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熱播劇《小歡喜》中,有這樣一幕:主人公方圓的父母將自己辛苦積攢的養老金一擲千金全部拿去「投資理財」,最初詐騙分子還給了兩位老人一筆3萬塊錢的分紅,這誘人的利潤讓老兩口深陷其中,完全聽不進兒女的勸阻……
直到後來,方圓接到警察局的電話,聽見媽媽的哭訴,才得知父母說的投資理財只不過是騙子打的幌子,二老傾其所有投入的八十萬血本無歸……
騙子:「叔叔阿姨!你們來看看我們這個項目,你投資多少,只要滿一年後就能賺得兩倍收益……」
騙子:「嬢嬢我跟您講,這個機會太難得啦,我是覺得跟你太有眼緣了,才悄悄告訴你的,其他人問我,我都說名額已經滿了……」
騙子:「現在交錢我們這邊還會贈送您一份大禮包,先到先得……」近年來,隨著投資理財熱度的不斷升溫,各類投資渠道也是層出不窮,有的騙子瞄準了中老年人的養老金,打著高額返利的幌子,宣稱自己公司的項目不僅穩賺不賠,而且收益很快,並不時送一些小禮品獲取老人的信任,待老人將養老金交給騙子之後,對方就人去樓空了。12月30日上午九點,曲靖市麒麟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了一起集資詐騙案。據公訴機關指控:自2017年5月至2018年5月,被告人楊某海夥同被告人趙某良、唐某軍、古某義、何某科等人經預謀後,先後在昆明、曲靖、石屏等地成立了數家公司及辦事處,招聘人員並虛構「高速公路綠化、山莊發展、酒店、紅木家具」等項目需要資金,通過散發傳單、聚會宣傳、贈送小禮品、承諾高額返利的方式向社會公眾進行虛假宣傳,騙取大量中老年人對項目進行投資,所集資款項由各被告人按比例分成。楊某海等5人共騙取集資參與人431人,詐騙金額1681.8352萬元。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楊某海、趙某良、唐某軍、古某義、何某科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向社會公眾非法集資,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集資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目前該案已審理完畢,麒麟法院將對該案進行擇期宣判。理財投資一定要慎之又慎!風險和收益都是並存的,凡是號稱無風險、高收益的都是騙局,無一例外!路遇「神醫」「神算子」需提防!這世上絕對沒有能憑肉眼看出疾病災難的「神醫」或「神算子」!當遇到陌生人搭話時,一定要提高警惕,若對方提到錢一定要給家人打電話商量!若不慎上當,第一時間報警!當接到陌生的電話、簡訊,無論對方聲稱自己是何人或有何事,務必做到「三不」 :不輕信、不透露個人及家人信息、不轉帳 ,基本就不會上當受騙!中獎電話、簡訊不理會!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萬萬不要貪圖意外之財,收到此類中獎信息切勿輕信,如有必要可以和子女商量或打110向警方諮詢。老年人選擇婚介所一定要充分考量其資質,要與婚介所籤訂服務合同,那些讓人交大量「會費」的婚介機構多半是陷阱!不要貪圖小惠小利!免費承諾更不要輕信!「贈藥」、「免費試用」等是一種促銷手段,為的是吸引老年人,其背後往往隱藏著騙局陰謀,為的是想賺取更多的利益。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違反有關經融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詐騙方法進行非法集資,擾亂國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司財產所有權,且數額較大的行為。是指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規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行為。準確理解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關鍵在於首先要堅持該罪的行為主體的不特定性和危害金融秩序的具體性的統一。非法集資同一般投資最大的區別就是在於籌集資金的手續上,非法集資指的是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包括沒有批准權限的部門批准的集資以及有審批權限的部門超越批准權限批准的集資,為了逃避監管,這些非法集資一般都會披著合法經營的外衣。比如說,有些非法集資者會故意在某些高檔寫字樓租用辦公地點,並且將自己包裝成一個知名的投資企業,用這樣的方式矇騙投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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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曲靖市麒麟區人民法院
▍編輯:陳家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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