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者網訊)據日本共同社12月22日報導,日本香川縣高松市高中男生(18歲)及其母親認為限制兒童玩遊戲時間的該縣《網絡和遊戲依賴症對策條例》侵犯了日本《憲法》第13條保障的幸福追求權等,構成違憲,導致其遭受精神痛苦,並就此向香川縣政府索賠共計160萬日元(約合人民幣10萬元)。該案首次口頭辯論22日在高松市地方法院舉行。香川縣政府要求駁回訴求。
《網絡和遊戲依賴症對策條例》提出大致標準稱,未滿18歲的孩子玩遊戲每天不超過60分鐘(學校休息日為90分鐘),使用智慧型手機的最晚時間初中生以下為晚上9點,其餘為晚上10點,家長有義務努力制定規則並使孩子遵守。條例沒有罰則,並已於4月施行,此類內容的條例在日本國內屬首例。
起訴書主張,日本中央政府曾發表見解稱「尚不清楚為了防止出現遊戲依賴症限制時間的有效性及科學依據」等,因此條例目的的科學合理性並未得到認可。此外,起訴書稱,即便合理性得到認可,父母和子女也有決定玩多長時間遊戲的自由,條例過度限制基本人權,屬於違憲。
原告是高三男生,他在退庭後表示,「感覺終於來到了這裡。(很多人來旁聽)我估計在全國也關注度很高。希望能踏實推進對此案的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