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景。拍攝:漫步)
#凝望深淵#是我在2017年開的故事系列,每周五更新,不定期加推。這個系列主要深度介紹一些比較著名的案件,包括一些尚未破獲的懸案,所有內容均為非虛構作品。這是本系列的第189篇文章。
前59篇文章,仍放在舊公眾號@謀殺現場法證 中(我打理的時候還叫做@小饅妖拍案,前年果殼方面改過來了)。從第60篇開始,將只在此更新。
昨天排版有重大花花,今天重發一遍。
我們都知道,刑事訴訟中,物證是證據之王,而證人證言則往往是爭議的焦點所在。尤其是那些汙點證人給出的證詞,因為和自身的利益密切相關,可信程度往往備受質疑。如果不能輔以其他證據來形成證據鏈,就成了雙方自說自話,讓案子的真相變得撲朔迷離,難以得到一個令人信服的結論。
而今天要說的這個案子呢,和這事就很有點關係。
◆本案結論仍有爭議◆
本案,於1992年5月22日,發生在米國阿拉巴馬州的狩獵鎮(Huntsville,AL)。
案發當晚21:30左右,本案的女主角之一貝蒂·威爾遜(Betty Wilson,時年47歲),在外頭購物後回家。當她走進自家豪宅時,卻發現丈夫似乎沒有在家,因為並沒有像往常一樣給她打招呼。而當她走到樓梯上時,赫然發現丈夫倒在樓梯口,全身是血;再一摸,早已沒有了脈搏和呼吸。
貝蒂女士隨即報警。
警方到場後,確認受害人傑克·威爾遜(Dr. Jack W. Wilson)醫生已經死亡,歿年55歲。
圖:曾經幸福的一對
法醫檢驗證實,傑克·威爾遜的死因是鈍器傷害合併利器刺傷:其頭部被鈍器打擊了至少9次,胸、腹部被利器各刺了一刀,最終死於顱腦損傷和失血過多。
實際上,這一點從現場勘驗來說,也非常明顯:一根前端是金屬的球棍,就扔在屍體旁邊,上面血跡斑斑。經過辨認,這根球棍是威爾遜先生的,他下午還曾經用過;而上面的血跡,經過檢測,也的確是威爾遜先生的。遺憾的是,球棍上沒有發現其他人的指紋,估計兇手行兇時帶著手套。
現場的門窗,並無破損跡象,說明兇手可能是從一扇沒鎖好的廚房的門進來的。而根據證人的證言,下午3點多鐘,還看到威爾遜先生去打球,加上其胃中還有食物,因而推測他是在天黑之後遇害。屋子裡的許多柜子和抽屜,都有被翻動過的跡象,因此警方最初推測,這是一起入室盜竊後轉化為搶劫、殺人的案件。
然而,一周之後,案子有了巨大的突破:一名女士舉報,說她的一個熟人,名叫詹姆斯·懷特(James White,時年42歲),喝醉之後給她吹噓,說威爾遜的案子是他做的。她表示不相信,這個詹姆斯又給她說了一些案子中的細節,讓她覺得事情不對勁,隨後偷偷報警。
警方迅速傳喚了這個詹姆斯·懷特,並依法搜查了他的住處和汽車。在幾個小時之後,他承認說,案子就是他做的,傑克·威爾遜也是他殺死的。
隨後,他講述的作案動機,讓警方大吃一驚:
本案,屬於僱兇殺人,他是被人花錢請來的打手!
具體而言,僱他的人,實際上就是傑克·威爾遜的小姨子,名叫佩琪·羅薇(Peggy Lowe,和貝蒂是雙胞胎)。佩琪在一所小學教書,而他的一個女兒在那兒念書,他有時候也會去學校做一些木工活,所以就這麼認識了。
他的家境很糟糕(4次失敗的婚姻,給他留下了4個女兒),而他還有酗酒的毛病,所以日子過得非常慘澹,欠下了兩千多米元的外債。不過,佩奇似乎並不嫌棄他,很快和他成為了秘密的情人(佩奇當時還處於第二段婚姻之中),並在案發一個月前,終於越過界限,發生了關係。
隨後,佩奇告訴他,有個熟人,老被自己的丈夫家暴,希望他能替該熟人出頭,並說該熟人寧可做寡婦,也不願意再維持婚姻了。同時,佩奇還答應,付給他5000米元作為報酬,預付2500元,事成之後再付另一半。
隨後,他見到了這個所謂的「熟人」,發現她和佩奇女士長得很相似,一問,才知道是佩奇的雙胞胎姐姐貝蒂·威爾遜。隨後,三個人最終一起商定了動手的日期,並策劃了將其偽造成入室盜竊案件。他提出沒有作案工具,佩奇還把自己的一支.38口徑的手槍借給了他。
那天,他本來只想教訓一下威爾遜先生的,所以並未帶槍。
當天下午兩點半,貝蒂·威爾遜開著車子,把他帶到了自家屋子門前,並最終確認了動手的信息。進屋之後,他按照貝蒂的指點,很快來到了臥室門口,與威爾遜先生正面遭遇,對方隨即掄起球棍揍他;而他呢,也就拼死反擊,最終將威爾遜先生殺死。對了,作案過程中,他也被球棍打中了腦袋,所以他昏迷了一小會,忘記是不是用刀捅過威爾遜先生了,更不知道那把刀子後來去了哪兒?
對於他的這個陳述,警方當然還是謹慎的。並且此人有過精神病史,曾經入院治療,那他所說的話,有沒有法律效力都得兩說嘛!
而詹姆斯·懷特,隨即提交了一個證據:他告訴警方,那支.38口徑的手槍,他並沒有使用,埋在他家院子裡的。按照他的交代,警方果然在一輛皮卡車的後輪旁邊的泥土裡,挖出了一支用塑膠袋包好的手槍。經過查驗槍枝註冊信息,它真的是屬於佩奇·羅薇女士的合法槍枝。這下,警方覺得他的交代就很有意思了。
隨後,警方依法傳喚了佩奇·羅薇和貝蒂·威爾遜,但兩人均對於「僱兇殺人」的說法予以了斷然否認。
圖:姐妹花年輕時的照片
(左為貝蒂,右為佩奇)
4個月後,當地法院對貝蒂·威爾遜涉嫌僱兇殺人一案開庭審理,詹姆斯作為汙點證人出庭,指證貝蒂就是僱傭他殺害威爾遜先生的女子。
此外,有一名證人證明,貝蒂曾對她說過,自己非常討厭這段婚姻,希望老公早點死咗。檢方還提到,兩人居住的房子,市價高達630W米元,這個巨額的遺產,對於貝蒂而言也是個很大的誘惑嘛。
當然,僅有這些,肯定無法給貝蒂定罪。檢方隨後拿出了一本書,作為關鍵的證物:
這本書名叫《睡美人與火鳥》(The Sleeping Beauty and The Firebird),屬於當地的某圖書館;根據圖書館的記錄,它正是被貝蒂·威爾遜借出來的。
當然,這本書並沒有什麼神秘之處。然而,根據詹姆斯的證詞,5月15日,佩奇電話打告訴他,在這本書扉頁的紙袋裡(用來放借書記錄卡的地方),藏著兩張100米元的鈔票,是拿來給他作為購買作案工具用的。而這本書呢,放在一輛黑色寶馬轎車的車後座上,車子停在剛特斯維爾湖國家公園(Lake Guntersville State Park)附近的一個停車場,車牌號碼是XXXX,你自己去拿吧!
於是呢,他16日的下午,就來到了那個停車場準備去拿錢。然而,看門的保安卻不讓他進去,無奈之下,他只好打電話給佩奇,而佩奇就讓貝蒂·威爾遜打電話到停車場前臺,授權保安帶著他去車子邊上拿東西。隨後,保安陪著他,順利的拿到了那本書,裡頭果然有錢。
對此,當天值班的停車場保安吉斯·圖克(Keith Tucker),出庭證明確有其事;但書裡有沒有夾著鈔票,他就沒看到了。而電話公司的記錄也能證明,16日下午,確實有一個電話,從停車場旁邊的投幣式公用電話,打到了佩奇家裡,通話時間約為10分鐘。
此外,一家超市的收銀員也證實,那天,詹姆斯去超市買了一些東西(旅行套裝),付費時用的是一張100元紙幣。
銀行記錄還顯示,在案發4天之後,詹姆斯往戶頭裡存在500米元;另一名證人證實,他在案發後歸還了2000米元的債務,這些和他所說的報酬都對得上。
更重要的是,一名叫做馬維斯·甘迺迪(Mavis Kennedy)的證人,同時也是佩奇的鄰居,出庭證實:在案發的第二天,他碰巧看到了詹姆斯來到了佩奇家的車庫外邊,和她見過面。
而辯護人則指出,這些證據,最多只能證明詹姆斯曾經殺人,但無法證明,僱他殺人的,就是被告人貝蒂·威爾遜嘛!比如,貝蒂那天確實是想把書借給他看,但那就是一本書而已,並不能說明裡頭有「定金」。
隨後,檢方拿出了王牌:一名叫做希拉·埃爾比(Sheila Irby)的證人。她能夠證明,5月22日(即案發當天),下午16:45-17:10,看到過一個男子走向威爾遜家,而這個男子,經過辨認,就是詹姆斯·懷特;隨後,在17:10-17:15,她又看到了貝蒂·威爾遜駕車離開。她是威爾遜家的鄰居,對貝蒂相當熟悉,因而不會看錯的。
這麼一來,對於貝蒂涉案的證據,似乎就補全了,超過了合理懷疑。最終,陪審團裁定她犯有一級謀殺的罪名,判處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隨後,作為汙點證人的詹姆斯·懷特,也被裁定犯有一級謀殺的罪名,判處終身監禁,至少服刑20年,方可提請假釋。
半年之後,同一個法庭,對佩奇·羅薇涉嫌共謀、謀殺一案,開庭審理。
圖:佩奇女士出庭受審
按理說,前面兩個人都已經被定罪、判刑,犯罪事實也已經查清,案子應該很好審理才對。然而,佩奇的律師相當給力,對所有證據都發出了挑戰。
首先,退一千七百二十三步說,就算貝蒂·威爾遜真的僱兇殺人了,但這並不等於說,被告人佩奇也參與了策劃吧?上述那些證人的證言,能夠證明佩奇也參與了此案嗎?
其次,那支槍的問題,檢方並沒有能證明它是如何到了詹姆斯·懷特的手裡的。而佩奇女士的陳述非常合理:詹姆斯曾來她家幫忙幹活,估計是哪天順手牽羊偷走的,她沒有及時發現而已。再說了,那支槍,有被用於謀殺嗎?和本案有關嗎?
至於那個電話,確實打過,也確實是貝蒂要借一本書給詹姆斯·懷特看。但書裡頭根本沒什麼錢,如果她真的要付定金給他,需要弄的這麼麻煩,再讓保安來當證人嗎?
對了,還有那個汙點證人詹姆斯·懷特。你們翻翻他在警察局裡的供述,一周之內,兩次改變說法(主要是針對如何殺死受害人,又如何逃離現場的經過),最後還是說不清楚刀子的去向,擺明了腦子有毛病,這種人的話,都能信咩?
這麼一聽,很有道理啊!再說了,佩奇女士素來品行極好,在社區有扶危濟困的好名聲,怎麼可能做這種事情呢!
因此,在僅僅經過了兩小時零十分鐘的合議之後,陪審團就作出了一致裁決:
檢方的所有指控,均不成立。被告人佩奇·羅薇,無罪!
就這樣,佩奇坦然的走出了法庭,姐妹二人捲入了同一個案子,命運卻截然不同。
時至今日,貝蒂·威爾遜依然堅持說自己是無辜的,而她的妹妹佩奇,以及諸多親友,也一直在呼籲重審此案。然而,既然該案審判過程中並沒有明顯的程序錯誤,也沒有新的證據出現,要想重審恐怕也很困難。
圖:貝蒂·威爾遜獄中的照片
(拍攝於2016年)
以上,就是貝蒂·威爾遜和佩奇·羅薇姐妹同案不同名的故事了。時至今日,也沒有人能說清楚,她們兩人之中,到底有幾個是無辜的呢?
這個案子吧,定罪還是太草率了,我還是傾向於疑罪從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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