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一個也算不上段子的真事——
王者榮耀剛出來的時候,叫英雄戰跡。我拉朋友嘗鮮,朋友說「這不是蓋倫嗎?這不是寒冰嗎?騰訊還能自己抄自己?」——彼時,拳頭已是騰訊的全資子公司。
我朋友頗有些風骨,說不玩就不玩,揚言道「我就看著這垃圾遊戲怎麼死」
後來,結果大家都知道了。
有個段子說的是一名外國女讀者慕名錢鍾書,想見見錢老,百般周折,錢老婉拒:如果覺得雞蛋很好吃,又何必見見那隻母雞呢。
但這世上,覺著見過母雞,便高人一等,頗引為談資的人,也不少。
以上兩段,算是開場白。
前些日子,網易出來宣布自己是有玩法版權的,並且Behaviour的製作人Mathieu Cote和中國區管理Alex Lin將擔任《第五人格》的玩法顧問,這意味著,網易至少半年前就開始運作這件事,並且雙方三個月前就已經在大方向上達成一致,直到最近才完全確認細節,走完合同。所以,版權這件事根本就不需要再討論。
關於「抄襲」和「借鑑」,引用知乎作者@yc wang的說法:從著作權法(版權)的法律語境解讀,「抄襲」應被拆解為「違法-複製」,「借鑑」可以拆解為「合法-演繹」。而「複製」還是「演繹」本身均是中性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也沒有法定免責事由,擅自實施受專有權利控制的行為(複製行為或演繹行為)均可能違法。
既然《第五人格》官方宣布已經獲得Behaviour的授權,那麼從「道德(法律)」層次上說,這種「抄襲」是不該被道德譴責的。
這篇文章原本發布在知乎「如何評價網易的手遊第五人格」的問題下,從各個回答來看,似乎大家更在意道德,而不在意遊戲。
我沒有玩過黎明殺機,眾所周知的,由於某些不可言說的原因,黎明殺機在國內各大直播平臺遭禁了,這意味著主流渠道對這款遊戲的態度:不支持,不看好,不贊同。也就是說,國內很大一群用戶 ,在缺少推廣和流量的情況下,還沒有接觸過黎明殺機。這群人裡包括我。
然後,第五人格出現了。作為產品的新玩家,也是一名曾經的從業者,說實話,當我看到這款遊戲的時候確實眼前一亮。特殊的對抗玩法機制,懸疑與線索的交織,很具有代入感的音樂。真的,我很久沒有窩在被窩裡,偷偷玩一款手遊了。
從遊戲性來說,我倒不覺得這是款非常粗糙的遊戲。比如新手劇情中,偵探手上燈籠的明暗,跟著劇情在調節亮度;還有被監管者追殺時砰砰的心跳聲,那種緊張感甚至讓人有些窒息。沉浸感、精緻度、遊戲機制設置,決定了這款遊戲的出場不會太差。我查了下Taptap,第五人格的評分高達8.6分,而評論數量,是近2.5萬條。
好吧,這時候一定會有人出來說,嗯,好玩的是黎明殺機的機制,跟網易半毛錢關係都沒有,這抄襲遊戲就是垃圾。且慢,如果我們回到開頭那一段,王者榮耀抄襲了DOTA的地圖和機制,抄襲了LOL的英雄技能,可他是一款好遊戲嗎?
在知乎上,大家會說不是。但我所了解的是,市場會用腳投票。王者榮耀真正的優點在於,他第一次通過操作門檻的簡化,遊戲機制的更替,讓MOBA可以適應移動端的操作,從而產生一款席捲全民的大眾遊戲。從遊戲性上來說,王者榮耀做到了同批次MOBA手遊的巔峰。
我們可以指責騰訊在道德上的不完備,但無法指責天美在遊戲性上的不完善。
同理如是,在第五人格這裡,之前我們還可以指責網易在版權上的不道德,但如果光從遊戲而言,毋庸置疑,這是款好遊戲。我身邊不少朋友已經深深沉迷入坑,在扮演小丑或監管者的快感中沉醉不起。
那我們在披著道德虎皮,肆意指點江山時,到底是什麼支撐著我們的驕傲?是「你們這群萌新連黎明殺機都沒玩過就敢說某五好評」的優越感,還是「大家都說抄襲,我要是說這遊戲還行豈不是很弱智」的合群?
動動腦子啊朋友。你不能永遠只站在一面看地球,地球是圓的。
甚至你換一個角度看,從某種意義上來說,王者榮耀補足了MOBA手遊在亂鬥西遊之後的稀缺性,真正滿足了數億玩家組隊開黑的對抗需求,打破了16至17年回合手遊與MMO大世界一統江山的局面。第五人格的意義亦如是。他真正讓那些對遊戲沉浸感,對懸疑探秘抱有熱情的玩家,終於解放天性,終於擁有選擇。從整個行業來看,這未嘗不是件好事。
當然,如果網易作為一個大廠,能夠承擔起他應該承擔的道德枷鎖與版權責任,我相信這會是一件更皆大歡喜的事。遊戲層面,如果能對過於複雜的玩法做些簡化,相信第五人格的普適性也能夠做得更好。
而一味夾帶情緒的謾罵,又能解決什麼問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