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報廢新規實施,五大總成可回收利用
近日,公安部、交通部等7部門聯合發布《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將於9月1日起施行。
《細則》中主要的變化如下:
1、新《細則》規定拆解的報廢機動車發動機、方向機、變速器、前後橋、車架等「五大總成」具備再製造條件的,可按規定出售給具備再製造能力的企業予以循環利用
2、要求回收企業如實記錄報廢機動車「五大總成」等主要部件的數量、型號、流向等信息並上傳至回收信息系統,做到來源可查、去向可追。不再對回收企業實行數量控制,鼓勵並降低回收企業的入門門檻,擴大回收報廢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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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國三、國四車禁行車禁行監控升級
河南省鄭州市的交警部門在鄭州市市區新裝了一批「貨車闖禁行抓拍系統」,已於2020年8月10日正式投入使用。
目前已有部分卡友因駛入禁行區域被曝光。
禁行的區域如下:
如擅闖禁行區域,將被扣三分、罰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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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境內ETC用戶高速通行享85折
為提升貨車高速公路ETC安裝率和使用率,推進物流運輸降本增效,山東省交通運輸廳等部門發布《關於對部分貨車實行高速公路通行費折扣優惠的通知》
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對行駛在山東境內高速公路安裝ETC套裝設備的貨車用戶實行85折通行費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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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四軸貨車通行費全部86折
為進一步完善貨車計費方式,推進降低物流成本,貴州省交通廳發布通知,擬對入貴州境內的四軸貨車予以通行費優惠。
1、優惠範圍及方式
①對四軸貨車通行我省收費公路,全面給予通行費8.6折優惠;
②在以上優惠方式的基礎上,四軸貨車可繼續享受省內其他差異化收費政策及ETC基本優惠政策。
③四軸專項作業車參照同類型貨車享受優惠政策。
2、優惠期限
自2020年9月1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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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發布《公路限速標誌涉及規範》
近日,交通運輸部發布《公路限速標誌設計規範》(以下簡稱《規範》),詳細規定了公路限速路段劃分、限速值論證、限速方式選取等內容,該規範將於11月1日起施行。
《規範》主要內容包括:
1、《規範》要求高速公路限速不得超過120km/h。
2、相鄰兩個限速路段的限速之差不應大於20km/h。
3、公路互通式立交交叉主線、減速車道和出口匝道所設置的限速標誌,相互之間限速之差不宜超過30km/h。
4、除特殊情況外,限速標誌應設置在車輛前進方向的車行道上方或右側。
5、在限速路段的終點,應設置新的限速標誌或解除限速標誌。
6、特大橋限速標誌宜設置在橋頭前0~200m處。
《規範》明確適用於新建和改擴建公路限速標誌設計,以及在役公路限速標誌設計或調整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