉,並在判決生效十日內賠償原告128萬餘元。此後一個月,蔡某一家既沒有支付賠償款,也沒有道歉。9月7日,受害者家屬已向大連市沙河口區人民法院遞交強制執行申請書。
圖二
以下是淇淇媽媽在 「第一人稱voice」欄目中的發聲:
我是大連女童遇害案的淇淇媽媽。應「第一人稱voice」欄目(瀟湘晨報×騰訊新聞)的邀請,講述下最近案子的進展。
昨天我們去遼寧省省廳交材料,這次交的是刑事材料,因為孩子去世快一年了,查他父母是不是參與作案和包庇。希望省廳早日給我們受害家屬答覆。
前天法院帶一些人上案發現場了,我的家人也去了,法院對他家房產進行查看,評估好後進行拍賣、賠償,所以我們家屬才有機會來到現場。我進屋一看,跟當初被告知的現場情況全不一樣,沒法形容眼前看到的一切,孩子被殺的慘狀歷歷在目,我和家人又一次陷入悲痛欲絕的狀態中。屋裡亂得無從下腳,我能接受所有的灰塵,能接受被公安部查封一年的現場發出的黴味,讓我不能理解的是相關人員跟我說的:晚上11點蔡某在學習,晚上11點蔡某媽媽還在拖地收拾屋子。看到這樣的家庭,怎麼能教育出一個品德好的孩子?孩子的惡習是家長的責任,沒有教育好孩子,就應代付出相應的法律責任!
圖三
後來法院打電話給田律師,說收到了兇手家的道歉信,在電話裡讀給我們聽,信上說他家孩子怎麼怎麼做得不對,砸鍋賣鐵都要賠償我家,話說得太漂亮了!可他們做了啥?我們什麼也沒看到。從孩子出事到現在,他家一直沒有露面,就更別說賠償了和道歉,如果有點良心和道德,還用我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嗎?話說得再好聽也沒用,他家什麼都沒做。我跟律師共同商討,要讓他們在遼寧日報上公開道歉,要讓所有關心孩子和支持我們的人知道,犯了錯誤不單單是道歉,更重要是解決方式,逃避了就什麼也不發聲嗎?
申請判決強制執行時,法院問我們對方有什麼財產,據我們了解,兇手家有不少財產,事發現場的房子是固定資產,在長興市場還有攤位,此外在農村還有2個櫻桃大棚和4間平房,我知道他們家條件不錯後,我憤怒了,我真想知道他們是一個什麼樣的家庭,有什麼樣的背景,讓我匪夷?
我提交了刑事訴訟後,下午省廳公安部來電話了,說周一給我們解決訴求,蔡某某父母是否參與做案和包庇,作為孩子母親,孩子離開快一年了,希望早日給我們真相,讓孩子早日入土為安!(圖一二三是蔡某家農村的大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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