踢踢的話:
關注疫情很久了,今天我們看一個剛發生的音樂事件吧。
我是在好朋友遲斌的公眾號裡看到這件事的。說實話,第一反應,既驚訝,又不驚訝。
說《野狼Disco》是2019年度神曲,恐怕沒有異議。這首歌涉嫌抄襲,肯定是大新聞。但華語原創的崩塌,似乎也不是第一次了。
除了感慨,能做什麼呢。想來想去,恐怕只有支持維權。
就事論事,不討論歌曲本身的好壞優劣,只講版權歸屬。如果你也支持原創,願意讓更多人看到這件事,歡迎分享。
以下為遲斌的簡單講解和正文:
在趙律師從專業角度講解之前,請所有的觀眾先聽一下作者Ihaksi的這首原作品《more sun》,然後和野狼disco對比一下。
請注意前奏<0'19''>第19秒時一個低沉有力的男聲喊了一嗓子 "Ihaksi",這就是原作者的名字。
在免費版的 beats文件裡,按照慣例作者會貼上一層防盜聲音LOGO,類似一些圖片方式侵權貼上水印LOGO。在這首歌裡防盜聲音LOGO就是這嗓子"Ihaksi"。如果你購買了商業授權,作者會提供無水印版。
野狼disco裡也有這句"Ihaksi",也就是說老舅寶石沒拿到商業授權的乾淨源文件?我第一次聽到以為是New York City,心想挺土味幽默的啊。沒想到是沒抹掉的證據。
所以到底是怎麼回事呢?有請趙律師來講。
正式律師函:《野狼Disco》到底侵權了嗎?
- 前 言 -
全國人民共克時艱,大家都度過了一個非常特殊,非常沉重的春節。
雖然全國疫情嚴重,央視春晚作為每年固定的傳統項目,依然通過屏幕給大家帶來娛樂和喜慶。
今年的春晚《過年Disco》表演大家都看了嗎?寶石老舅成為了第一位登上春晚舞臺的說唱歌手,對於寶石老舅來說是一件值得驕傲的事情,由衷替他開心,完成了一件具有歷史意義的事情。
(圖片來源於網絡,僅供本文介紹、評論及說明某問題,適當引用)
老舅在春晚演出之後,發微博表示會將歌曲《野狼Disco》的全部版權收益捐贈給在武漢的醫護人員家屬,這樣的胸懷,非常令人敬佩。
《野狼Disco》是一首帶給大家很多歡樂的歌曲,野狼團隊「颯娛」(寶石老舅的經紀公司)也在用實際行動給武漢帶去支持,大家都有目共睹。
在很多年前,說唱還是在春晚相聲中被調侃稱為「rua普(Rap)」的新鮮事物,而如今,網際網路就像一個放大轉換器,通過網絡的能量可以將個體的能量無限放大。歌曲《野狼Disco》正是如此,商業活動、晚會演出、酒吧蹦迪、公司年會、企業宣傳片,甚至出門買瓶礦泉水在超市都可以聽得到。
網際網路幫助很多普通人完成了夢想,寶石老舅的成功,衷心為他祝福,並希望他越來越好,並期待他將來給大家帶來更多的好音樂和歡樂。
但是隨著《野狼Disco》在華語地區的火爆,一直都存在一些爭議的聲音,讓這樣一首歡樂的歌存在一些不歡樂的旋律。比如:
一些來自YouTube的評論(可以點擊圖片放大查看)
一些來自B站的評論(可以點擊圖片放大查看)
一些來自網易雲的評論
一些來自自媒體文章和評論
那麼上面提到的Ihaksi是誰?
上面一直提到的「Beat」是什麼意思?
《野狼Disco》到底有沒有抄襲呢?
不要急,馬上就會讓大家搞清楚。
- 分 析 -
《野狼Disco》是一首流行說唱歌曲。從歌曲(song)的完整組成上,分為詞、曲和Beat(伴奏)三個組成部分。
說唱歌詞,也就是Verse主歌部分,屬於寶石老舅的創作。
旋律作曲,也就是Hook副歌部分,屬於寶石老舅的創作。
Beat,也就是歌曲的伴奏,並非寶石老舅本人或他的團隊原創,也不是邀請國內的音樂製作人製作人或Beatmaker量身定製製作的,《野狼Disco》的伴奏(Beat)使用的是芬蘭音樂製作人Vilho Ihaksi製作的作品。
那麼《野狼Disco》的Beat是哪裡來的呢,寶石老舅跟這位芬蘭音樂製作人很熟嗎?
好像並不是。
《野狼Disco》的Beat的名稱叫做《More Sun》,是芬蘭音樂製作人Vilho Ihaksi的作品。
《More Sun》最早發表於2018年2月,遠遠早於2019年火爆大江南北的《野狼Disco》。
作為專業的音樂版權律師,深知圖片很蒼白,為了防止有的朋友提出「趙律師,你說是就是啊?」的疑問,所以我直接讓作者錄了一段視頻給我們,展示了他製作《More Sun》的DAW工程文件(可以看到他是用FL studio作為宿主軟體製作的More Sun Beat),同時他也給我們展示了單個音樂分軌(Stem),以上這些文件都是獨一無二的,可以說全世界只有作者Vilho Ihaksi的電腦裡有。
作者特意展示首次公開了電腦裡More Sun的工程文件
(為了保護作者個人隱私,隱去了私人個人信息)
與傳統流行音樂不同,說唱音樂的製作流程(workflow)上與傳統音樂製作存在一些區別。
較為傳統的流行音樂的創作,是先詞曲,後編曲。
一般是通過一個旋律,發展出和聲、結構和整體的音樂。
或者是通過詞,發展出旋律,然後發展出和聲、結構和整體的音樂。
編曲是指根據詞曲進行和聲、音色或配樂製作,最終進錄音棚錄製,才是我們聽到的作品。
如果沒有編曲,那歌曲就是清唱了。
總結一下:流行音樂的創作是先有歌,後配伴奏,最後錄音變成成品。
而說唱音樂因為歷史原因較為特殊(感興趣的朋友可以參見我之前的文章:說唱、採樣與法律 (威力加強版,已更新E-mu SP-1200)有詳細介紹,為了節約大家時間,本文中就不展開了),Beat(也就是Hip-Hop音樂裡的伴奏)是說唱音樂的創作動機。
說唱歌手在聽到Beat後才開始創作。(當然因為說唱一般來說沒有旋律性,說唱歌手可以把老的說唱的詞放到新的Beat上面演唱,但是這種比較「耍小聰明」的投機行為,一般被稱為「套詞」,一經發現,是會受到鄙視和抨擊的)
了解一些Hip-Hop文化,包括說唱和DJ的朋友很少會把Beat叫做音樂伴奏,因為Beat並不是為了「伴奏」某首歌,Beat就是Beat,是一種獨立特定的存在。
總結一下:說唱歌曲中,Beat是創作非常重要的部分,先製作Beat,後寫詞,最後錄音變成成品。
著名的視頻《When RAPPERS Hear New Beats...Rick Ross, Pharrell, Jay Z, Timbaland, Busta Rhymes》,很清楚地記錄了很多著名rapper們聽到Beat的第一反應。
手動傳送門:
https://www.bilibili.com/video/av10826898?from=search&seid=14172602977243299919
Jay-Z聽到Kanye West的Beat的反映,就可以知道一個Beat對於說唱歌手的創作有多麼重要。
Whuuuuuuut...This is dope!!!!
Oh man! Kanye的Beat太美妙了!我是在天堂嗎?
當然在現實中,不可能所有人都有機會讓Kanye單獨給你定製一個Beat。
隨著網際網路的發展,Beat已經變成了一種商品,銷售的內容就是版權授權。
Beat可以租賃,也就是向Beat的音樂製作人支付一定的費用後,通常是明碼標價,幾美金到100美金不等,就可以拿來錄歌。
這也是之前很多自媒體朋友之前提到《野狼Disco》抄襲義大利歌手SPOLPA的《DIMMI》的判斷,這並不是抄襲,而大家用了同一個Beat。
那麼,Beat的製作者難道都是音樂活菩薩嗎,自己辛辛苦苦製作的音樂作品,以免費或者以極低的費用給大家用?並不是,比如說99元美金的授權就非常有限,只能用於非商業使用,嚴格禁止電視、廣告和商業演出。如果想要取得這些權限,需要花更多價格購買新的授權。
總結一下,Beat拿來自娛自樂一下是可以的,只能用於non-profit和non-commerical的場合;但是要以明星藝人的角度進行營利性演出,是絕對禁止的,需要獲得更高級別的授權。
讓我們看一下Ihaksi的99美金的授權合同。
99美元的合同明顯可以看到,所有營利表演性質,綜藝節目,演唱會都是禁止的,原則上禁止大型商業營利性的使用。
這時大家也許會有一個疑問,你把Beat傳給我了,而你人遠在國外,你怎麼能知道我用在非營利還是營利方面了呢?
音樂製作人為了防止音樂被過度使用,音樂製作人會在提供的音樂中加入特定的音效或錄音,俗稱水印(Tag/water tag/producer tag),耳朵是誠實的,別人一聽就知道你這個說唱歌曲的Beat是誰做的,哪買的,付了多少錢。
《野狼Disco》每次開頭都能聽到兩聲「peew~~~peew~~~」的音效,以及一個低沉的男士念出的「Ihaksi」,這並不是寶石老舅的聲音,也不是專門為了野狼Disco錄製的開頭,更不是專門製作的歌曲效果。這個開頭:是伴奏音樂作者Vilho Ihaksi的防盜水印。
我與寶石老舅沒有任何個人恩怨,此處並不是映射或指責,我只想換一個角度舉一個例子解釋什麼叫做水印:
盜版Windows盛行的時候,就好比你打開一臺電腦,幾個大字顯示的是「番茄家園」。
或者在小販購買的盜版DVD影片也許是一部影院偷拍的「槍版電影」。
愛心捐款絕對是一件非常好,絕對正確的事情,沒有什麼東西比生命和愛心更可貴,但是如果是用銷售番茄家園版Windows的錢或者盜版DVD的所得捐款,實在不知道微軟公司和史密斯夫婦心中會怎麼想。
同時有一個概念也必須搞清楚,版權收入和商業演出是兩個概念,商業演出中同樣會使用到Beat,較為大牌主流的說唱歌手演出價格,一般在每場稅前約50萬人民幣至150萬人民幣區間不等,音樂版權收入與演出收入相比,不是同一個量級的。
我們今天討論的是音樂版權,就是論事,請不要扯到人品、藝術、道德等層面。我們只談法律。愛心、藝術和人都是沒有對錯的,我們只討論事情。
我也知道放下偏見,用邏輯和理性分析問題是一件需要經過訓練才能達到的事情,如果閱讀至此處已經給您造成任何不適,建議在此處就關閉本文。
- 事 實 -
作者Vilho Ihaksi和版權方瑪西瑪國際Maxima International Media已經委託我,代表作者和版權方給《野狼Disco》相關利益方發送了正式的律師函。
作者Vilho Ikaksi對於作品維權的視頻聲明
《野狼Disco》商演、廣告和春晚,作者幾乎都是最後一個知道的。
作者Vilho Ihaksi已經將《More Sun》的綜合性版權(包括獨家使用、獨家商業開發、獨家經紀和獨家訴訟)在中國地區(包含香港、澳門及臺灣)獨家授權給瑪西瑪國際傳媒(北京)有限公司Maxima International Media (Beijing) Co, Ltd.
在大中華地區,瑪西瑪國際是《More Sun》唯一的獨家授權版權方。
也就是說,在大中華地區的任何對《More Sun》的使用,都應當經過瑪西瑪國際的授權。包括《野狼Disco》。未經授權使用,很有可能就會收到類似於「雞你太美」的律師函,甚至是法院傳票。當然了,版權方瑪西瑪國際發送的律師函不針對任何一個普通網友或聽眾,我們可以將這次事件的律師函叫做「狼你太野」的律師函。
但是至今,「狼你太野」的律師函已經發了,但野狼Disco團隊並未與瑪西瑪國際取得任何聯繫。
至此總結一下,並不是大家以後聽不到《野狼Disco》了。
寶石老舅是《野狼Disco》的詞曲版權方,如果《野狼Disco》不使用《More Sun》作為伴奏,直接清唱、重新編曲或使用其他伴奏,都是可以的,不需要經過作者Vilho Ihaksi和版權方瑪西瑪國際的授權。
但是只要繼續使用到《More Sun》,就必須經過作者在大中華地區的獨家授權方瑪西瑪國際的授權才可以。
就此事,在過年之前,瑪西瑪國際委託我向野狼團隊,英皇,華為,網易雲和咪咕發送了停止使用的律師函。
- 結 果 -
咪咕,作為中國移動關聯公司,已經通知各大電視臺晚會徹查此事。
華為,已經第一時間回復我方,正在溝通中。
網易,至今無任何回復。
英皇,至今無任何回復。
颯娛(野狼Disco團隊),至今無任何回復。
附:事件時間梳理
2018年初,芬蘭音樂製作人Vilho Ihaksi創作了音樂伴奏Beat,並命名為More Sun。
2018年2月1日,Ihaksi將More Sun上傳至世界上最大的Beat交易平臺網站BeatStars。
2018年2月2日,Ihaksi將More Sun上傳至Youtube。
2018年2月至2019年上半年期間,寶石老舅使用More Sun錄製了首版《野狼Disco》
2019年上半年期間,《野狼Disco》通過剪輯MV視頻的在網絡上發布,並在國內傳播。
2019年8月16日,寶石老舅的《野狼Disco》的《中國新說唱》復活賽中曝光。
2019年9月2日,寶石老舅的《野狼Disco》正式上線國內流媒體平臺。
2019年10月15日,《野狼disco(陳偉霆合唱版)》正式發布,在全球華語地區迅速傳播。
2019年11月15日,作者Vilho Ihaksi得知《野狼Disco》成為了中國版《Old Town Road》的事實,並獨家授權瑪西瑪國際進行維權。
2019年12月6日,為華為定製的商業廣告歌曲《野狼disco (榮耀V30 5G版)》正式發布。
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期間,版權方瑪西瑪國際與野狼團隊進行協商,但遭受拒絕。
2020年1月5日,因版權方自己溝通未果,瑪西瑪國際正式委託律師向野狼團隊、英皇、華為、網易雲及咪咕發送律師函,要求停止將音樂作品及錄音製品《More Sun》作為伴奏使用。未得到野狼團隊任何回復。
2020年1月27日,寶石老舅在微博上宣布將《野狼Disco》的版權收入進行捐贈。
今日,野狼團隊並未與作者及《More Sun》版權授權方瑪西瑪取得任何聯繫。
我本人作為寶石老舅的圈內朋友,我們擁有彼此私人聯繫方式,至今也並未得到任何回復。
深表遺憾。
- 總 結 -
大家都知道,作者Vilho Ihaksi生活的國家是全球社會福利最高的北歐國家芬蘭,用高曉松老師的話來講「到了北歐,我覺得自己的內心很醜陋,很粗鄙。」
所以請不要用因為歌火了所以想出來分一杯羹這種思維考慮。
對於版權法律意識的淡泊,對於音樂製作人的不尊重,是讓作者震怒的原因。
我們共克時艱,我們記住善良。
同時,我們應當尊重版權,尊重每一個創意工作者。
對於版權的無視,也是傷害創意工作者的一種病毒,希望早日被根治。
整個音樂演出行業由於疫情,跟其他行業一樣,處於一種「」待定「」的狀態,大家都承受著因為「未知」而帶來的巨大焦慮。
祝大家都健康平安,保重身體,心中依然對這個世界充滿陽光,我們一起共同面對這非比尋常,註定被銘記,困難模式開頭的2020年。
-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