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曾在青島恆勁動力再製造科技有限公司(簡稱「青島恆勁動力」)工作的成先生反映,因為一直被拖欠工資社保,2019年2月,他自青島恆勁動力離職,但是離職之後該司仍拖欠工資與社保,「後來找了法院,經過調解公司付給了我工資,但是社保現在也沒交。」青島恆勁動力人事負責人告訴信網(0532-80889431)不清楚該事,也不能進行核實。信網查詢了解到,青島恆勁動力拖欠工資與社保的情況並非個例,對此,城陽區人社局已介入處理,向該司作出了《勞動保障監察行政處理決定書》,並已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且得到準許。
來源:受訪者
成先生告訴信網,他是2018年6月入職的青島恆勁動力,在該司負責售後維修工作。在入職之初,雙方約定每月工資4200元,工資發放時間為次月,「但是後來發工資越來越不準時,社保也不給交。」成先生說,鑑於此,2019年2月,他自青島恆勁動力離職。
而在離職之後,成先生發現該司還是遲遲不給結算工資,並且還拖欠其2018年6月以來的應繳社保。「發現這個問題,我就去找勞動部門,勞動部門把我介紹到了法院,經過法院的調解,他們給我結了工資,但是社保沒給處理。」
信網通過青島市人社局社保查詢系統查詢了解到,目前,成先生2018年5月至2019年2月的社保繳納到帳標誌依然為「未到帳」,而所對應的單位名稱為青島恆勁動力。
為了解此事,信網聯繫到了青島恆勁動力人事經理盛先生,但是,他表示對該事不清楚。那是否能進行核實?「我很忙,沒空。」他表示。
信網查詢了解到,該司拖欠員工工資、社保的事件並非個例。城陽區人社局於2019年4月11日作出《勞動保障監察責令改正決定書》,要求該司在2019年4月23日前為21名職工繳納2018年6月至2019年12月的社會保險費、支付2名職工2018年9月份工資、支付8名職工2018年10月份工資、支付10名職工2018年11月和12月份工資、支付12名職工2019年1月和2月份工資。但是該司並未如期支付工資、繳納社保,為此,2019年5月28日,城陽人社局又向該司送達了限期支付工資、繳納社保,並承擔滯納金、利息的行政處罰決定。但是,該司仍未如期履行。
城陽人社局於2019年12月4日依法向青島恆勁動力送達了《履行行政決定催告書》,但該司再次未在催告期內未履行義務。對此,2020年1月17日,城陽人社局向城陽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前期對該司下達的《勞動保障監察行政處理決定書》。而在2020年2月18日,城陽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準予城陽區人社局該《勞動保障監察行政處理決定書》的強制執行。
信網記者 張孝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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