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淇淇走後的很長一段時間裡,白天和黑夜對賀美玲來說毫無分別。
賀美玲變得很少出門,很少社交,白天大部分時間她都在家。牆面的暖氣片將屋內溫度升高,她卻仍穿著厚棉褲和針織衫,靠在床頭,或墊著枕頭盤腿坐著,抱著手機翻看相冊裡淇淇的照片。
長此以往,她的後背和腰部落下病根,以同一姿勢坐久了會疼,賀美玲時常會拿水袋熱敷,醫院檢查完也沒能說出具體病因。半年前,街道辦的工作人員來看望她時,給賀美玲送了一臺理療機,她臨睡前總會烤上半小時,以緩解身體的疼痛。
賀美玲
到了晚上,賀美玲常常睡不著覺,眼睛一閉上就是淇淇生前的畫面,時而生動明媚,時而鮮血淋淋,無論是哪一種,都足以讓半迷糊狀態的賀美玲淚流滿面。怕吵到丈夫王久章,她壓低啜泣聲,緩緩起身,又坐在床頭翻看起淇淇的照片,直到天亮。
2019年10月20日,大連13歲男孩蔡某某在家中將鄰居賀美玲的10歲女孩淇淇殺害,並拋屍灌木叢。因犯罪嫌疑人蔡某某未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警方對蔡某某實施收容教養,期限為3年。不過,低齡未成年人嚴重犯罪問題引發社會強烈關注。
今年12月26日,刑法修正案(十一)對此作出重大修改,對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作個別下調。其中包括,將刑法第十七條修改為: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情節惡劣的,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應當負刑事責任。當日,從紅星新聞記者處得到這個消息後,受害女童的母親賀美玲在電話裡沉默了很久。
「我太高興了,高興到不知道該說什麼。」賀美玲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女兒淇淇遇害一年多來,家人一直在堅持著呼籲降低刑責最低年齡,現在終於等到了這一天。「我會跟律師溝通,把這個法案作為新的材料遞交。」
【最後一次旅遊】儘管每晚背對著妻子賀美玲而睡,但王久章早已察覺到妻子細微的動靜,不過夫妻間的默契,讓他沒有去戳穿對方。他也想女兒,睡夢中時常浮現淇淇慘死的面孔,有時候會大叫著驚醒,「腦子都要炸開」。
賀美玲接受記者採訪
整宿睡不著覺的賀美玲還是去了醫院,醫生告誡她,繼續這樣下去,眼睛要瞎。「可是我不受控制,這種感覺既折磨又煎熬。」
長此以往,賀美玲瘦了十來斤,眼窩凹陷,右眼球凸出。說話時眉頭不自覺緊擰成一團,而最顯老態的是那透著倦意的雙眸,和眼下悄然爬出的四五條深深的皺紋。
此前,舅媽說賀美玲臉色太差,一邊勸她堅強點,一邊給她買來成套的護膚品。她雖將化妝品擺在了衛生間的洗漱臺上,卻很少用。為了悼念淇淇,她衣服只穿黑色,再也不往臉上塗粉和抹口紅。
喪女後乏味的日常生活持續了四百多天,賀美玲把自己禁錮在一個密閉空間,不願走出痛失愛女的陰影,憔悴的都快不認不出自己了。
可親近賀美玲的人知道,眼前這個被喪女之痛擊垮的人和一年前的她恍如兩人。
2005年,賀美玲和王久章帶著七八個月的兒子,從內蒙古移居到大連,兩年後找親戚朋友借了點錢,買下了如今所住的六十多平米的小房子。想到老人一輩子也沒住過樓房,賀美玲把王久章的母親也接過來住。四年後,女兒淇淇出生,兒女雙全的幸福一家羨煞旁人。
淇淇和哥哥的獎狀
賀美玲對兩個孩子疼愛有加,但是也同樣嚴格。在她看來,女兒淇淇在學校熱愛勞動,每次跳繩、踢毽子比賽都是最棒的,並且熱愛美術,經常受到美術老師的表揚。而兒子開朗懂事,成績雖然沒有名列前茅,但在學習上也沒有讓她操過心。曾經因為孩子看電視不寫作業的事兒,她也急眼過,索性把電視線拔了,她和王久章自此也不看了。
王久章會開挖掘機,一天工錢500元,有活的時候一個月能掙一萬多元。賀美玲在內蒙時,家裡就開著一家菜店,於是她在小區內租下了一家十平米左右的店鋪,賣蔬菜水果,取名「好運來」。在小區居民的印象裡,賀美玲精神能幹,待人和善,人緣好,所以小區居民都愛上她店裡買東西、搭搭話。
性格好強的賀美玲堅持每天凌晨兩點開車去批發市場拿貨,親手挑選80多種蔬菜水果,等運送到店,擺上貨架,天就亮了,她趕緊回家叫兩個孩子起床上學,等送了孩子回來,差不多七點多。到了下午三四點不忙的時候,她習慣回家補覺,讓王久章幫著看會店,每天忙到晚上九點多才收攤。
儘管辛苦,但是想到賺來的是孩子的學費、補課費,賀美玲從不喊累,「一切都為了孩子。」只有每年的五一和國慶會破例關店,賀美玲夫婦會抽3天帶孩子出遊,那也是兒子和淇淇最開心的時候。
2019年10月5日,案發15天前,賀美玲一家自駕遊去了一百公裡以外的瓦房店遊玩,淇淇穿著牛仔短褲,粉色上衣和太陽帽,拿手去試探山澗流下的溪水,笑得特別開心,這張照片也被王久章設成了手機屏保,賀美玲有時拿他手機不小心看到後,總是偷偷抹眼淚。
【睡過頭的她和未接的電話】15天後,淇淇永遠離開了賀美玲。那是2019年10月20日,一個再平常不過的周日。
賀美玲反覆懊惱,每想到此泣不成聲:如果自己沒有睡得那麼沉,或者手機沒有調成靜音,是不是就能避免女兒慘死的悲劇發生了?她假設無數情況,排列種種可能性,責備自己也無法原諒自己,這成了她這輩子的無法縫補的創口。
那天上午,上初二的兒子在一邊學習,淇淇玩著自己的手機,賀美玲聽見聲音太大,怕打擾兒子學習,就讓淇淇開了靜音。吃完午飯後1點,兒子送淇淇去上畫畫培訓班,3點的時候王久章會去接。
賀美玲
走之前,賀美玲親手給她扎了辮子。由於凌晨兩點去市場運菜讓她精力不濟,賀美玲開始午休,這一覺睡得特別沉,等她再次醒來的時候已經3點25分,手機有了十幾個未接來電,她的腦袋嗡的一聲炸了。
王久章正在蔬菜店裡走不開,他叫賀美玲去接孩子的電話沒有接到,賀美玲聯繫培訓班老師得知淇淇獨自一人回家了。可是往日裡只有20分鐘的路程,也應該到家了,遲遲等不到淇淇的賀美玲夫婦四處調監控查找淇淇的蹤跡,也報了案。
賀美玲看到,監控顯示,下午3點20分,淇淇過了馬路,朝著回家的方向走著,但走到距離蔡某某家不遠處,約3米寬的馬路上時突然消失了,那是監控盲區。賀美玲心急如焚,「我的孩子到底去哪了?」
直到晚上7點半,王久章才從蔡某某家對面的樹叢裡找到淇淇的屍體,她上衣不整,身體被一塊大石頭壓著,賀美玲在一旁崩潰大哭。警方調查,蔡某某殺害10歲女孩淇淇,並拋屍灌木叢,警方對犯罪嫌疑人蔡某某實施收容教養,期限為3年。「13歲男孩殺10歲女童未追刑責」一案引發了社會的廣泛關注與討論。
【去海鮮市場打聽下落】
事發後,賀美玲曾細數和蔡某某一家人的交集。
蔡某某家和賀美玲開小商店的地方在同一棟樓,從蔡某某家往西走到樓的盡頭右拐,第二家就是賀美玲的小商店,距離也不過一百多米。
大約在事發一年前,蔡某某的母親莊某某曾向賀美玲諮詢孩子教育問題,賀美玲好心地給她推薦了淇淇所在的託管班,蔡某某後來「學不進去「,只在那待了一個月。
蔡某某不止一次來過蔬菜店,可是她印象不深,連他叫什麼都不知道。有時候是莊某某讓蔡某某來店裡買些水果蔬菜,有時候是他自己上來,還問過淇淇去哪了,就在案發當天,他還來店裡問過。賀美玲從來沒有多想,認為是小朋友找玩伴,再正常不過的事。
在民事賠償的判決書裡,有這樣一段對蔡某某的描述:蔡某某雖然尚未成年,但心智早熟,身高一米七多,體重70多公斤,性心理髮育早,曾多次尾隨、騷擾年輕女性。
因為自己的掉以輕心,讓賀美玲一度處於崩潰之中。她想過去報仇,知道蔡某某一家曾賣海鮮為生,她便打聽到市場位置,不過跑去攤位卻發現空無一人,賀美玲又挨家挨戶詢問蔡某某一家人的去處。有消息說他們還在大連,不過已經改行賣水果了,賀美玲不死心,時不時就去市場轉轉,她想當面為淇淇討個說法。
蔡某某家
蔡某某家大門貼著的法院傳單已泛黃,十幾束菊花枯萎擺門口石階處,此前祭奠的水果、食物散發出腐爛的酸臭味,牆面赫然幾個紅色大字「殺人犯「。淇淇剛走的時候,賀美玲幾乎每天都來此地祭奠淇淇,她看著蔡某某家陽臺的護欄上的淇淇照片,哭著說想她了,如果案子有了進展,她也會告訴淇淇。
賀美玲祭奠女兒
在淇淇一周年忌日時,賀美玲為淇淇疊金元寶,擺了3個蘋果、3個橘子、3個香蕉,炒了3碗菜,做了淇淇最愛吃的炸軟肉和茄盒,還買了兩套新衣服,一件是綠色外套,一件是米色蓬蓬裙。「別的小朋友都穿厚衣服了,擔心她沒有,也應該長個了,我就買的大一碼。「賀美玲不停念叨。
【對兒子的忽視】在淇淇離開的435天裡,賀美玲的個人動態一直保持更新,逢年過節或案件有了最新進展,她都會發文。在某社交平臺上她發布了142條動態,平均每3天1條,最近1條是在7天前,單薄的數字不足以顯出賀美玲的喪女之痛,但這成了她給淇淇交代的唯一方式。
賀美玲有時候會去看網友的評論,多數是暖心的鼓勵與關心,偏激指責她沒有去接小孩的評論,她現在只是淡淡的看一眼,不會在意。
但是有一句話她記在了心裡:多關心下兒子吧。賀美玲被驚醒,她把所有的精力放在了為淇淇的事情奔波,兒子也承受了同樣的打擊,因為淇淇的事情愈加寡言。中考還發揮失常,沒有考上高中,去讀了中專。
3月20日,兒子突然說要吃茄盒子,賀美玲才想起來好久都沒好好給兒子做飯,於是給他做了茄盒子,晚上去點蠟燭時也給淇淇帶了。那天起賀美玲注意到了自己的兒子,覺得他一個人好孤獨,吃飯吃的少了,話也不和她說,賀美玲突然覺得好心疼。她開始帶著兒子假期出遊,過節的時候不再讓兒子跟著去看望淇淇,「怕他再受打擊。」
12月11日是周五,兒子馬上就要回家過周末了。賀美玲的眉頭終於舒展,在兒子踏進家門的那一刻。「回來啦,你鞋放哪了?沒放門口?」她說話的音調也升高了一度,兒子小聲回應她一句,再沒說話,走進房間,把門關上。
賀美玲端著做了兩個小時的飯菜,鑽進兒子屋裡,「聽說你們學校有諾如病毒,這周可以在家待到周一了。」「嗯。」「嚴重嗎?」「就一個學生。」 整個屋子在下一秒即刻恢復寂靜。賀美玲退出房間,在只有一牆之隔的廚房繼續忙活。賀美玲認為男生情緒比較內斂,「慢慢來吧。」
【沒火化的屍體和未完成的訴訟】淇淇的遺體至今也沒有火化,在殯儀館已經躺了一年多,殯儀館一天90元,家裡已經欠了近4萬元。
可是賀美玲不在意,只有為女兒真正討回公道的那天,才能對的起孩子,才能給孩子交代。淇淇的爺爺奶奶一開始態度也很堅決,不過時間長了,他們覺得應該儘早讓孩子入土為安,便開始勸賀美玲。賀美玲沒有照辦,她只好向他們少提提淇淇的事。
蔡某某父母在《大連日報》所登道歉信 受訪者供圖
可是法院判決下來後,該有的道歉和賠償遲遲未來,賀美玲請求法院強制執行。11月6日,蔡某某父母在《大連日報》對其登報導歉。信裡稱「作為孩子的父母,我們對孩子疏於管教,沒有管好孩子,沒有教育好孩子,釀成了淇淇的慘案……一定會按照判決賠償,就算砸鍋賣鐵,做牛做馬我們也會盡全力賠償。」
但其實在兩個月前,賀美玲就聽到過這封道歉信。
9月初,法院打來電話稱有一封蔡某某父母起草的道歉信,要念給她聽,賀美玲站在客廳,聽到「做牛做馬」這句,她轉身走進了房間,「我不接受,如果是當面念,我就把這封信撕了。」她手比劃著動作,情緒激動。
「如果意識到自己的孩子犯下這樣的罪,那為什麼不主動道歉,而要我去請求法院逼迫他們呢?「在賀美玲看來,這封遲來的道歉信,空洞又虛偽。
目前蔡某某父母名下房屋的拍賣狀態。圖據京東拍賣
而至於賠償方面,蔡某某父母因未履行法院判決結果,被強制執行後仍拒絕配合法院,被法院採取司法措施拘留15天,並將其房屋進行拍賣。可是前兩次的拍賣結果均流拍,價格從114萬元降至100萬元,如今,法院正以「100萬元」的價格進行變賣,如果仍拍賣不出去,可能要以物抵債,但是因為該房屋是淇淇的受害地,賀美玲無法接受。
據此前媒體報導,8月10日,大連市沙河口區人民法院對淇淇被殺案作出判決,在民事賠償部分,判處蔡某某父母於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賠償原告合計128萬餘元。
【新的希望】早上9點,賀美玲從冰箱拿了4個雞蛋,破殼後打進煮沸的鍋裡,早餐她時常只會簡單對付一口,有時候甚至不吃。這一年多的日子也如這頓可有可無的早餐一樣,渾渾噩噩的過著。
這對賀美玲來說是「煎熬」,淇淇的死擊垮了她,她又靠著為孩子討公道活著。她清楚的知道,一年前發生的事必須得面對,生活也要繼續,雖然現在沒有一個她想要的結果,但她仍要證明,淇淇的媽媽很愛淇淇,不論結果多久,她都會一直等下去,可是向誰證明呢?她也說不上來。
10月13日,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審稿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擬在特定情形下,經特別程序,對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作個別下調。草案規定,已滿12周歲不滿14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情節惡劣的,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應當負刑事責任。
賀美玲當天上午在手機上看到這條新聞後,激動的流下眼淚,她覺得自己的堅持有了意義。那天她的手機接到了十幾家媒體記者的電話,她不厭其煩的接受著採訪,向關心的人士表示感謝。
後來,賀美玲被拉進一個群名為「孩子媽媽回家團圓群」,群裡都是喪子的家庭,有的孩子是讓人害死了,也有得是病死的,賀美玲時不時會看看群裡的家屬拉家常,但她很少在群裡說話,她覺得淇淇的死是自己的痛苦別人無法感同身受,但她也開始和一位有相似經歷的受害者家屬開始聯絡,他們相互鼓勵,溝通解決進展,賀美玲覺得自己沒有那麼孤單了。
12月12日,3天沒下樓的賀美玲,身穿黃色襖子打算出去透透氣,碰上小區遛狗的大爺,「終於出來了,就得多出來轉轉,別整天憋家裡。」賀美玲轉頭,陽光打在臉上,她微微一笑,「好。」
(原題為:《大連10歲女童被殺害後的435天 受害者母親:終於盼來未成年人刑責年齡下調》)
(本文來自澎湃新聞,更多原創資訊請下載「澎湃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