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中的城市建設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通過城市建設也是為了讓更多的人實現更方便的生活,有更好的資源,隨著時代的發展,城市的建設也在擴大其面積,原有的危房將被拆除重建,很多人認為這樣可以更好的發展社會,開發商給了一定條件後,大家也都搬出去了,但也有釘子戶以各種理由拒絕搬家。
前期成都在城建規劃裡就計劃在這裡建高層,這個位置很好。成都地鐵一號線經過的地方離這裡很近,開發商給的補償很合理,但是裡面有釘子戶,金華路擴建時,涉及到了這個居民樓的拆遷,開發商提出每平方米賠償2000元,這家人覺得這樣的賠償太少了,經過多次協商,雙方未能達成協議。
作為宅基地,這個房子要徵用,開法商是一定要和房主協商的,開發商最初提出的價格是每套2000元,但房東無法接受這樣的價格,一方面,他看到了成都的發展,知道了今天成都的房價,所以開發商決定先建其他路段,繼續和這個家協商,但開瓶器沒想到其他路段的道路都擴建了,但家裡人還是不肯動,而且發生了很多摩擦。
經過多次協商,該家庭仍然拒絕,並自信地認為他們的房子位於拆遷的關鍵位置,並提出了高達2億的補償,威脅說沒有2億可以拆遷;本來開發商以為和這戶的磨合就結束了,沒想到這釘子戶很有耐心,一直堅持自己的想法。但是開發商為了按時完成項目,先要修公路,到了這個釘子戶門口又要繞道,最終把原來規劃的四車道變成了這裡的一車道。
更有意思的是,這家人在這裡住了10年,用蔬菜把路旁邊的綠化帶圍了起來。由於原本規劃的三車道變成了單行道,道路變得極其狹窄,導致這條道路成為交通事故頻發區;釘子戶也嘗到了橫穿馬路中間的房子的苦果汽車經常衝進院子,尤其是在晚上,發生了一些事故這個釘子戶的主人從來不敢住一樓;即便如此,家裡還是聲稱沒有給足錢就不搬。
但是,很多人認為這個「釘子戶」做得太過分了畢竟修路對群眾來說也是好事,需要的補償有點多;有人認為他們的房子需要2億賠償,這應該有他的道理,但我認為,當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發生衝突時,應以集體利益為中心,在滿足集體利益的情況下,個人利益可以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