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會科學報廣州12月17日電 (記者李永傑)近日,由暨南大學黨內法規研究中心主辦的「黨內法規基礎理論與制度建設」高端學術研討會在廣州舉行。
中國政法大學黨內法規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建芹表示,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體現了黨對法治建設的重視達到全新的高度。如何理解習近平法治思想的獨特之處是每一位法學學者需要回答的問題。
武漢大學黨內法規研究中心副主任祝捷提出,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的領導核心,中國共產黨的黨內法規建設主要採取內部立法的形式。黨的制度建設必須從自身實踐出發,必須適應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的特點。
中共北京市委黨校(北京行政學院)法學教研部副主任周悅麗認為,黨的法規建設是一項根本性、全局性的長期工作。思想建黨、制度建黨、治國治黨是黨內建設的三個重要部分。各級黨組織的建設需要採取法治化的方式,必須有一個核心的理論基礎,而這一基礎就是馬克思主義政黨建設原理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思想。
華東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章志遠建議,在中國共產黨即將迎來百年華誕之際,關於黨內法規的研究必須從立規論向適規論轉變。黨規應在宏觀層面做好定義和導向,但具體的事務執行層面應交由法律處理。現行黨的問責條例和規定中的許多概念仍然需要進一步闡明。
深圳大學法學院副院長葉海波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為例提出,行政部門的高效執行、醫院等職能部門的迅速反應、專家意見的快速傳達以及社會大眾的廣泛參與,都離不開黨的領導作用。
中山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郭文亮提出,黨內監督和黨外監督要與黨的領導有機結合,監督具有的獨立性和權威性需要得到科學的內涵解釋。同時,監督也必須在法治的軌道上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