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谷城淺說歷史(文章原創,版權本人所有,歡迎大家轉發分享)
「刀下留人」這句略偏正式的一句短語出自元朝的李文蔚作《燕青捕魚》,這句話是為了營救在臺上馬上被斬首的人而向主持或者是劊子手所喊出的緊急呼救。並且這種情況真的在古代有發生過。
不管任何朝代對於死刑都是很嚴苛的來對待,史書《十五貫》就曾經記錄「刀下留人」這麼一件事,在史書中有人在將要被處決前一直大聲喊冤,監斬官當然會懷疑,於是他就要求暫緩這次行刑,因為有法律支持「律典上載著一款:凡死囚臨刑叫冤者,再勘問陳奏」。當一位監斬官聽到看到死囚在臨死前一直喊冤時,他們就有權力暫停此次的行刑。
所以說古代在執行斬首犯人的時候,劊子手的刀已經架到將要被殺的犯人脖子上的時候,有人突然喊著「刀下留人」,確實有用。《大明會典》裡面的的確確存在這麼一條法律,並且在後來的清朝入關後,他們沿用上一個朝代的《大明律》,在嘉慶十二年的時候清朝又特意立這道法律:「凡處決人犯,有臨刑時呼冤者,奏聞覆鞫。如審明實有冤抑,立為申雪。將原審官參奏,照例懲治。如系妄行翻異、冀延顯戮,除原犯斬罪仍即處斬外,如原犯絞罪者,亦改為斬罪,即行正法。」
所以在明朝和清朝的時候如果發生臨刑喊冤,那麼監斬官就可以停止此次行刑,然後派人去向皇帝報告情況,並請求覆審這案件。如果說喊冤的人發生的案件確實是冤案,那麼原來的審法官全部都要受到處分,而如果這些罪犯喊冤只是為了拖延生命,那麼依然還會進行斬首、並且還會增加絞刑。
但是在現實生活中碰到這種情況,那些監斬官並不會去理會這些人。而在電視劇中,過來救人的同夥喊一句:「刀下留人」,很是符合大眾口味,所以這句話就經常出現在影視劇中。
【參考文獻:《大明會典》《燕青捕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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