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身穿律師袍的年輕女子在網上進行法制科普。這名律師說,睡別人的老婆這種情況要是在你情我願的情況下,這既不違法也不犯罪的,丈夫和妻子無權要求任何賠償或上訴。而如果對方的丈夫以其他方式威脅自己,還可以用法律來保護自己。
那麼,在你情我願的情況下,和別人老婆上床真的不違法嗎?事實上,這種說法有很大的漏洞。根據我國《婚姻法》,夫妻雙方婚後都有忠實義務,因此通姦罪絕對是違反《婚姻法》的,但法律對這種行為沒有剛性的制裁措施,而是受到道德的制約。
雖然人們常說「愛情沒有先來後到」但是卻有禮義廉恥。這不僅是一個道德問題,也是一個法律問題!睡別人的老婆並不違法。那睡軍人的老婆看看?條紋衫穿過嗎?」《刑法》規定了破壞軍婚罪。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與其同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有配偶而與他人結婚,都是重婚罪!所謂配偶,是指男方有妻,女方有夫,夫妻關係未經法定程序解除尚在存續的。婚姻罪必須被判刑。即使是拘役,也屬於刑事處罰。明知對方有配偶而以夫妻的形式生活,也是違反刑法的。也就是說,那些願意做婚外情的人,也可能觸犯刑法,受到懲罰。
《民法典》新規定:婚內出軌 離婚時過錯方或將一無所有
《民法典》增加了「有其他重大過錯的情形」作為損害賠償的法定情形。這意味著,即使不能證明對方有嚴重的重婚或同居行為,如果能夠證明對方有出軌、通姦、嫖娼、一夜情、婚外生子等行為,受害方可以要求損害賠償,達到這一目的。在《民法典》實施前,離婚一方不一定會淨身出戶、少分或不分財產,精神損害賠償可以不予支持。新民法典實施後,任何一方配偶的欺騙行為都是非常嚴重的。他(她)不僅要承擔少分或者不分財產的法律責任,還要承擔一定的精神損害賠償。
1、以照顧無過錯方權益為原則
《民法典》規定,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這意味著,如果對方出軌,無錯方可以要求更多的財產。
2、增加損害賠償的法定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錯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與以往的婚姻法相比,《民法典》增加了「(五)有其他重大過錯的情形」作為損害賠償的法定情形。因此,如果對方有不忠行為,婚姻律師可以幫你爭取「有其他重大過錯」的事由去爭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是新中國的首部法典,將於明年生效,這是一本真正關心14億人生活的「法律百科全書」,從我們出生到讀書,到工作,到結婚買房買車,再到生育養老,都離不開這部法典。
屆時,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9部法律廢止,一切以民法典為準,裡面的很多規定也作出了增減和改變。
中國即將進入民法典時代,《民法典》是每個家庭必備的一部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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