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選退任董事、更換核數師、宣派末期股息及股東周年大會通告

2020-12-28 中國財經信息網

[HK]博奇環保:建議發行股份及購回股份的一般授權、重選退任董事、更換核數師、宣派末期股息及股東周年大會通告

時間:2020年05月12日 08:51:31&nbsp中財網

原標題:博奇環保:建議發行股份及購回股份的一般授權、重選退任董事、更換核數師、宣派末期股息及股東周年大會通告

閣下如對本通函的任何方面或應採取的行動有任何疑問,應諮詢股票經紀或其他註冊

證券交易商、銀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閣下如已將名下的中國博奇環保(控股)有限公司的股份全部售出或轉讓,應立即將本

通函送交買主或承讓人,或經手買賣或轉讓的銀行、股票經紀或其他註冊證券交易商

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轉交買主或承讓人。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的內容概不負責,對

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分內

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China Boqi Environmental (Holding) Co., Ltd.

中國博奇環保(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377)

建議發行股份及

購回股份的一般授權、

重選退任董事、

更換核數師、

宣派末期股息

股東週年大會通告

中國博奇環保(控股)有限公司謹訂於

2020年6月12日上午10時正假座中國北京市朝陽區東三環

中路63號富力中心11樓的本公司第一會議室舉行股東週年大會,召開大會的通告載於本通函第

17至21頁。

隨函亦附奉股東週年大會適用的代表委任表格。該代表委任表格亦刊登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網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網站www.chinaboqi.com。無論 閣下能否出席股東週年

大會,務請按照代表委任表格上印列的指示填妥代表委任表格,並儘快交回本公司的香港股份

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54樓,惟無論如

何不遲於2020年6月10日上午10時正(香港時間)(即不遲於股東週年大會或其任何續會(視情況

而定)舉行時間前

48小時)交回。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股東仍可依願親身出席股東週年

大會或其任何續會並於會上投票。

頁次

釋義 .......................................................... 1

董事會函件..................................................... 3

緒言...................................................... 3

發行股份的一般授權......................................... 4

購回股份的購回授權......................................... 4

擴大授權

.................................................. 5

重選退任董事 .............................................. 5

更換核數師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

宣派末期股息 .............................................. 7

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 7

股東週年大會通告 .......................................... 8

代表委任表格 .............................................. 8

以投票方式表決 ............................................ 8

責任聲明

.................................................. 9

推薦建議

.................................................. 9

附錄一-退任董事詳情........................................ 10

附錄二-說明函件 ........................................... 14

股東週年大會通告 ............................................... 17

– i –

於本通函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彙具有以下涵義:

「股東週年大會」指本公司於2020年6月12日上午10時正假座中國北

京市朝陽區東三環中路63號富力中心11樓的本

公司第一會議室舉行的股東週年大會或其任何續

會,其通告載於本通函第17至21頁

「組織章程細則」指本公司的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經不時修訂)

「董事會」指董事會

「開曼公司法」指經不時修訂、補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的開曼群島

公司法(

2020年修訂)

「本公司」指中國博奇環保(控股)有限公司(

China Boqi

Environmental (Holding) Co., Ltd.),一間於2015

年1月30日在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獲豁免有限公

司,其股份於聯交所主板上市

「董事」指本公司董事

「擴大授權」指建議授予董事的一般及無條件授權,以便根據一

般授權可予配發、發行或處理的股份總數可額外

加上等於根據購回授權實際已購回的股份數目

「一般授權」指建議於股東週年大會上授予董事的一般及無條件

授權,以行使本公司的權力配發、發行或處理不

超過於有關授予一般授權的決議案獲通過當日本

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20%的新股份

「本集團」指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 1 –

「港元」指香港的法定貨幣港元

「香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指

2020年5月7日,即本通函付印前為確定其中所載

若干資料的最後實際可行日期

「上市規則」指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

「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

「購回授權」指建議於股東週年大會上授予董事的一般及無條件

授權,以行使本公司權力購回不超過於有關授予

購回授權的決議案獲通過當日本公司已發行股份

總數10%的股份

「證券及期貨條例」指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經不時修訂、

補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

「股份」指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0001美元的普通股

「股東」指股份持有人

「聯交所」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收購守則」指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頒佈的公司收

購、合併及股份購回守則

「美元」指美利堅合眾國的法定貨幣美元

– 2 –

China Boqi Environmental (Holding) Co., Ltd.

中國博奇環保(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377)

執行董事:註冊辦事處:

程裡全先生(主席)

PO Box 309, Ugland House

曾之俊先生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s

非執行董事:

鄭拓先生香港主要營業地點:

朱偉航先生香港灣仔

陳學先生皇后大道東248號

陽光中心40樓

獨立非執行董事:

劉根鈺先生

謝國忠博士

陸志芳先生

敬啟者:

建議發行股份及

購回股份的一般授權、

重選退任董事、

更換核數師、

宣派末期股息

股東週年大會通告

緒言

本通函旨在向股東提供股東週年大會通告,及有關將於股東週年大會上提呈的

下列建議的資料:

(i)授予董事一般授權;

(ii)授予董事購回授權;

(iii)授予董事擴大授

權,將一般授權擴大至納入根據購回授權購回的股份;(iv)重選退任董事;(v)更換核

數師;及(vi)及宣派末期股息。

– 3 –

發行股份的一般授權

為確保董事在對本公司屬適當的情況下發行新股份時更具靈活性且有酌情權,現

正根據上市規則徵求股東批准發行股份的一般授權。第5(A)項普通決議案將於股東週

年大會上提呈,以授予董事一般授權以行使本公司權力配發、發行及以其他方式處理

本公司股本中不超過於有關一般授權的決議案獲通過當日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20%

的新股份。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本公司的已發行股本包括1,007,106,799股股份。待

上述普通決議案獲通過後,並假設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至股東週年大會當日期間的已

發行股份數目並無變動,根據一般授權可予配發、發行及以其他方式處理的股份數目

最多將為

201,421,359股,相當於在批准一般授權的決議案通過當日本公司已發行股份

總數的20%。

一般授權將於下列時間屆滿(以最早者為準):(i)於股東週年大會後,本公司下屆

股東週年大會結束時;(ii)組織章程細則或任何適用法律規定本公司須舉行下屆股東週

年大會的期間屆滿時;或(iii)股東在本公司下屆股東週年大會前的股東大會上通過普通

決議案撤銷或修訂該授權之日。

購回股份的購回授權

此外,第5(B)項普通決議案將於股東週年大會上提呈,藉以批准授予董事購回

授權,以行使本公司權力購回不超過於有關購回授權的決議案獲通過當日本公司已發

行股份總數10%的股份。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本公司擁有1,007,106,799股已發行股

份。假設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至股東週年大會當日期間的已發行股份數目並無變動,

根據購回授權的股份數目最多將為

100,710,679股,相當於於該決議案獲通過當日已發

行股份總數的10%。購回授權將於下列時間屆滿(以最早者為準):(i)於股東週年大會

後,本公司下屆股東週年大會結束時;(ii)組織章程細則或任何適用法律規定本公司須

舉行下屆股東週年大會的期間屆滿時;或(iii)股東在本公司下屆股東週年大會前的股東

大會上通過普通決議案撤銷或修訂該授權之日。

– 4 –

倘本公司於一般授權或購回授權在股東週年大會上獲批准後進行股份合併或拆

細,則根據一般授權可能配發、發行及以其他方式處理的股份最高數目或根據購回授

權購回的股份最高數目(視乎情況而定)佔緊接及緊隨相關合併或拆細日期已發行股份

總數的百分比將相同。

根據上市規則規定須就購回授權作出的說明函件載於本通函附錄二。此說明函件

載有一切合理所需資料,以使股東可在股東週年大會上就投票贊成或反對有關決議案

作出知情決定。

擴大授權

待第

5(C)項普通決議案獲單獨批准後,本公司根據第

5(B)項普通決議案(倘於股

東週年大會上獲股東批准)購回的股份數目將計入,以擴大第

5(A)項普通決議案所述一

般授權的20%上限,惟該等額外股份數目不得超過於發行授權及購回授權獲通過當日

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的10%。董事謹此聲明,彼等並無即時計劃根據一般授權發行

本公司任何新股份。

重選退任董事

根據組織章程細則第

16.18條,程裡全先生、曾之俊先生及謝國忠博士將於股東

週年大會上輪值退任董事,並符合資格於股東週年大會膺選連任。

根據上市規則相關規定,上述須於股東週年大會上膺選連任的退任董事詳情載於

本通函附錄一。

董事提名程序及流程

本公司的提名委員會(「提名委員會」)將根據以下甄選標準及提名程序向董事會

建議任命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

(a)

經適當考慮本公司董事會多樣化政策、本公司章程、上市規則及適用法律

法規的規定以及相關候選人在資格、技能、經驗、獨立性及性別多元化方

– 5 –

面對董事會的貢獻,物色合資格成為董事會成員的人士,並選取提名為董

事的人士或就此向董事會提供建議;

(b)

經參考上市規則第3.13條所載因素及提名委員會或董事會認為適當的任何

其他因素,評估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以釐定其是否合資格。倘建議獨

立非執行董事將擔任第七間(或以上)上市公司董事職務,則評估該董事能

否為董事會事宜投入充足時間;及

(c)

建立識別及評估董事候選人資格和評估董事候選人的標準,包括但不限於

評估董事會技能、知識及經驗之平衡,及根據該評估編製具體委任的職責

及所需能力說明。

提名委員會及董事會之建議

提名委員會已考慮謝國忠博士於會計範疇的豐富經驗、其工作概況及其他經歷和

因素(載於本通函附錄一其履歷詳情)。提名委員會信納,謝博士具備繼續有效履行獨

立非執行董事職責所需的品格、誠信及經驗。董事會相信重選謝博士為獨立非執行董

事符合本公司及股東之整體最佳利益。

此外,謝博士已根據上市規則第3.13條作出年度獨立性確認。於任期內,謝博士

已展示為本公司事宜提供獨立意見的能力。提名委員會及董事會認為,謝博士能繼續

履行獨立非執行董事職責,因此建議股東於股東週年大會上重選謝博士為獨立非執行

董事。

更換核數師

提述本公司於

2020年5月11日發佈的公告,董事會建議,在德勤.關黃陳方會計

師行(「德勤」)自股東週年大會結束起退任後,不續聘其為本公司核數師,原因為

(i)本

公司與德勤未能就本公司截至

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審計費用達成共識,及

(ii)為維

持核數師的獨立性及客觀性並維持良好的企業管治水平及風險管理,董事會認為,此

為更換本公司現任核數師德勤(其已任職

14年)的適當時機。

經本公司審核委員會(「審核委員會」)建議,董事會建議委任安永會計師事務所

(執業會計師)接替退任的德勤作為本公司新獨立核數師,自股東週年大會結束起生

效直至本公司下屆股東週年大會結束為止。該建議任命須待股東於股東週年大會批准

後,方可作實。

董事會向股東建議授權董事會釐定核數師酬金。

– 6 –

宣派末期股息

誠如本公司日期為2020年4月27日的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年度業績公告

所述,董事會有意建議宣派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每股股份0.0315港

元,須待股東於股東週年大會上批准,並遵守開曼群島公司法。普通決議案第2項將於

股東週年大會上提呈,以批准宣派末期股息。

根據開曼群島公司法第34(2)條,公司可應用股份溢價賬以向股東派付股息,除

非於緊隨建議派付股息日期後,該公司能償還於日常業務過程中的到期債項,否則不

可自股份溢價賬向股東派付任何股息。董事會確認就派付股息而言,本公司並能於緊

隨建議派付股息日期後償還於日常業務過程中的到期債項。

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

為釐定出席股東週年大會並於會上投票的資格,本公司將於

2020年6月9日(星

期二)起至

2020年6月12日(星期五)止期間(包括首尾兩日)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

續,於此期間本公司將不會辦理任何股份過戶登記。為符合資格出席股東週年大會並

於會上投票,所有過戶文件連同相關股票須不遲於2020年6月8日(星期一)下午

4時30

分送交本公司之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皇后大道

東183號合和中心54樓。

為釐定享有建議末期股息的資格,本公司將於2020年6月18日(星期四)起至

2020

年6月22日(星期一)止期間(包括首尾兩日)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於上述期

間,本公司將不會辦理任何股份過戶登記。為符合資格享有建議末期股息,倘普通決

議案第2項於股東週年大會上通過,所有過戶文件連同相關股票須於2020年6月17日

(星期三)下午

4時30分之前送交本公司之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

司,地址為香港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54樓。

– 7 –

股東週年大會通告

股東週年大會通告載於本通函第17至21頁,其中包括,提呈股東考慮並批准(i)

授予董事一般授權;

(ii)授予董事購回授權;

(iii)授予董事擴大授權,將一般授權擴大

至納入根據購回授權購回的股份;(iv)重選退任董事;(v)更換核數師;及(vi)宣派末期

股息的普通決議案。

代表委任表格

隨函附奉股東週年大會適用的代表委任表格。該代表委任表格亦刊登於聯交所網

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網站www.chinaboqi.com。無論 閣下能否出席股東週年

大會,務請按照代表委任表格上印列的指示填妥表格,並在不遲於2020年6月10日上

午10時正(即不遲於股東週年大會或其任何續會(視情況而定)舉行時間前不少於

48小

時)交回本公司的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皇后大道

東183號合和中心54樓)。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 閣下仍可依願親身出席股東

週年大會或其任何續會並於會上投票。

以投票方式表決

根據上市規則第13.39(4)條及組織章程細則第13.5條,除股東週年大會主席以誠

實守信原則作出決定,容許純粹有關程序或行政事宜的決議案以舉手方式表決外,於

股東大會上,股東所作的所有表決必須以投票方式進行。因此,股東週年大會通告所

載各項決議案均將以投票方式表決。

於投票表決時,每名親身或委派代表出席大會的股東或(如股東為法團)其正式

授權之代表,可就股東名冊內以其名義登記的每股股份擁有一票。有權投多於一票的

股東毋須使用其所有投票權或以相同方式使用其所有投票權。

– 8 –

責任聲明

本通函的資料乃遵照上市規則而刊載,旨在提供有關本公司之資料。董事願就本

通函所載資料的準確性共同及個別地承擔全部責任,並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

就其所知及所信,本通函所載資料在各重大方面均屬準確完備,並無誤導或欺詐成

分,且並無遺漏任何事宜,足以令致本通函所載任何陳述產生誤導。

推薦建議

董事認為,授予董事發行股份的一般授權、購回股份的購回授權及擴大授權、重

選退任董事、更換核數師以及宣派末期股息的建議決議案均符合本集團及股東整體的

最佳利益。因此,董事建議股東投票贊成將於股東週年大會上提呈的所有決議案。

此致

列位股東 臺照

承董事會命

中國博奇環保(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及執行董事

程裡全

2020年5月12日

– 9 –

以下為擬於股東週年大會上膺選連任的董事詳情,且根據上市規則須予以披露。

執行董事

程裡全先生(「程先生」),54歲,為董事會主席、執行董事及提名委員會主席。

程先生主要負責本集團整體策略規劃及引導。程先生於2015年1月30日獲委任加入董

事會。

程先生於2005年6月15日加入本集團,擔任本集團主要營運附屬公司北京博奇電

力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博奇」)的董事。程先生於

2007年12月成為北京博奇的董事會主

席,隨後自2009年12月至2017年2月間亦擔任北京博奇的行政總裁。程先生目前亦擔

任北京博奇的總經理、北京聖邑天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聖邑」)、浙江博奇電力

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博奇」)及安徽能達燃料有限公司(「安徽能達」)的董事。加入本集

團前,程先生自

2000年4月至

2003年3月於主要從事批發發電廠備件的公司比特科技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多個職務,包括副經理、總經理、董事會主席及董事。程先生自

2004年至2007年為寧波保稅區久久租賃有限公司(「寧波租賃」,前稱寧波華能租賃有

限公司)的董事。

程先生於1987年7月獲得復旦大學政治經濟學士學位。

於2010年6月至2014年9月,程先生於武漢博奇玉宇環保股份有限公司(全國中小

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份號碼:831100)擔任董事。自

2011年8月起至2017年3月,程先

生為上海

之江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份號碼:

834839)

的董事。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程先生擁有409,951,911股股份的權益。除本文件披露者

外,程先生並無於本公司股份中擁有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所界定的任何權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程先生在過去三年並無於香港或海外的其他上市公司擔任任

何董事職務。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程先生並無於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擔任任何其他職位。

– 10 –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程先生與本公司任何董事、管理層、主要或控股股東概無任

何關係。

程先生與本公司已訂立服務協議,自2018年1月30日起計為期三年,除非由程先

生或本公司以不少於三個月的通知提早終止。程先生有權享有每年薪酬人民幣850,000

元或本公司薪酬委員會(「薪酬委員會」)不時決定的較高金額的薪酬。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就有關重選程先生為董事一事,概無根據上市規則第

13.51(2)條規定須予披露的其他資料,且概無須提請股東注意的其他事宜。

曾之俊先生(「曾先生」),49歲,為副董事長、執行董事、行政總裁及薪酬委員

會成員。曾先生負責本集團整體管理及運營。曾先生於2015年1月30日獲委任加入董

事會。曾先生於

2004年6月加入本集團,擔任北京博奇的董事,並於

2007年6月成為北

京博奇的副董事長。曾先生目前擔任北京博奇的副董事長兼行政總裁。自

2005年2月

起,曾先生擔任彩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稱深圳市彩訊科技有限公司,一間自

2018

年3月23日起於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票代碼:300634.SZ)的董事,該公司

在中國提供移動網際網路技術服務。

曾先生於1992年7月獲得北京理工大學計算機科學及工程學士學位。曾先生於

2001年6月獲得麻省理工學院工商管理碩士學位。曾先生於

2010年11月3日獲授香港理

工大學管理學博士學位。

曾先生自2016年4月起擔任無錫中感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曾先生擁有409,951,911股股份的權益。除本文件披露者

外,曾先生並無於本公司股份中擁有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所界定的任何權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曾先生在過去三年並無於香港或海外的其他上市公司擔任任

何董事職務。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曾先生並無於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擔任任何其他職位。

– 11 –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曾先生與本公司任何董事、管理層、主要或控股股東概無任

何關係。

曾先生與本公司已訂立服務協議,自2018年1月30日起計為期三年,除非由曾先

生或本公司以不少於三個月的通知提早終止。曾先生有權享有每年薪酬人民幣850,000

元或薪酬委員會不時決定的較高金額的薪酬。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就有關重選曾先生為董事一事,概無根據上市規則第

13.51(2)條規定須予披露的其他資料,且概無須提請股東注意的其他事宜。

獨立非執行董事

謝國忠博士(「謝博士」),59歲,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審核委員會主席及提名委

員會成員。彼於2018年2月28日獲委任加入董事會。謝博士並無於本集團的成員公司

擔任任何其他職務。

謝博士為中國獨立經濟學家,且為《南華早報》、《新世紀》周刊(更名《財新》)

及彭博新聞社的專欄作家。彼於彭博新聞社刊載分析及討論全球經濟及金融市場的文

章。謝博士於2013年獲得彭博新聞社提名為財經界「

50位最具影響力人物」之一。謝博

士於金融服務方面擁有

20年的專業知識並於企業融資領域亦有豐富的財務管理經驗。

於2007年12月至2010年12月,謝博士擔任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於深圳證券交

易所上市,股票代碼:000001)的獨立非執行董事。謝博士於

1997年7月至2006年9月

任職摩根史坦利,擔任董事總經理。彼於離任前擔任摩根史坦利香港研究部董事總經

理。於加入摩根史坦利前,謝博士自1995年至1997年於新加坡麥格理銀行擔任聯席董

事。

於1987年9月及1990年6月,謝博士分別取得麻省理工學院的交通運輸學碩士學

位及哲學(經濟學領域)博士學位。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謝博士並無於本公司股份中擁有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

所界定的任何權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謝博士在過去三年並無於香港或海外的其他上市公司擔任任

何董事職務。

– 12 –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謝博士並無於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擔任任何其他職位。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謝博士與本公司任何董事、管理層、主要或控股股東概無任

何關係。

謝博士已與本公司簽署為期三年的委任函件,自2018年2月28日起生效。謝博士

有權享有固定董事袍金每年人民幣100,000元。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就有關重選謝博士為董事一事,概無根據上市規則第

13.51(2)條規定須予披露的其他資料,且概無須提請股東注意的其他事宜。

– 13 –

以下為根據上市規則規定須向股東寄發有關建議購回授權的說明函件。

股本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本公司的已發行股本包括1,007,106,799股股份。待授出購

回授權的決議案獲通過後,並假設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後直至股東週年大會日期前概

無進一步發行或購回股份,本公司將獲準根據購回授權於(i)本公司於股東週年大會後

之下屆股東週年大會結束時;(ii)組織章程細則或任何適用法律規定本公司須舉行下屆

股東週年大會的期間屆滿時;或(iii)股東在本公司下屆股東週年大會前的股東大會上通

過普通決議案撤銷或修訂該授權之日(以最早者為準)止期間,購回最多

100,710,679股

股份,相當於股東週年大會日期本公司已發行股份數目的10%。

購回的理由

董事相信,向股東徵求一般授權使本公司可於聯交所購回自身股份符合本公司及

股東的整體最佳利益。有關購回可能會導致每股股份的資產淨值及

╱或其每股盈利增

加,惟須視乎當時市況及資金安排而定,並僅會在董事認為有關購回將對本公司及股

東整體有利的情況下方會進行。

購回的資金

購回股份的資金將按組織章程細則及開曼公司法以可合法作此用途的資金支付。

開曼公司法規定償還有關股份購回的資本金額可以本公司溢利或為購回而發行新股份

所得款項或從股本(包括股份溢價賬及股本贖回儲備)中撥付,惟本公司於緊隨該項付

款後可在日常業務過程中償還到期之債務。

購回的影響

倘於建議購回期間內任何時間悉數行使購回授權,則不一定對本公司的營運資金

╱或資產負債狀況(與本公司於

2019年12月31日(即本公司最近期刊發的經審核財

務報表之日期)的綜合財務狀況表所披露之狀況比較)造成重大不利影響。然而,倘董

事認為行使購回授權將對本公司營運資金需求或資產負債狀況構成重大不利影響,則

董事不擬行使購回授權。

– 14 –

董事、其緊密聯繫人及核心關連人士

概無董事或(就彼等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深知)彼等各自的任何緊密聯繫人

目前有意於股東批准購回授權後,根據購回授權向本公司出售任何股份。

概無核心關連人士(定義見上市規則)知會本公司,倘購回授權獲行使,其現時

有意向本公司出售任何股份,或承諾不會向本公司出售任何股份。

收購守則的影響

倘本公司根據購回授權購回股份會引致股東所佔本公司投票權比例有所增加,則

按照收購守則的規定,有關增加將被視為一項收購。因此,一名股東或多名一致行動

的股東(定義見收購守則)可能因取得或整合本公司控制權(視乎股東權益增加的水平)

而須根據收購守則第26條提出強制收購要約。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就董事所知及所信,程裡全先生及曾之俊先生於

409,951,911股股份中擁有權益,相當於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總數約40.71%。基於緊接購

回授權獲悉數行使前本公司已發行股份數目及程裡全先生及曾之俊先生於本公司的股

權保持不變,倘董事全面行使購回授權,程裡全先生及曾之俊先生於本公司的股權將

增加至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總數約

45.23%。就董事所知及所信,該增加會導致須根據收

購守則提出強制收購要約的責任。董事現時無意購回股份以致程裡全先生及曾之俊先

生觸發根據收購守則提出強制收購要約的責任。

倘購回導致該公司的公眾持股量少於其已發行股份數目的25%(或聯交所釐定的

其他指定最低百分比),則根據上市規則該公司不得在聯交所購回股份。倘購回股份將

導致公眾持股量少於指定最低百分比,則董事不建議購回股份。

除上述者外,董事並不知悉根據購回授權購回任何股份導致根據收購守則產生的

任何後果。

– 15 –

本公司購回股份

本公司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前六個月並無在聯交所或其他地方購回其任何股份。

承諾

董事已向聯交所承諾,彼等將根據上市規則、開曼群島適用法例及組織章程細則

的規定行使購回授權(如適用)。

股價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前

12個月各月份期間,股份於聯交所記錄的最高及最低成交

價如下:

每股價格

最高成交價最低成交價

港元港元

2019年

5月

1.64 1.58

6月

1.62 1.21

7月

1.44 1.02

8月

1.50 1.09

9月

1.24 1.07

10月

1.32 0.65

11月

1.37 1.04

12月

1.40 1.14

2020年

1月

1.40 1.23

2月

1.58 1.18

3月

1.38 1.10

4月

1.39 1.18

5月(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

1.48 1.24

– 16 –

China Boqi Environmental (Holding) Co., Ltd.

中國博奇環保(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377)

茲通告中國博奇環保(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謹訂於

2020年6月12日上午10

時正假座中國北京市朝陽區東三環中路63號富力中心11樓的本公司第一會議室舉行股

東週年大會,以考慮並酌情通過以下普通決議案:

1.

省覽、考慮及採納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的經審

核綜合財務報表以及本公司董事會報告及核數師報告。

2.

宣派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每股股份0.0315港元。

3.

a. 重選本公司下列退任董事:

i.

重選程裡全先生為本公司執行董事;

ii.

重選曾之俊先生為本公司執行董事;及

iii.

重選謝國忠博士為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

b.

授權本公司董事會釐定本公司董事的酬金。

4.

委任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為本公司核數師,任期直至本公司下

屆股東週年大會結束為止,並授權董事會釐定核數師酬金。

5.

考慮及酌情通過(不論有否修訂)下列決議案為普通決議案:

(A) 「動議:

(i)

在下文(iii)段的規限下,一般及無條件批准本公司董事於有關期

間(定義見下文)行使本公司一切權力,以配發、發行或以其他

方式處理本公司股本中的額外股份或可轉換為股份的證券,或

– 17 –

可認購本公司股份或相關可換股證券的購股權、認股權證或類

似權利,並作出或授出可能須行使該等權力的要約、協議及

或購股權(包括本公司的債券、認股權證及可轉換為股份的債權

證);

(ii)

上文(i)段的批准為授予本公司董事的任何其他授權以外的額外

批准,並將授權本公司董事於有關期間(定義見下文)作出或授

予可能須於有關期間結束後行使該等權力的要約、協議及

╱或

購股權;

(iii)

本公司董事於有關期間(定義見下文)根據上文

(i)段配發或同意

有條件或無條件配發(不論是否根據購股權或以其他方式)的股

份總數,不得超過於通過本決議案當日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

的20%,惟下述情況除外:(1)供股(定義見下文);或(2)根據為

向本公司及

╱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的董事、高級職員及

╱或僱員

授出或發行股份或購買本公司股份的權利而於當時採納的本公

司購股權計劃或任何其他購股權、計劃或類似安排,授出或行

使任何購股權;或(3)根據本公司不時生效的組織章程細則以任

何以股代息或類似安排配發股份以代替本公司股份的全部或部

份股息;或(4)根據本公司所發行的任何現有可轉換票據或附帶

認購或可轉換本公司股份權利的本公司任何現有證券的條款,

於行使認購或轉換權利時發行的本公司股份,而有關批准須受

到相應限制;

(iv)

就本決議案而言:

(a)

「有關期間」指通過本決議案之日起至下列最早日期止的期

間:

(1)

本公司下屆股東週年大會結束時;

(2)

按照任何適用法例或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規定本公

司須舉行下屆股東週年大會的期限屆滿時;或

– 18 –

(3)

本公司股東於股東大會上透過普通決議案撤銷或修

訂根據本決議案賦予的權限時;及

(b)

「供股」指於本公司董事指定的期間內,向於指定記錄日期

名列股東名冊的本公司股本中股份的持有人,按彼等持有

股份的比例提呈發售本公司股本中的股份,或提呈發售或

發行認股權證、購股權或賦予可認購股份權利的其他證券

(惟本公司董事可就零碎股份或經考慮根據適用於本公司

的任何司法管轄區法律或任何認可監管機構或任何證券交

易所的規定存在的任何限制或責任,或於釐定根據上述法

例及規定的任何限制或責任的行使或其範圍時可能涉及的

支出或延誤後,作出其認為必要或權宜的例外情況或其他

安排)。」

(B) 「動議:

(i)

在下文(ii)段的規限下,一般及無條件批准本公司董事於有關期

間(定義見下文)行使本公司一切權力,以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或本公司股份可能上市並就此目的而言根據股份購回守

則獲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認

可的任何其他證券交易所,並在符合及按照所有適用法例以及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並受其規

限的情況下購回本公司的股份;

(ii)

根據上文(i)段的批准可購回的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目,不得

超過通過本決議案當日本公司已發行股份數目的10%,而上述

批准須受到相應限制;

(iii)

待本決議案(i)及(ii)各段獲通過後,謹此撤銷先前授予本公司董

事而仍然生效的與本決議案(i)及(ii)段所述者相似的批准;及

– 19 –

(iv)

就本決議案而言:

「有關期間」指通過本決議案之日起至下列最早日期止的期間:

(a)

本公司下屆股東週年大會結束時;

(b)

按照任何適用法例或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規定本公司須舉

行下屆股東週年大會的期限屆滿時;或

(c)

本公司股東於股東大會上透過普通決議案撤銷或修訂根據

本決議案賦予的權限時。」

(C) 「動議:

待召開本大會通告所載第5(A)項及第5(B)項決議案獲通過後,擴大根

據召開本大會通告所載第5(A)項普通決議案授予本公司董事以行使本

公司的權力配發、發行及以其他方式處理本公司額外股份以及作出或

授出可能須行使該等權力的要約、協議及購股權的一般授權,即在本

公司董事根據有關一般授權可能配發的本公司已發行股份數目上加入

本公司根據召開本大會的通告所載第5(B)項普通決議案所授予的權限

購回的本公司股份數目,惟有關數目不得超過該等決議案獲通過當日

本公司已發行股份數目的10%。」

承董事會命

中國博奇環保(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及執行董事

程裡全

中國北京,2020年5月12日

註冊辦事處:香港主要營業地點:

PO Box 309, Ugland House香港

Grand Cayman KY1-1104灣仔

Cayman Islands皇后大道東248號

陽光中心40樓

– 20 –

附註:

(i)

有權出席上述大會並於會上投票的股東有權委任其他人士為其委任代表,代其出席大會並於會上代

其投票;委任代表毋須為本公司股東。

(ii)

如屬本公司任何股份的聯名持有人,則任何一名聯名持有人可親身或委派代表就該等股份於上述大

會上投票,猶如彼為該等股份的唯一有權投票者,惟倘超過一名聯名持有人親身或委任代表出席任

何大會,則已出席的上述聯名持有人中,只有排名首位或較先者(視情況而定)方有權就有關聯名

持有的股份投票,就此而言,排名先後乃依照有關聯名持有人於股東名冊內有關聯名持有的股份的

排名次序而定。

(iii)

代表委任表格連同簽署的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如有)或經公證人核證的該等授權書或授權文件

副本,必須於上述大會或其他任何續會的指定舉行時間前不少於48小時送達本公司的香港股份過

戶登記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皇后大道東

183號合和中心54樓,方為有效。填妥及

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本公司股東仍可依願親身出席上述大會(或其任何續會)並於會上投票。

(iv)

為釐定出席股東週年大會並於會上投票的資格,本公司將於2020年6月9日(星期二)起至

2020年6

月12日(星期五)止期間(包括首尾兩日)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於此期間本公司將不會辦理

任何股份過戶登記。為符合資格出席股東週年大會並於會上投票,所有過戶文件連同相關股票須不

遲於2020年6月8日(星期一)下午

4時30分送交本公司之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

公司,地址為香港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54樓。

(v)

為釐定享有建議末期股息的資格,本公司將於

2020年6月18日(星期四)起至

2020年6月22日(星期

一)止期間(包括首尾兩日)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於上述期間,本公司將不會辦理任何股份

過戶登記。為符合資格享有建議末期股息,倘普通決議案第2項於股東週年大會上通過,所有過戶

文件連同相關股票須不遲於2020年6月17日(星期三)下午

4時30分送交本公司之香港股份過戶登記

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54樓。

(vi)

就上述第3(a)項普通決議案而言,程裡全先生、曾之俊先生及謝國忠博士之任期直至股東週年大會

舉行時屆滿,或須於上述大會輪值退任,並符合資格膺選連任。上述董事的詳情載於本公司日期為

2020年5月12日的隨附通函附錄一。

(vii)

就上文第5(A)項普通決議案而言,本公司董事謹此聲明,彼等並無即時計劃發行任何本公司新股

份。本公司正就上市規則尋求本公司股東批准一般授權。

(viii)

就上述第5(B)項普通決議案而言,本公司董事謹此聲明,彼等將在彼等認為股份購回符合本公司最

佳利益的情況下,行使一般授權賦予的權力購回本公司股份。按上市規則規定編製並載有必要資料

的說明函件載於本公司日期為2020年5月12日的隨附通函附錄二,以便本公司股東就投票贊成或反

對批准購回本公司股份的一般授權的決議案作出知情決定。

(ix)

倘第5(A)及第5(B)項普通決議案獲本公司股東通過,方會向股東提呈第5(C)項決議案以供批准。

於本通告日期,本公司執行董事為程裡全先生及曾之俊先生;本公司非執行董事

為鄭拓先生、朱偉航先生及陳學先生;及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為劉根鈺先生、謝國

忠博士及陸志芳先生。

– 21 –

  中財網

相關焦點

  • [HK]百奧家庭互動:宣派特別末期股息、建議重選退任董事、建議更新...
    [HK]百奧家庭互動:宣派特別末期股息、建議重選退任董事、建議更新購回股份及發行股份之一般授權、續聘退任核數師、建議更新首次公開發售後受限制股份單位計劃項下發行股份之受限制股份單位授權及股東周年大. 時間:2020年05月21日 19:35:39&nbsp中財網 原標題:百奧家庭互動:宣派特別末期股息、建議重選退任董事、建議更新購回股份及發行股份之一般授權、續聘退任核數師、建議更新首次公開發售後受限制股份單位計劃項下發行股份之受限制股份單位授權及股東周年大會通告
  • 華訊(00833-HK)更換核數師
    原標題:華訊(00833-HK)更換核數師   華訊(00833-HK)公布,由於
  • 晴擬退任法定核數師
    晴擬退任法定核數師 2020-11-19 13:20:11
  • [HK]台州水務:股東周年大會通告
    [HK]台州水務:股東周年大會通告 時間:2020年04月23日 08:36:40&nbsp中財網 原標題:台州水務:股東周年大會通告省覽、審議及批准本公司截至 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核數師報告、經審核財務報表及年報; 4. 省覽、審議及批准截至 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最終財務決算及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財務預算; 5.
  • 長飛光纖光纜(06869)重選及委任莊丹為執行董事
    智通財經訊,長飛光纖光纜(06869)發布公告,姚井明及鄭慧麗已分別退任公司非執行董事,以及魏偉峰、葉錫安、李平及李卓已分別退任獨立非執行董事,自臨時股東大會結束後生效。此外,莊丹獲重選及委任為執行董事;馬傑、菲利普範希爾、皮埃爾法奇尼、範德意及熊向峰分別獲重選及委任為非執行董事;郭韜及賴智敏分別獲推選及委任為非執行董事;滕斌聖、劉德明、宋瑋及黃天祐分別獲推選及委任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以組成第三屆董事會。公告顯示,劉德明及李長愛自臨時股東大會結束後起已退任其非職工代表監事的職位。
  • 復旦張江(01349.HK):建議重選及選舉董事監事
    來源:格隆匯格隆匯3月1日丨復旦張江(01349.HK)公布,第六屆董事會及第六屆監事會的任期將於即將召開的二零一九年度股東周年大會結束時屆滿。經於2020年2月28日舉行的第六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及第六屆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建議重選及選舉下列人員為第七屆董事會董事(及第七屆監事會監事,任期從股東周年大會選舉產生之日起,至公司於2023年舉行的股東周年大會結束時止,連選連任除外。監事會建議重選劉小龍、黃建為第七屆監事會獨立監事。
  • ...00991.HK):天職國際及天職香港分別獲委任為境內及境外核數師
    格隆匯 12 月 18日丨大唐發電(00991.HK)公告,自臨時股東大會結束後,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及天職香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已分別獲委任為公司境內及境外核數師,而彼等任期將於本公司下屆年度股東大會結束後屆滿。
  • [HK]傳遞娛樂:股東周年大會通告
    [HK]傳遞娛樂:股東周年大會通告 時間:2020年10月27日 13:01:09&nbsp中財網 原標題:傳遞娛樂:股東周年大會通告作為獨立決議案考慮並酌情批准以下決議案: (a) 重選向峰先生為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 (b) 重選張世澤先生為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 (c) 授權本公司董事會釐定相關董事之酬金;– 1 –3.
  • ...董事及建議授出購回股份及發行股份之一般授權及股東周年大會通告
    [HK]楓葉教育:建議重選退任董事及建議授出購回股份及發行股份之一般授權及股東周年大會通告 時間:2020年12月21日 17:00:30&nbsp中財網 原標題:楓葉教育:建議重選退任董事及建議授出購回股份及發行股份之一般授權及股東周年大會通告
  • [HK]鉅京控股:發行股份及購回股份之一般授權建議及重選退任董事及...
    [HK]鉅京控股:發行股份及購回股份之一般授權建議及重選退任董事及股東周年大會通告 時間:2020年12月24日 15:06:26&nbsp中財網 原標題:鉅京控股:發行股份及購回股份之一般授權建議及重選退任董事及股東周年大會通告
  • 佐力小貸(06866.HK)擬委任陳健民、趙旭強及楊婕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格隆匯4月27日丨佐力小貸(06866.HK)宣布,於公司將於2020年6月29日舉行的應屆股東周年大會結束時:(a)何育明由於其任期屆滿將不再擔任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審核委員會主席及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成員職務;
  • 復旦張江(01349)擬重選王海波、蘇勇及趙大君為執董
    來源:智通財經網智通財經APP訊,復旦張江(01349)發布公告,根據公司公司章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董事會建議第七屆董事會由九名董事組成,包括三名執行董事、兩名非執行董事及四名獨立非執行董事
  • 香格裡拉亞洲郭孔丞擬辭任非執行董事 現兼任中國國貿董事
    香格裡拉亞洲郭孔丞擬辭任非執行董事  和訊股票(微信號:istocknews)消息 3月23日晚間,香格裡拉(亞洲)有限公司董事會宣布,根據公司細則,郭孔丞先生(非執行董事)將於本公司即將舉行之股東周年大會上輪值告退
  • [HK]361度:將於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八日舉行的股東周年大會(或其...
    [HK]361度:將於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八日舉行的股東周年大會(或其任何續會)適用的代表委任表格 時間:2020年03月23日 17:16:05&nbsp中財網 原標題:361度:將於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八日舉行的股東周年大會(或其任何續會)適用的代表委任表格
  • 74歲蔣尚義回歸中芯國際任副董事長 時隔一年半
    來源:澎湃新聞原標題:時隔一年半,74歲蔣尚義回歸中芯國際任副董事長12月15日,中芯國際集成電路製造有限公司(中芯國際,00981.HK)公告副董事長人選。其後,於1997年返回臺灣,任臺積電研發副總裁。於2013年底退休時,職位是共同營運長。之後,曾擔任臺積電董事長顧問、中芯國際獨立非執行董事及武漢弘芯半導體製造有限公司執行長。其在半導體工業界的45年中,曾參與研發CMOS、NMOS、Bipolar、DMOS、 SOS、 SOI、GaAs鐳射、LED、電子束光刻、矽基太陽能電池等項目。
  • 中昌國際核數師辭任 公司就此前民事申索等事宜作出澄清
    觀點地產網訊:1月4日,中昌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國衛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已於2020年12月31日提請辭任本公司及其16家附屬公司的核數師職務,即時生效。國衛在其辭任函中表示,其在針對中昌國際2019年財務報表及收購事項通函執行審核程序時,並不知悉民事申索及該筆懷疑被耗散資金等事項(有關事項)。據觀點地產新媒體了解,上述事項具體為,於2020年10月15日,中昌國際收到由陳林根及陳小華(原告人)所提起的民事申索。民事申索指稱,買賣鎮江天工全部股權而訂立的股權轉讓協議出現違約。
  • 嘉年華國際委任田家柏為執行董事 12月18日起生效
    觀點地產網訊:12月18日早間,嘉年華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宣布,田家柏先生獲委任為公司執行董事,自2020年12月8日起生效。資料顯示,田家柏,44歲,持有英國牛津布魯克斯大學工商管理學士學位。彼現時為匯盈控股有限公司顧問,及彼於2011年7月至2020年9月期間擔任匯盈的執行董事。田先生擁有於聯交所上市公司超過十年的管理經驗,曾負責集團管理、策略計劃、投資評估及投資者關係等事務。嘉年華國際表示,田家柏與公司於2020年12月17日籤訂服務合約,初始任期自2020年12月8日起計為期三年,除非任何一方向對方發出不少於一個月之書面通知予以終止。
  • 曝魯能俱樂部更換董事 免去孫華等人董事職務
    齊魯網·閃電新聞12月24日訊 (稿源 山東電視體育頻道)日前,網上傳出一張關於魯能泰山俱樂部更換公司董事的圖片,圖中顯示包括魯能俱樂部總經理孫華在內的五人被免去董事職務,另提名了七位新董事。網傳信息如下:山東魯能泰山足球俱樂部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選舉董事的議案各位股東代表:依照《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根據各股東提名情況,提議免去馬瑞霞
  • 國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資料
    ,  至本公司下一屆年度股東大會止,     屆時其有資格重選連任。          屆時其有資格重選連任。訂     股東代表擔任的監事由股東大會採  股東代表擔任的監事由股東大會採     用累積投票制選舉或更換,職工代  用累積投票制選舉或更換,職工代     表擔任的監事由公司職工民主選舉  表擔任的監事由公司職工代表大會     產生或更換。                    民主選舉產生或更換。
  • 香港富商李兆基退任恒基地產主席 兩個兒子將接棒
    中新網5月28日電 據《香港商報》報導,恒基地產27日晚宣布,在28日舉行的股東周年大會結束後,集團創辦人李兆基將退任公司主席及總經理的職務,以及提名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成員一職,但繼續留任公司執行董事。李兆基表示,由於年事已高,故作出退任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