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米歇爾· 路克(Michelle Lhooq)
翻譯:Hong
有誰會跟吉姆·賈木許(Jim Jarmusch)剛認識不到五分鐘就遞上自己的電子菸呢?我讓自己深陷尷尬之中。怪就怪我自己精神太脆弱。賈木許是史上最頑強的獨立電影人,他通過魔法一般的天才炫技,對商業喜好的完全否定、以及頑固不化的態度,讓自己在抵制大製片商的嘗試遊刃有餘。不得不提的是,他的所有電影作品均由自己的公司完成。這種半是天賦半是詛咒的舉動,也讓他能夠承擔得起對藝術創作的控制。當被問及電影製作得心得時,他對那些給予電影財力支持和其它貢獻得人們有話要說:「別讓這些混球拿住你。」
賈木許還是個搖滾爵士樂手。沒幾個人像他這樣,擁有如此出色和威風的朋友圈和合作藝人 —— 像 Bill Murray、Tom Waits、Joe Strummer、Cate Blanchett、RZA、Iggy Pop、Steve Buscemi、還有 John Lurie 等等等等。這些人都在他長達三十年的職業生涯中跑過堂露過面兒。可能是徹底被嚇到了,我在看到他頂著那頭標誌性的白髮進入我們約好進行採訪的曼哈頓東村酒吧時,就感到膝蓋都不聽使喚了。然後,出於慌亂,我給他遞上了這麼一支傻頭傻腦的廉價塑料煙。
「哦,不了。我可不敢。已經戒了。要是現在抽上兩口,明天就得來一整包。我不是什麼好孩子,」 他說。「我抽菸抽得太多了 ...… 我自己快變成一隻香菸了。你懂麼?我徹底地戒菸了。不過我挺喜歡電子菸和這種蒸氣的煙筆。我自己也有一個來著。」
好吧。本來和吉姆·賈木許一起吞雲吐霧是任何一個文藝小破青年的幻想,我還是忍住沒抽。
在談到你的新片《唯愛永生》(Only Lovers Left Alive)時,你說這其實是一部 「有吸血鬼摻進來的愛情故事」。但是,幹嘛是吸血鬼啊?你應該很了解這類型的題材早就飽和了吧?
我可能有意讓自己別太在乎這些事兒。我也不是不知道吸血鬼這些東西已經被玩濫了,但我根本不在乎。吸血鬼片永遠是電影史上的經典。而且你知道麼,我就是自己做自己的事,不會陷進什麼期許裡。這部電影花了我整整八年時間啊。反正我沒什麼好擔心的。
為什麼耽擱了八年啊?
先是錢上的問題,然後劇本一開始寫得太傳統太保守,動作戲太多。Tom Hiddleston 扮演的那個叫 Adam 的角色一開始不是個音樂人。反正就是些吸血鬼開始混戰,用弩來戰鬥,溶化成微塵之類的。然後投資人就說:「誒這個好啊!多來點這種情節吧!」 可他們越是要求多來點什麼,我就越是往外拿什麼,就是唱反調。
你第一次把手稿拿給你的導師 Nicholas Ray 看不也是這樣的嗎?他說動作戲不夠,但是你決定刪減更多動作戲。
沒錯。你知道這事?就是他教會我的這些東西。所以我不斷抽出東西,他們相應的也開始撤資。但只有這樣做,我才能讓作品明哲保身。所以最後,這也不是部吸血鬼電影了,而是一部愛情片,順帶著有吸血鬼在裡面。我為自己能這麼做感到很幸運。
真不錯。說回《唯愛永生》—— 這電影裡好多音樂都是你自己的 Sqürl 樂隊做的。你在音樂部分一般怎麼推進?好比說 John Lurie 給《長假漫漫》(Permanent Vacation)作曲的事,還有 Neil Young 跟《你看見死亡的顏色嗎?》(Dead Man)的合作。
很直觀也很有互動性。Jozsef van Wissem 先錄了一些 loop,這是個不錯的開始,因為我們都能不斷充實它。有時候我們也從一個特定的元素入手,然後跳至下一個元素,其實是自然成型的。
Sqürl 是個挺逗的樂隊名字,一個噪音搖滾樂隊叫這麼賣萌的名字!有什麼典故嗎?
哈哈,這個名字是我給《咖啡與香菸》(Coffee and Cigarettes)裡 Cate Blanchett 寫東西時得來的靈感。她表親有個男朋友就在一個叫 Sqürl 的噪音搖滾樂隊裡,所以之後我們決定乾脆就用這個名字。在金屬樂裡,他們經常會用 「ü」 這樣的元音變音放在樂隊名裡,其實挺好玩的。而且再說,給樂隊起名這事實在太難了,貌似好名字都被人用光了。
現在好多樂隊的名字你用谷歌根本查不到 —— 他們在操縱搜尋引擎優化的機制來避人耳目!
可不!感覺就是一幫巫師在用奇怪的符號在給樂隊起名字!我挺喜歡。像那些巫術符號,你根本不知道怎麼發音,你說你怎麼找啊?我就喜歡他們那種滿不在乎的感覺。
沒錯。你已經有好幾個不同的樂隊了。
是啊,我還在電影裡瞎編出過一些樂隊呢。比如在《地球之夜》(Night On Earth)第一段裡,Winona Ryder 演的那個計程車司機就在車裡聽一個叫 「Utensil」 的金屬樂隊,其實壓根沒這個樂隊。我覺得這樣挺帶感的 ——(開始模仿癮君子暈暈乎乎的聲音)「你們樂隊叫什麼啊?」 「啊啊。啊 —— 我們叫 Utensil。」
你曾經說 「MV 這玩意兒就是缺的」。現在還這麼認為嗎?
MV 是挺缺的,不過這東西存在的年頭也不少了。作為一種表達形式,我還是很敬佩的。我也喜歡在等離子電視上看看 YouTube。即使質量一般,我也還是喜歡看。
所以你也喜歡窩在家裡看視頻網站。
我是真喜歡看,都上癮了,而且越看越多,根本停不下來。其實這道理跟當年聽廣播一樣,因為你不知道它會給你推薦什麼,所以總有新的驚喜或驚嚇出現。視頻網站也是如此。
除了視頻網站,你還喜歡什麼探索方式?你好像很擅長汲取非西方的音樂。比如在《長假漫漫》裡就用到了印尼傳統樂器甘美蘭?還有在《破碎之花》(Broken Flowers)裡用的衣索比亞音樂?
我先是接觸了峇里島音樂,進而才了解到爪哇音樂的。兩者我都喜歡。可能是因為我的朋友們都無所不愛吧。Joe Strummer 總會(用很吊的語氣)說,「夥計,不用走心,也沒必要收穫什麼。咱們得去瞧瞧那樂隊。要是我們不去,就永遠做不出屬於自己的作品。」 後來我們把這種什麼都看的方式稱之為 「Strummer 法則」。讓彼此能關注些新事物很重要,許多領域都能讓我學到東西;雖然都是淺嘗輒止,但也並不是壞事。生活沒你想的那麼長,我也不想把時間浪費在只去學一樣東西上。我就是個婊子,不走心,也不必收穫什麼 ...… 親你懂的。
可我覺得你在很多地方拍電影時都 「走心」 了,像《唯愛永生》就取景於摩洛哥北部的古城丹吉爾。
其實我就是喜歡旅行。我喜歡在城市中迷失後又尋見出路的感覺。這個過程讓我看到許多美妙的事物。生活需要小點綴。你去過摩洛哥嗎?
沒去過。
那裡的新舊世界遙望彼此,卻並沒有被海灣分隔開,是個混合體。有一次,我看見兩個姑娘矗在手機店面前,倆姑娘都很好看,也就二十來歲,穿著迷你裙和靴子之類的。而在她們身後不遠處,就是巷子的尾端;然後就在同一時刻,我又看到了兩個穿著中世紀的傢伙用木錐子屠羊 —— 這兩件事就這麼出現在這同一副畫面裡,而且各自發生著。這種感覺太酷了。
我靠太有畫面了,這可不是能人工搭出來的場景。
然後有天晚上在紐約,我眺向窗外的下東區,就看到街上有個男的牽著駱駝往前走。就那麼跟正常人一樣走。當時可能是1982年吧,那會兒在紐約你總能看見各種怪人怪事。
說到怪人怪事,最近紐約大都會藝術博物館再現了一個當年 CBGB 酒吧的公共廁所,你去看過了嗎?
沒去。因為我在真正的 CBGB 公共廁所裡呆了太多時間了。
說說你見過的最噁心的公共廁所?
那必然就是 CBGB 的。Max's Kansas City 也好不了多少。還有那個叫 The Mud Club 的夜店廁所也是充滿了吸毒和打炮兒的人。不過再然後就是紐約臭名昭著的 The Anvil 了。雖然我對重口味 gay 場研究不多,也不太好這口兒,但它的存在已經讓我感到欣慰了。
你曾經混跡的紐約地下文化圈子,現在被人拿出來利用,給人盲目崇拜,有沒有覺得很反感?
簡直煩透了。不過歷史的車輪總是如此前進,到最後總會形成小圈子。有那麼一個短暫的時期,80年代左右吧,朋克搖滾啊、塗鴉藝術啊、說唱啊都相互融合。以前我很愛去 American Thread Building 後面小道上的酒吧,因為 DJ Bambaataa 也會去那兒,還有藝術家讓•米切爾•巴斯奎特,以及 Arto Lindsay 或 Mick Jones 這樣的音樂人,甚至塗鴉大師 Futura 2000 也跟那兒混。感覺太好了,好到有些荒唐。我的意思是,一切順其自然就那麼發生了。但是你想想,如果把這個場景拍成唱片,然後放在個什麼美術館裡展出,是不是挺他媽招人煩的?
你和紐約的關係之後發生過什麼變化嗎?要是讓我說,我有時候挺愛紐約的;但有時候,比如來這兒的路上我在地鐵上就被擠得只能聞一個陌生人腋下的狐臭,這種時候我就挺恨紐約的。
過去幾年裡,我眼見著紐約在各種房地產開發商的淫威下出賣自己,我必須得承認我不再喜愛這座城市的噪音了。我也不喜歡現在的年輕人只圖名利,搞得出去玩也沒有以前那樣好玩了。不過紐約本身就是座關於改變和奮鬥的城市,曼哈頓就是個造錢的傳說。我不是念舊的人,不是那種總想著1978年的老人,但是我也確實煩透了。
我看了一部叫《空白之城》(Blank City)的紀錄片,裡面有你。其中 John Lurie 說了很震懾人心的話:「巴斯奎特是第一個讓人感覺到 『掙錢了你才酷』 的人,我仍因此而憎恨他。」 你身邊有這樣讓你憎恨的人嗎?
我可不記得巴斯奎特是這樣的人啊,我根本不覺得他會給人造成如此的印象。他對自己的想法和工作都很投入,每次我去看他,他總是攤開一地的畫,還會展示一些引人深思的音樂,然後還有些解剖學的書籍。也許 John Lurie 跟巴斯奎特更熟一些吧。我也壓根沒看這個紀錄片,我不喜歡看到自己出鏡的東西,讓人很緊張。
你也不喜歡看自己拍的電影對吧?
我喜歡只看一次,而且是悄悄潛伏在觀眾裡。每次做完首映和電影節,我就再也不看第二遍了。目前為止,我還不想往回看。
為什麼?
兩個原因吧。第一,每一部電影都是我人生中的幾年光陰,而現在那些光陰在電影完成之後就已經遠去,永遠成了歷史;所以一旦處於這種境地,我只能選擇離開。反正已經過去了,我也不能再改變什麼,也不會再學到什麼,更無法享受它,所以還有什麼可回看的呢?第二個原因,是電影本身。電影的美感在於它有自己的節奏,會讓觀者在看的時候跟著這個節奏走;但我作為電影的打造者,就完全做不到跟著自己的電影走。所以如果這會兒我還去看自己的電影,就相當於從別人手裡奪走這種美感。
那你每拍完一部電影就想也不想了?
不好說。我只記得拍攝過程中的瑣事,比如人們說過什麼,或者我們不拍攝的時候做過什麼。但是如果說電影本身,我是從來不多想的,這段記憶也被我自己刪除了。
說到電影幕後的故事,為了讓 Robert Mitchum 出演《你看見死亡的顏色嗎?》裡那個用槍指著 Johnny Depp 腦門的老闆,你當時帶了好幾把槍登門拜訪,讓他從中選一隻。你經常用這種小伎倆哄這些牛人和你共事嗎?
我可沒哄誰騙誰。我這個人很直。我當時就是為了告訴他:「我覺得你能把這個人物詮釋得很精彩。」 在我的精神導師 Nicholas Ray 生命的最後一段時間,我為他做事,他跟我講了拍攝 Johnny Guitar 的故事。為了讓 Joan Crawford 生氣,他會做很下流的事,比如把她心愛的衣服丟到泥地裡,然後開車碾軋過去。我愛 Nicholas Ray,他為了拍到一格好畫面什麼都能犧牲,我是真的不行。
你為什麼不行?
因為如果關係搞僵了,只會讓事情更難辦。Dennis Hopper 採訪時說過:「拍電影真他媽難啊,拍壞一部電影一點也不比拍部叫座的容易多少。」 確實如此。壓力太多,很消耗人,你把什麼都投入進去了。我可不想與人為敵。
沒準只是通過一些小戰略戰術惹怒別人?
我相信,有多少電影人存在,就有多少種拍電影的方式。人們問我怎麼和演員合作。我會問 「哪個演員」?我和 Johnny Depp 的工作方式跟我和 Forest Whitaker 的方式會截然不同,我不會跟 Roberto Benigni 和 Robert Mitchum 用相同的模式合作。我這麼說不是批評 Nicholas Ray 或者希區柯克,因為他們只是做了他們認為有必要做的事而已。
你怎麼看地下電影?上次別人採訪你相同的問題時,你引言 John Waters 的話,「地下電影根本不存在,只是布局方式不同。」 現在還是這麼認為嗎?
幾年前,我也許會說,「你可能不會在電影院裡看到我或者王家衛的電影。」 現在我得把王家衛三個字拿出來。因為亞洲市場太大了,王家衛的電影在那兒其實很賣座。不過我還是認為,未來的電影院還是只會放大製作的燒錢電影。至於地下電影的未來,我知之甚少,我有些喪氣也有點期待。我的命運也難於預料,現在我連自己的辦公室都負擔不起了。這部新電影也掙不來什麼錢。現在日子確實不好過,是個令人氣餒的階段。不過誰知道以後是什麼樣。
回首往事,有什麼後悔的麼?會不會後悔當時那麼牴觸大製作商的資助?
不,我不會後悔的,在我字典裡沒有後悔兩個字。我很遺憾自己是個懶惰的工作狂,我傾向懶散一點;只有這樣,各種想法也應運而生。久而久之,我就會抱怨怎麼沒多拍點作品。70年代那會兒,我們都沒閒著。 John Lurie 又是畫畫又是作曲,樂隊的第一任鼓手叫 James Nares,也是個天才畫家、電影製作人、裝置藝術家。那段時間我也什麼都試試,而且自得其樂。音樂方面我沒堅持太久,我也不能那麼做。後悔終歸不是好事,我自己的哲學信條是:從不往回看,也不要讓過去牽絆自己的情緒。
那你最近在忙什麼呢?
我們正忙一個關於 The Stooges 樂隊的電影。不是傳統意義上的紀錄片,就是一個肖像式的描繪。我還和作曲家 Phil Kline 合作了一出關於 Nikola Tesla 的歌劇。另外手頭還有一部手稿,我不想說太多,因為它有可能成為我的下一部電影。我就一個人,忙這麼多事情。以前我經常要花兩年才做出一部作品,而且期間心無旁騖。我確實為沒能做更多的事情而抱憾,尤其在音樂方面。不過該是什麼樣就是什麼樣,最起碼我現在又把音樂撿起來了。
在1981年,你說你最大的動力是交房租,不用擔心生計。那是好久以前了,現在的動力是什麼?
我的野心是創造,而且是用自我的方式演繹出來。創造是第一位的。創作出我所相信的電影和音樂,也不必擔心別人怎麼評價。自己多感受,然後也多出成果吧。有進有出唄!(大笑)
你自己讀過最逗的影評是?
我最喜歡的影評?我從法語給你翻譯過來啊。是一個法國南部右翼報紙給《不法之徒》(Down by Law)做的簡評,是這麼寫的:「法國知識分子對于吉姆·賈木許的肯定,就像是那種又聾又蠢的家長給自己的傻逼孩子鼓掌一樣。賈木許今年33歲,跟基督被釘在十字架時的年齡一樣。我們只能希望,他的電影事業能像基督一樣得到重生。」 我操太牛逼了不是嗎!我當時就把這段影評從報紙上剪下來了,有段時間一直放在錢包裡隨身帶著。
寫得可真是一針見血啊!
誰說不是啊!而且不止一針,好多針呢!感覺就像衝我的腦袋來了一套組合拳似的。我總是讀批評我的內容。不怎麼喜歡誇我的,因為從誇我的文章裡我什麼都學不到。我喜歡差評,因為它們與眾不同,還很有趣,有時候稍微有些殘忍。
本文由VICE授權轉載(@VICE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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