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米的《心理罪》是驚心動魄的。那薄薄的紙張,分明就是美國電影《殺人電鋸》的重現,從紙張之間的夾縫裡飄來的血腥味,可以清晰地看到變態人性,還有罪惡的刀和其他用以殺人的工具,甚至是我們平常人認為與殺人工具根本對不上號卻恰恰是致人死亡的一切。
雷米對「罪惡」 天馬行空的想像力令人驚嘆,為他情節安排的環環相扣而震撼。掩卷之餘,還一度對帶著淡淡墨香的紙張懷有恐懼,想像著那些人正悄然地從字裡行間慢慢站起,朝著我的方向,慢慢地走來……幸好,梳理過的心靈終於漸漸平復。只感嘆於如果大千世界太多的難以預料的結局,但願這一切都是虛構、虛幻,從來都有過如此真實的案例,那僅是作者誇大的小說而已!
雷米的《心理罪》系列分為《第七個讀者》《畫像》《教化場》《暗河》《城市之光》等5個故事。每個故事都是懸念迭起,扣人心弦。故事在人物設計、情節安排上都別出心裁、獨具匠心,往往都是不到最後時刻,我們不敢相信故事的結局,或者說殺人兇手原來是「他(她)」——正如《心理罪》書前作者介紹「公安部直屬學院教師,精通犯罪心理學和刑偵學,洞悉形形色色的罪惡,甚至超過自己的掌紋」一樣,為老師的才華深深嘆服。
《第七個讀者》——
顧名思義,故事與「讀者」有關。案件的源頭是一對不倫之戀,製造驚天案件的男主吳涵是個貧苦家族出身的學生,女主是宿舍管理員孫梅。引發一系列慘絕人寰的致人死亡案,看似緣於孫梅的懷孕,緣於夾在吳涵書裡的信,緣於兇手掩蓋他認為見不得光的姦情……歸根到底,是「孽緣」,是吳涵個人扭曲的性格,自小特殊的家境——也許,就是因為貧困,自然使其成長路上不會一帆風順。與其說是對別人的異樣眼光的憎恨或惱怒,不如說是其對個人的不自覺的否定而造成認知上的偏離甚至扭曲,這是其一;其二,是孫梅之舉,以中年婦女得到吳涵,筆者不認為她掩蓋和「幫助」吳涵是因為所謂的「愛情」,相信她也有自知之明,應以「虧欠」的心理引發一切。無論如何,吳涵是一名高校學生,年輕,充滿活力,前途不可限量。因此,她企圖儘自己的能力彌補不足,甚至不懂獻身於猥瑣大叔。而正是她「拯救」吳涵的舉動,不僅從行動上為吳涵的殺人提供了便利,更是為其進一步走向罪惡的深淵提供了動力。雖然,最後 在吳涵拿起刀來要殺方木的時候,孫梅跳起來把吳涵拉入了火海雙雙死亡,似乎在最後那一刻稍為其的「孽」換得一絲人性的籌碼。但他們最後的死亡,又恰是他們某一方自我認為的「殉情」,是「死得其所」。但歸根到底,對於無辜的生命和讀者而言:這是他們罪有應得、咎由自取、死不足惜。甚至,以他們的死亡,也難以告慰於那些無辜的亡靈。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夢想,讀者讀書,更是為理想而讀。而作為讀者,卻為讀書丟失性命。雷米老師以匪夷所思的故事帶給了我們怎樣的思考?珍惜生命,尊重生命!
《畫像》——
畫像是為誰而畫?方木等必須要「畫像」,憑別人的講述、描繪,再加上自己的天賦、想像,為可能的兇手畫像。雷米老師就這樣讓主人公方木帶著我們讀者走路,帶著疑問和希望,刨根問底、抽繭剝絲閱讀下來。這一集,方木已經不是過去的大學生,他已經走出了校園。可惜的是,他一直想擺脫的關於吳涵的惡夢,卻已經烙印在腦海裡。他成為了專業的犯罪畫像師,而因為那段不忍回首的過去,他甚至不想幫助警察破案。但天才必須盡其才,他還是被捲入了案件中。書的故事,更是因為方木的天才——至少,兇手是這麼認為的:這種天賦、這個天才,已經成為他前進途中的「絆腳石」,他要搬掉,或者粉碎——方木破了不該破的案,你方木身上具有才能,我也有。於是,嫉妒不是成為動力,而是催長了罪惡。變態的心理甚至將人的生命視如草木,草菅人命。在一場殘忍的同門師兄弟的決鬥中,這個兇手是佔著上風的,最起碼,他在暗處,握著「暗箭」。可憐的的方木,已經到了「決鬥場」還不知對手是誰,他在與「隱形人」戰鬥,對手無疑是抱著置之死地來的。要這場力量懸殊的鬥爭中,方木幾走向「鬼門關」,又幾次有幸返回。因此,在最後那一刻,方木是恨到了極致。雷米老師沒有直接描寫方木的心理變化,而是通過「畫像」——「方木臉上的肌肉劇烈地顫抖著,他死死地盯住孫普那張挑釁的臉…….」將方木的憤怒以畫像刻畫出來,更加形象。
每一個人的心裡,都有著自己的自畫像,同樣,也有對別人的畫像,只不過,我們並沒有將這些畫像真正繪下來。而《畫像》裡的方木必須必須畫像——那不僅是天賦,又是使命,對生命的尊重。
《教化場》——
正如書在扉頁所寫:「沒有所謂命運這個東西,一切無非是考驗、懲罰或補償。小說是從方木以「談判專家」這一角色率先出場,通過心理「畫像」一步步讓對方停止罪惡的繼續,驚心動魄。而通過這個「對手」牽引出更多的故事。他們都是「犯罪嫌疑人」,他們又是受害者。善與惡,就在一念之間。如書在開頭挾持小女孩為人質的羅家海——從挾持那一念之間,再到放棄的那一念之間;書的最後可以楊展,面對是是父親楊錦程,「楊錦程徹底失控了,他一把揪住兒子的頭髮,狠狠地扇了他兩記耳光,又一腳把他踹到牆角……」面對父親的失控,「通紅的雙眼裡漫出無盡的絕望與仇恨。他慢慢地舉起槍……」這是父親,卻無法忍受,一念之間,從善到惡(是否屬於「正義的惡」我們姑且不論)。
讀雷米老師的《教化場》,首先,要從「教化」的定義:教化是一個漢語詞彙,對別人的思想或行動起作用,近義詞有浸染、影響等。其次,《教化場》教化了什麼?書中「天使堂」一節,「周老師蹲下身子把她抱起來,『是的。』他環視著那些期盼的臉龐,『你們,每個人,都是天使』」天使堂的孩子是可愛的,因為天使堂的環境在教化著他們,起碼,當時的周老師,還未殺陳哲,還是一名老師,這種教化,未曾受到汙染。第三,教化的「兩面性」,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倡導「朱」的教化,予人為善;慎防「黑」的教化,致人為惡。
《暗河》——
發生在暗河的案件撲朔迷離,公安局長邢至森擊斃殺害人質的劫匪是意外,還是有意?順藤摸瓜,暗河的故事才正式開始。而發生在村子暗河裡的故事,卻是各人打著集體利益的幌子,卻全為了私利,為了滿足自己的貪慾可以毫不猶豫地剝奪別人的幸福甚至生命。幾近崩潰的方木,隻身涉險,終於引爆暗潭令人不齒的罪惡。雷米老師帶我們走進那深不可測的「暗河」,讓我們看清了那湧動的黑暗。世間萬事,不是任何事都事不關己,或許下一刻它的爆發,將吞噬你珍視的一切。人性的冷漠,終將助長罪惡,到頭來又禍及自己。
《暗河》裡的「河」,豈止於方木及我們讀者所見之河?那裡還有人心之河,那才是真正的「暗」、深不可測,甚至,就像書中的主人公方木,為了真相,為了正義,也許每時每河都有可能被吞噬的可能。
《城市之光》——
單從書名來理解,以為雷米老師將這部作為全書的結局之作,不想太過「黑暗」,在最後時刻給我們帶來了光明——城市之光。然而,城市之光裡,卻同樣暗流湧動。不過,最終還是讓讀者看到希望——警察,最終戰勝邪惡,點亮城市之光。一起連環兇殺案,受害者均遭虐待致死,而每個人的死都充滿儀式感。尤其是網絡上以名為「城市之光」的用戶發起投票的方式讓大眾決定律師任川的生死。為了讓這個阻止這個「死亡儀式」,方木、米楠等警察雖然用盡一切辦法,這座城市還是陷入了混亂的漩渦,幸而,警察沒有放棄,「城市之光」系列殺人者江亞被處予極刑。但可惜的是,我們的主人公方木成了「失蹤人口」,生死未卜。
城市之光不僅是遊戲或遊戲的名稱,是製造事端的人以「城市之光」之名完成在致人死亡的儀式,是對城市之光的污衊。城市之光應屬於正義,屬於以方木為代表的人民警察點亮的城市的光明。
透過罪惡與血腥看《心理罪》,看懂人性,尊重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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