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點原意:
「此地為首領」、「你要用哀憐充滿了手」。
2.所在位置:
第64圖第四行第1格。
【第64圖說明】
1)-2)巴比倫王在迦基米施初勝埃及。(耶46:2)
3)巴比倫王進軍耶路撒冷擄去但以理等猶大人。(王下24:1.但1:1-6)
4)-5)巴比倫再勝埃及。(王下24:7)
6)巴比倫人再到耶路撒冷要帶走猶大王約雅敬。(代下36:5一7.原文新譯)
7)-8)巴比倫人又到耶路撒冷擄走猶大王約雅斤。(代下36:10)和先知以西結。(結33:21)
9)-10)巴比倫人攻陷耶路撒冷擄走猶大王西底家。(王下25:1一7)
11)耶路撒冷及聖殿被燒毀,猶大人被擄到巴比倫為奴,猶大消亡。(王下25:8-21)
12)部分猶大人逃往埃及的答比匿等處。(王下25:26)
3.聖經記載:
答比匿是埃及東部的一個大城,也是從埃及通向迦南和亞述的一個重鎮。位於尼羅河下遊最東一個支流的東岸,靠近入海之處。公元前568年巴比倫王進攻埃及,答比匿應是首當其衝的城市。
4.聖經記載及歷史記述:
1)猶大國被巴比倫滅亡之後,巴比倫王指派基大利作為猶大地區的省長,基大利安撫猶大殘軍的軍官們說,只要順服巴比倫,就可以安然無慮。但其中一個軍官以實瑪利卻夥同他人殺死了基大利。(王下25:22-25)以實瑪利等人逃奔到亞捫人那裡。(耶41:15)當時在猶大人中居首的約哈難等人,深怕巴比倫王來報復屠殺,又不顧先知耶利米的勸告,競帶著耶利米等猶大人逃到了埃及的答比匿去避難。(耶43:5-7,參看附錄三第64圖說明?)
2)先知耶利米到了答比匿於公元前626-586年間預言說: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必要來進攻埃及,同樣地殺傷攜掠。(耶43:8-11)耶利米並且論到逃到埃及答比匿等地的猶大人說:由於猶大人祭拜了假神,所以耶和華神才刑罰他們,即或是逃到埃及避難的猶大人,神也同樣向他們降災。(耶44:1-3)神怎樣刑罰耶路撒冷的猶大人,也照樣刑罰在埃及地的猶大人。(耶44:13)
3)歷史記述,數十年後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果然再次侵入埃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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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名原意:
「樂園」、「喜樂」、「極樂」、「平原」。
2.其他名稱:
神的園(結28:13,31:8)。
3.所在位置:第1圖第二行第3格處。
4.有關資料:
關於伊甸的情況,聖經中自從記述洪水之後,對它的記載甚少。因此它的舊址至今尚難確定,今根據一些聖經學者的著述,簡單介紹如下:
1)聖經中論到伊甸園時,曾說它「在東方的伊甸」。(2:8)聖經中所說的東方,多指迦南以東的地方。例如:
①亞伯拉罕老年間,把他庶出的兒子們打發到東方去。(創25:6)
②雅各到了米所波大米的上遊時,聖經上說他「到了東方人之地」。(創19:1)
③耶穌降生時,「有幾個博士從東方來」。(大2:1)故此,幾乎所有的學者都一致認為,伊甸必在迦南的東方。
2)聖經記述說,伊甸地區有四道河流,即是比遜河、基訓河、希底結河和伯拉河。(創2:10-14)伯拉河即是現今的幼發拉底河,希底結河即是現今的底格裡斯河,這兩條河都在米所波大米,即現今的美索不達米亞。由此推論,伊甸當即在該處一帶。
3)基訓河,是環繞古實全地的,不少的學者認為,這裡所提到的古實並不是非洲的古實,而是在希底結河東邊的古實(參見《聖經(啟導本)》第32頁)。而基訓河,可能即是現今的迪亞拉河(Diyala)。(參見《新聖經詞典》第421頁)
4)比遜河,或即是現今的卡侖河(Karun)。(參見《聖經百科全書》第910頁)
5)另有論證說,以西結書中曾多次提到伊甸。(結28:13;31:8-9,16-18,36;35)而以西結書多是先知以西結在迦巴魯河邊所見到的異象。(結1:1)迦巴魯河乃是巴比倫東南部供灌溉用的人工水渠。根據當地的傳說,距離迦巴的不遠處的以利都(Eridu)即是伊甸的舊址。(參見《聖經手冊》第238頁)
5.聖經記載:
耶和華神把亞當、夏娃安置在伊甸園中。當時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本來耶和華曾吩咐亞當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但是那古蛇魔鬼卻故意改變耶和華的原話,試探夏娃說:「神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嗎?」夏娃被魔鬼所誘惑,竟與它侃侃而談,並且把耶和華的話,隨便增刪字句,任意減輕耶和華所定為「必死」的警戒。夏娃說,耶和華說過,伊甸園當中那棵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們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們死。」夏娃把耶和華的原話由「必定死」改成了「免得死」,魔鬼則進一步對夏娃說:「你們不一定死。」夏娃和亞當違背了耶和華的吩咐,因而被趕出了伊甸園。(創2:16-17,3:1一4,24)
6.另有一個同名叫伊甸的地方,(王下19:12;賽37:12;結27:23)或即是伯伊甸。(摩1:5)此地在伯拉河中部,現名比特·阿丁尼(Bit Adini)。
1.注釋:
按字義講是從各種逆境中得蒙拯救,例如:從患難中、疾病中、危險中、自然災害中被救出來。聖經中「得救」的希伯來及希臘原文都有「拯救」、「免死」、「痊癒」等含義。新約聖經則多用得救來表示如下意義:
1)罪人得到耶穌基督替死贖罪的救恩,有了永生的指望,免於死後罪的審判,靈魂得救不至於滅亡。
2)信徒因信耶穌不再作罪的奴僕,以致在行為上得救——聖潔,不沾染汙穢。
2.聖經記載:
1)得救是出於神的恩典和人的信心。
①「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2:8-9)
②使徒彼得說:「我們得救乃是因主耶穌的恩。」(徒15:11)
2)只有靠耶穌的名才能得救:
①耶穌說:「我就是門,凡從我進來的,必然得救。」(約10:9)
②「除他(耶穌)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4:12)
③「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羅10:9-10,13)
④「神差他的兒子(耶穌)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約3:17)
3)救主耶穌願意萬人得救。
①「他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提前2:4)
②神應許基督再臨尚未成就,「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3:9)
③監獄的看守問保羅說:「我當怎樣行才可以得救?」保羅說:「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徒16:2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