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11」來臨之際,中國郵政集團廣州航空郵件處理中心一片繁忙。新華社記者 鄧華 攝
不少企業直播帶貨,迎接「雙11」。新華社記者 陳其保 攝
大洋網訊 今年「雙11」再創紀錄,廣東再奪「剁手」冠軍!「雙11」購物節至今走到了第12個年頭,成為全年最火爆的購物盛典,展現著中國消費市場的潛力和活力。同時,「雙11」大促前夕,監管新規密集出臺,網絡促銷將迎合規大考。
那麼,「雙11」如何更新迭代才能更吸引消費者?
在「雙11」的交易規模方面,2018年為3953.2億元,2019年為6000億元,增速分別33.81%與51.77%。今年增速以過去兩年平均值計算,預計今年「雙11」全網GMV約為8567.4億元。
「光棍節」變「雙截棍」:
預計「雙11」成交總額約8567.4億元
今年「雙11」拉動內需的效果如何?昨日,京東、蘇寧易購、天貓等各電商平臺陸續發布「雙11」成績單,今年無論是銷售額、成交速度,還是參與人次都再創紀錄。據網經社預測,2018年的交易規模為3953.2億元,2019年為6000億元,增速分別33.81%與51.77%。今年增速以過去兩年平均值計算,預計2020年「雙11」全網GMV(成交總額)約為8567.4億元。
京東大數據顯示,2020年京東在「雙11」期間,廣東省購買力排名位居全國第一位,成交額同比增長18.75%。其中廣州消費力的強勁,成交額約佔全省四分之一,除3C類操持高增長外,大家電的消費恢復意味著樓市在一定程度上復甦,而小家電的需求持續高漲則意味著人們在疫後對生活品質的追求提升。
與往年相比,今年「雙11」啟動較早。其中,天貓「光棍節」變「雙截棍」,從10月21日開啟預售,11月1日~3日為第一波售賣期,11月11日為第二波售賣期;京東超市將產品保價時效延長至30天。近年,「雙11」已從一天延長到近一個月。「『雙11』活動以後會提前,逐步實現與傳統銷售的『金九銀十』合拍,創造更長的時間窗口和增長機會。」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任曹磊指出。
尤其在疫情下,「雙11」為各個行業創造了機會。消費潛力和內需動力加速釋放,激發新業態新模式蓬勃發展。數位化程度較高的產業帶顯示出更強的韌性和爆發力,打響了疫情後的全面回血之戰。浙江、廣東、江蘇、福建的數位化標杆產業帶示範效應顯著,成交額大幅領跑全國。四川、河北、廣西的產業帶成交額同比增速進入全國前三。
數字經濟智庫高級研究員翁一認為,在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新消費全面復甦的新形勢下,數位化轉型成為產業帶工廠增長的新引擎。以「雙11」為代表的新型消費一手攪動存量,一手激活增量。令人振奮的不只有消費時點的交易額,還有新業態新模式的成長更迭。
網友吐槽:
「套路」更複雜、部分商品更貴
對消費者而言,「雙11」周期的延長也意味著更多花費,「這次『雙11』購物時間延長,買完又買,11月初花了2000多元,『雙11』當天又花了2000多元。去年只買一次花了2000~3000元左右。」李女士說。有網友調侃,從明天起「四大皆空」:錢包空、銀行卡空、支付寶空、微信空。
滿減優惠、定金抵扣、分享紅包……今年「雙11」,各商家推出的優惠讓人眼花繚亂,「去年囤的產品到現在還沒用完,而且平臺規則太複雜,花樣太多,現在購物沒以前積極了。」市民徐可說。
不少消費者吐槽:規則越來越複雜,實際優惠卻越來越少。熱衷網購的李女士經常趁「雙11」囤化妝品,但今年卻發現化妝品基本沒有折扣,僅是贈送小樣或者湊滿減,因而打消了囤貨的念頭。還有消費者反映,使用各種券和折扣後,購物車裡的商品比平時還貴。「果斷不買了,等『雙11』結束恢復原價後再買。」有消費者吐槽道。
市民阿桑注意到,購買一個3800元的輕奢包包,僅比平時多了分期免息優惠。此外,原價約800元的運動鞋,折扣後僅需約400元,但阿桑了解到,這款鞋子穿著體驗不舒適。「有些商品折扣力度大是有原因的。」阿桑表示。
有美妝行業商家向記者透露,今年受疫情影響,生意不好,電商運營成本增加,去年直播「吸粉」成本只要1元,今年漲到7元,沒法加大商品的折扣力度。
據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法律權益部分析師蒙慧欣分析,現在電商的優惠活動並不僅僅在「雙11」期間,有時日常也會推出一些較大力度的折扣。此外,「雙11」期間會有滿減折扣,消費者如果買得少的話,享受到的折扣力度沒那麼大,這些會影響消費者對購物優惠的體驗感。
監管新規密集出臺:網絡促銷將迎合規大考
先漲價再降價、紅包抽獎提現難、「專拍連結」搶不到……每逢電商平臺大促,這些都是消費者吐槽的問題。「雙11」大促前,國家市場監管部門重拳出擊,為不合規行為念上「緊箍咒」。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近日公布了《經營者集中審查暫行規定》《規範促銷行為暫行規定》《關於加強網絡直播營銷活動監管的指導意見》。接下來,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還將制定出臺《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關於平臺經濟行業的反壟斷指南》等規範線上經濟發展的制度措施。
11月5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規範促銷行為暫行規定》(簡稱「暫行規定」)規定促銷降價需明確促銷的基準價,也就是原市場價。未標明或者表明促銷基準價格的,其折價、減價應當以同一經營者在同一經營場所內,在本次促銷活動前七日內最低成交價格為基準。如果前七日內沒有交易的,折價、減價應當以本次促銷活動前最後一次交易價格為基準。通過積分、禮券、兌換券、代金券等折抵價款的,應當以顯著方式標明或通過店堂告示等方式公開折價計算的具體辦法。《暫行規定》還明確抽獎式有獎銷售是指經營者以抽籤、搖號、遊戲等帶有偶然性或者不確定性的方法,決定消費者是否中獎的有獎銷售行為,並將抽獎式有獎銷售的最高獎金金額提高到5萬元。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浙江墾丁律師事務所丁夢丹律師表示,暫行規定契合現今網際網路發展的業態及模式,促銷行為的定義更寬泛,對於經營者促銷行為的規範更完善。《暫行規定》12月1日才正式生效,對本次「雙11」影響不大,但電商經營者在之後的「雙12」活動中,不能沿用「雙11」的辦法,要和新規進行比對整改,否則很可能會成為最先受罰的從業者。「『雙11』已成為企業爭奪消費者的主場,但單純的促銷打折就像飲鴆止渴。企業想基業長青最終要靠營銷和品牌的雙輪驅動,品牌競爭力才是企業的持久核心競爭力。」品牌戰略專家李光鬥說。
專家支招:
「雙11」剁手要理性
蒙慧欣提醒消費者,面對商家的各種促銷活動,消費者一定要理性購物,避免因衝動消費而陷入商家的「套路」。此外,大部分的頭部平臺為了刺激消費,會推出如花唄、白條等金融產品,消費者在使用這些金融產品時,要對不同平臺的分期手續費、自身的還款能力等各方面有清晰的了解。對於開通了多個平臺金融服務的消費者而言,切記不要忘記後續的還款事宜,避免影響個人徵信。
文/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倪明、王楚涵、張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