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婚是指一方或雙方未滿18歲的正式婚姻或非正式結合。據聯合國兒童基金會2018年調查顯示,從中東到拉丁美洲,從亞洲到歐洲,每年有1200萬未成年的女孩成為新娘。
雖然尼日政府將移民定為刑事犯罪,仍有大量尼日人因腳下土地的乾旱貧瘠鋌而走險離開故鄉。
尼日,這個糧食短缺的西非國家,有66%的人口生活在貧困線以下。
很少有人知道這個國家也是世界上童婚率最高的國家,67.6萬女孩在成年之前被家人嫁了出去,其中28%不足十五歲。
根據尼日法律,女性最低的結婚年齡為15歲。然而,法律只適用於官方的婚姻。童婚儀式則通常隱藏在清真寺內,屬於所謂的「傳統法律」。
當地正逢旱季,田裡的莊稼寥寥無幾。
所以在秋收之前會有更多的女童被嫁出去。
在尼日,如果女孩不成為妻子和母親,就只能成為妓女。在這個貧困落後的國家,把女童嫁給富有的男人,在一些家庭看來是種理所當然的生存策略,他們希望通過嫁女兒減少家裡吃飯的嘴,得到聘禮改善自己的貧困。
14歲的瓦西拉(Wasila Umaru)和她35歲的丈夫。
而男人們通常會娶女童作為他們的第二、第三或第四任妻子,他們認為低齡的女孩更順從,也更具有性吸引力。在一些城市中,男人們甚至會以「第五任妻子」的名義,從西非各地的農村地區購買一個或多個年輕女孩用於勞動和性奴。「第五任妻子」並沒有合法的婚姻地位,不受法律保護,實質上是一種現代奴隸制。
相比之下,印度27%的童婚率雖然沒那麼顯眼,但由於人口基數過於龐大大,他們擁有一千五百萬以上的兒童新娘,在數量上居世界首位。
在印度,童婚之所以成為一種習俗,少不了宗教的影響。古代印度婆羅門教的《摩奴法典》甚至規定,女孩到了8歲,就必須由父親主動進行提親。
《摩奴法典》為印度構制了一個男性化的社會大系統。在這個系統中,父權、夫權乃至子權是權力的核心,男子享有至高無上的地位。至於婦女,法典則創製了一套類似於中國儒家「三從」的禮教規範,規定婦女必須「幼年從父,成年從夫,夫死從子」。作為男性附庸的一個必然結果,就是社會地位的淪喪和權利的消失。
薩爾瑪在12歲時被賣為新娘。
多年來她被丈夫虐待,並連續生下了九個孩子。
此外,雖然源於印度教等級森嚴的種姓制度已在法律上被廢除,但階級、歧視、壓迫和不平等的觀念仍廣泛的存留於人們的思想中。在印度,處女有很高的價值,因此人們認為娶年輕女孩更為神聖。因此,一些父親會將女兒在兒童時期嫁人,確保她們不被低種姓男子「腐蝕」,保持她們的「純潔」。
如果一個女孩在未經家人同意的情況下發生性關係或結婚,父親會顏面掃地。一些女孩甚至會受到來自父親和兄弟們的「榮譽謀殺」。
在標榜人權與自由的美國,童婚發生在各個社會群體中。2017年2月的一項研究顯示,2000年至2010年間,美國共有超過24.8萬名女童結婚,其中大部分嫁給了成年男性。
很多美國人並不知道自己的國家存在童婚。
YouTube上的一位up主在紐約舉行了一場虛假婚禮,
許多路人表示驚恐和難以理解。
作為一個聯邦制國家,美國的每個州都享有相應的立法權。然而,23個州的法律沒有規定兒童結婚的最低年齡,大多數州都允許滿足一定條件的青少年在18歲以下結婚。
但很多這樣的婚姻都是為了讓強姦犯們逃避保護未成年人的強姦法。
佛羅裡達州的雪莉(Sherry Johnson)就是一名童婚的受害者。她在9歲時,被教會牧師強姦。礙於宗教原因,她的父母拒絕她的墮胎。當兒童福利局發現她懷孕並開始調查時,為了教會的名譽,她的父母強迫她嫁給了強姦犯。
10歲的Sherry Johnson,宗教性侵事件的受害者。
美國宗教性侵事件很少被曝光,
很大程度上是因為這些事情都被掩蓋了下來。
雪莉生下了她的女兒,並於11歲結婚。而在美國,未成年人不能籤署法律文件,包括離婚文件。因此,在她能夠與強姦犯離婚之前,共為他生下了九個孩子。
就這樣,童婚使本該套在強姦犯們手上的鐐銬,套在了女孩們的身上。
2017年,新澤西州參議院通過了一項法案,該法案將使他們成為第一個完全禁止18歲以下青少年結婚的州。然而州長克裡斯蒂否決了這項法律。
「保護未成年人的福祉,尊嚴和自由至關重要,但該法案並不符合宗教信仰和人民的習俗。」他這樣說。
他還指出,如果16歲的孩子在父母不知情的情況下可以合法地進行性行為並進行墮胎,那麼他們也應該能夠結婚。
Chris Christie,美國新澤西州的州長。
童婚後果則極有可能是毀滅性的,女孩們往往付出沉重的代價——她們失去受教育的機會和醫療保障的權利,許多人成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長大後也無能為力。在大多數情況下,童婚涉及虐待或懷孕,而未滿18歲分娩女子的死亡率和嬰兒的死亡率都非常高。
在舊中國,童婚現象也比較普遍,主要表現形式為童養媳。早在三國時期,就有關於童養媳的文字記載。上個世紀八十年代,為了規避計劃生育的政策,一些家庭為了能生男孩,會把剛出生的女兒送人。據不完全統計,有上萬女嬰被輾轉販賣到福建莆田等地山區成為童養媳。
2000年以來,國務院頒發的《中國婦女發展綱要》和《中國兒童發展綱要》中並未提及童婚,各類官方文件也鮮有提及早婚早育問題。但沒有提及並不代表這種現象不存在。在中國,童婚隱藏在偏遠地區的農村和大山深處,被迫成為新娘的不僅僅是女童,而是所有能生育的女性,包括外籍女性。在拐賣兒童婦女這一更大的議題之下,女性的年齡不得不被模糊了。
從拐賣者手中逃脫的越南女孩回到了家鄉,
在市場中講述自己的經歷,希望能提高人們的警惕。
由於沒有數據,我們並不知道每年有多少女性被拐賣成為生育工具。但無疑,曾經的獨生子女政策和性別選擇性墮胎造成的性別不平衡將在未來幾年內加劇,還會有更多的男性選擇購買新娘。
可怕的是,他們並不認為這是違法的行為。
馬泮豔案的詢問筆錄。
馬泮豔12歲時被賣為「童養媳」嫁人。她在8年裡曾4次出逃失敗,16年間兩次報警均未能立案。
目前她雖然結束了噩夢般的婚姻,但由於案件時間久遠且取證困難,無法追究刑事責任。
作家賈平凹的《極花》,就以近年來轟動社會的婦女拐賣為主題,寫了一個從鄉村到城市的女孩胡蝶,從被拐賣到出逃,最終卻又回到被拐賣鄉村的故事。
雖然這本書講述的是被拐賣女孩的遭遇,但賈平凹的重點是呼籲人們關注農村男性婚姻問題。
「如果他不買媳婦,就永遠沒有媳婦,如果這個村子永遠不買媳婦,這個村子就消亡了。」賈平凹在北京青年報的採訪中說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