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孝婦,出自《列女傳》與《漢書·於定國傳》。孝婦很早死了丈夫,又沒有兒子,但贍養婆婆非常周到,婆婆因不想拖累她,上吊自縊。而孝婦卻由此入獄,並屈打成招,最終被太守殺死。孝婦被斬時,許下三宗願,如系冤殺,血將倒流、六月飛雪、大旱三年。孝婦被殺後果然出現了「白血衝練」、「六月飛雪」的詭異情景,後郡中大旱三年,直至新太守親自祭奠孝婦之墓並表彰其德行,天才下雨。幹寶在《搜神記》中記載孝婦死時青黃色的鮮血沿著長竹竿向上流,到了竿頂才沿著幡而流下。東海孝婦的故事對後世影響深遠,關漢卿在此基礎上創作出了中國十大悲劇之一的《竇娥冤》。
一、故事起源及內容
孝婦傳說的源頭是《漢書》。《漢書》第七十一卷《於定國傳》記載:「於定國字曼倩,東海郯人也。其父於公為縣獄吏、郡決曹,決獄平,羅文法者於公所決皆不恨。郡中為之生立祠,號曰於公祠」。
「東海有孝婦,少寡,亡子,養姑甚謹,姑欲嫁之,終不肯。 姑謂鄰人曰:「孝婦事我勤苦,哀其亡子守寡。我老,久累丁壯,奈何?」其後姑自經死,姑女告吏:「婦殺我母」。吏捕孝婦,孝婦辭不殺姑。吏驗治,孝婦自誣服。具獄上府,於公以為此婦養姑十餘年,以孝聞,必不殺也。太守不聽,於公爭之,弗能得,乃抱其具獄,哭於府上,因辭疾去。太守竟論殺孝婦。郡中枯旱三年。後太守至,卜筮其故,於公曰:「孝婦不當死,前太守強斷之,咎當在是乎?」於是太守殺牛自祭孝婦冢,因表其墓,天立大雨,歲孰。郡中以此大敬重於公」。
後來,不僅《後漢書》、《史通》、《御覽》等史書有記載,《淮南子》、《說苑》等野史雜記也都爭相傳記。東晉時期,幹寶的《搜神記·東海孝婦》的前半部分與《漢書》所記大致相同,後半部分是這樣的:長老傳云:「孝婦名周青,青將死,車載十丈竹竿,以懸五旛,立誓於眾曰:『青若有罪,願殺,血當順下;青若枉死,血當逆流。』既行刑已,其血青黃緣旛竹而上,極標,又緣旛而下雲。」
到了元代,關漢卿依據這一個傳說創作了雜劇《感天動地竇娥冤》,在這齣戲裡,作者特別增加了「白血衝練」、「六月飛雪」的神話情節,讓東海孝婦的故事感動蒼生、震撼九州,也使這位原本默默無聞的鄉間少婦,成為一位驚天地、泣鬼神的藝術典型。明清兩代,郯城的官吏對孝婦的事跡進行了更多的宣傳和表彰。明景泰三年(1452年),邑令席書作了《祭孝婦冢文》。1450年前後,明御史都督張景華(郯城人)作《孝婦冢碑記》說,「一人之身,其孝至於動天地感鬼神,道有大於孝者乎?!」清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重修孝婦冢,按察僉事塗銓撰寫碑文,其中有「搜閱縣誌知郯城有孝婦冢欲為展謁焉久矣」「純孝而蒙不孝之誅;無罪也而罹有罪之禍,致天憫奇冤,郡遭大旱」等語。
據郯城縣誌記載,嘉慶元年(1808年)知縣周履端重建孝婦祠,位置在故城南門口向南二裡,現郯城酒廠南側。整個祠院佔地多畝,幾經變遷,建築全無,僅有一塊石碑立於遺址。
東海孝婦的故事,不僅史有記載,民間廣為流傳,古今文人也以此為題材大作文章。元代雜劇家關漢卿以孝婦周青為原型寫出名劇《竇娥冤》,成了古今戲劇的經典之作;道光五年(1825年),時任郯城縣縣令的周履端,根據以上史料,著人創作了《東海記傳奇》十六出,請「梨園習之」,在全縣演出。
1965年,郯城鎮城裡三街退休老人上官玉成(今已80多歲,仍健在)寫了六場大戲《孝婦冤》,由臨沂地區柳琴劇團排演,並在全區各縣巡演,場場爆滿,只可惜才演出三場,文化大革命開始,就此中斷。2006年,原郯城鎮文化站站長孫紹林根據東海孝婦的民間傳說故事,編寫了六集民間小調電視劇《孝婦冤》,已由臨沂市青年柳琴劇團排練演出。
二、東海孝婦傳說的流傳版本
東海孝婦的傳說流傳著不同的版本,主要有以下幾種:一是比較正統的傳說叫東海孝婦,二是墳墓擁抱,三是說起孝婦墩。這三個版本傳說的故事情節主線基本一致,都是從周青守寡開始表述,講她如何守孝道,她為了改善婆婆的生活,使婆婆誤食了有毒的飯菜,致其身忘,招來官司,自己含冤受刑。故事最後都表述了行刑後出現的「白血衝練」、「六月飛雪」、「大旱三年」自然現象以彰顯周青的冤屈。有所不同的是第一個版本的傳說結尾還表述了老百姓對孝婦的敬仰和期望,希望她能保佑這一方水土風調雨順。第二個版本結尾則表述了孝婦至死也要和婆婆一起的感人場景。第三個版本綜合前兩個版本的故事,卻增加血流成汪的故事,並指出白溪汪村(白血汪莊)也因此而得名。
三、相關遺存
(一)孝婦冢
孝婦冢位於郯城縣縣政府駐地東南方向約2華裡處,東外環路東側20米,屬郯城鎮葛莊村地域。冢高5.6米,周長180餘米。墓冢坐北朝南,屬西漢末年遺留下來的古蹟。它雖然歷經滄桑,但保存較為完好。每逢春節或清明節期間,它都享受著人間煙火,任人憑弔。
孝婦冢前有兩座石碑,西側的一座是康熙三十四年(公元1695年)賜進士第政大夫山東分巡東兗道提刑按察使司事加二級塗銓謹識。東側這座石碑,系光緒三十年(公元1904年)所建。落款是:邑庫生杜玉階薰沐拜撰並書。在這座碑的正東側約兩米處。有一塊高約20釐米的殘碑,碑上文字甚少,已不能說明什麼問題。但可肯定,此碑早於杜玉階撰寫碑文並書丹的這塊。因撰文中出現了「奈歷年孔多,殘碑剝腐,謁是冢者,未免有古墓荒涼之感。裡冢人目窺心側,遂邀保甲莊眾,各出貨財,復立碑以表揚之」一段文字,是以證明。
在這兩座石碑正中間的前方,原設供桌、香爐、供席(供祭祀者跪拜的青石板)各一個。現擺在冢前的供桌是1990年正月二十七日由葛莊村的葛兆同、葛興永、孫紹林等人出資用水泥、石子、砂子製作而成。
(二)孝婦祠
孝婦祠在郯故城南門口向南二裡處,面東,現郯 城酒廠南側。孝婦祠,分為南北兩部。南部為孝婦祠,系嘉慶元年知縣周履端所建。道光五年知縣徐銘增修後殿。
孝婦祠自前向後為山門、正殿、後殿三個部分。山門系古式,高脊走獸,臺階三級,朱門雙開,氣勢宏偉,府以郯城書法名人朱良如題寫的對聯:「六月飛雪天報孝,三年不雨地鳴冤」,觀之者無不為孝婦之死而戚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