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小M今天來找我喝酒,哭述,說她今天外出見客戶時,偶遇了她的初戀。
「那不是好事嘛?幹嘛這麼悲悲戚戚的?」我打趣道。
「好什麼事啊?你知道他見到我時是什麼樣子的嗎?」
「什麼樣子?」
「他,他愣是沒把我給認出來,虧我第一眼就把給認出來了。」小M狠狠道。
「是嗎?」我立刻來了精神,有好故事聽了。
那時,她和他都是十七八歲的年紀,青春年少,風華正茂,情竇初開。初戀大概和所有人的初戀都一個樣吧,甜蜜而美好。只是,後來……後來也和大部分人的初戀那樣,或因太過嬌嫩,無法經受住風雨的洗禮、現實的摧殘——而腰折了。但她並不感到後悔,因為她永遠記得,那男孩帶給她美好的感覺,和他曾對她說過的話:「我會永遠愛你的」。
就因為這句話,她一直心存美好,對他念念不忘。她使終相信,因為某些外在的因素,他們是被迫分開的,但初心使終是不變的。
然而……當她第一眼見到他時,第一眼便認出了他,雖然分開了近十年,可她還是一眼便認出了他。用她後來的話講:化成灰我也認得他。
而他呢,儼然一副早已把她拋到九霄雲外去了,哪裡還記得她半點?仿佛他的世界裡,從不曾有過她一樣。
她有點難堪,有點尷尬,但還是不予餘力地提醒又提醒,自我介紹。都自報家門了,見他還是不開竅的樣子,真恨不得拿把刀子上去把他的腦殼給撬開來,幫他打開塵封的記憶。
好在他的腦子還沒完全鏽死,在經過她一翻不懈努力之後,終於一拍腦門,長長地「哦——」了一聲,原來是你啊,瞧我這記性……
謝天謝地,總算記起來了,可她心裡卻一陣陣感到悲涼。
好歹也相愛過一場,還是彼此的初戀呢,雖隔了那麼長時間,但也不能這麼說忘就忘了吧?不待這麼玩的。
「也許,他是故意的?」我幫小M分析,「有沒有這種可能:你想啊,那麼多年了,突然地就遇到了前任,他可能有點接受不了,或者沒有心裡準備,又或者他的現任就在一旁偷偷盯著他,他尷尬,不知所措。所以,最好的方式就是裝作不認識,假裝你認錯人了,誰知你卻不知好歹,不識相,不依不饒,非要打破砂鍋,非要捅破這層窗戶紙,他被逼無奈,又見確實沒什麼危險,所以,才不得已和你相認……」
「什麼邏輯啊這是?」小M不滿意我的分析,「他不是那樣的人!」
我聳聳肩,不置可否。
「他對我說過,會永遠愛我的,怎麼能說忘就忘了呢?」
整整一晚,小M一直叨念著這句。我無語。
是啊,那個曾經誓言旦旦地對你說過同樣話的人,是否有遵守諾言呢?而你,是否也和她一樣,一直寶貝一樣地珍藏並執念著呢?
不要輕易說愛,許下的承諾,是欠下的債。
他欠你的「債」還了嗎?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可惜你沒有早知。
早知如此,不如不見。
是啊,還能念著他的好。
早知如此,相見不如懷念。
姑娘,哪有那麼多早知呢?如果有早知,如果能預知,就沒以後那麼多精彩的故事了。
人生沒有彩排,只有現場直播。
縱使他曾對你說過「我會永遠愛你的」,那又怎樣?沒有白紙黑字,你拿什麼要挾他?空口白牙?
不是有人說,男人的話最靠不住的嗎?不然怎麼會有「母豬上樹」這一說呢?
那個曾能對說愛你永遠的男人,你當他開玩笑好了,吹牛又不用上稅,誰當真誰傻子。
我們偉大敬愛的毛主席不是教導我們「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嗎?假情真愛,短暫永恆,真金不怕火煉,是騾子是馬,拉出來遛遛,不就全明白了?
何況,那麼多年過去了,姑娘你不也一樣有了新歡了麼?
時光像水一樣流淌,初戀留在了河的那一頭,遙遙相望,卻不能回頭。所謂伊人,在水一方。
所以啊,往事再美好,也只能回味,「我會永遠愛你的」——再動聽再酥骨的情話,也只能聽聽,然後莞爾一笑,向前衝,前方高能,難道還會缺少會說綿綿情話的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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