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新聞
遲志強是一個悲劇性的人物。在事業如日中天的時候,他突然入獄,改變了他的人生。有意思的是,入獄的原因在今天看來根本不算什麼,都是男女之間你情我願的正常性關係。雙方都是未婚,連通姦都算不上。用遲志強自己的話來說,如果放在20年後,他的事就根本不算是個事。聽我說一說吧。
紅透半邊天
遲志強於1958年10月16日,出生於黑龍江省哈爾濱市,父親是一個警察,後來擔任分局局長。因家庭原因,遲志強從小被嚴格管教,他的願望也是長大當一個警察。遲志強從小就是個帥哥,少年時期就很英俊,是很多女同學的夢中情人(直到今天都是)。
初中畢業,奶油小生的長相加上天生的表演才能,他開始考慮從事演藝工作。正好此時長春電影製片廠招收演員,他經老師推薦報名,通過層層篩選,成為了長春電影製片廠培訓班的學員。當時是70年代,社會上還在崇拜軍人,喜歡英武強壯的男性。而遲志強卻是儒雅溫柔的另類。就是因為這個另類,讓遲志強大受女性觀眾歡迎,他的事業非常順利。
1973年,遲志強經過短期培訓,參加拍攝了實習電影《豔陽天》。要知道,這僅僅是是他進入製片廠的第二年。
1974年,遲志強參加拍攝以反映大慶石油會戰為主題的電影《創業》,在片中飾演技術員魏國華。該片在四屆全國人大閉幕式上放映,遲志強開始被人關注,他才16歲。
1977年,19歲的遲志強參加了影片《暗礁》的拍攝,飾演機智、果敢的公安偵察員陳敏。這是一部反特影片,講述了我公安機關,粉碎蔣邦潛伏戰略情報小姐破壞我遠洋航行計劃的故事。
遲志強英俊瀟灑、面如溫玉、演技高超,迷倒了一大片女觀眾。
遲志強事業的頂峰,是電影《小字輩》。在《小字輩》中,遲志強飾演一個消極落後、滿腹牢騷、毛毛躁躁的公交車售票員。他表現極佳,壓倒了其他所有演員。
1980年,《小字輩》獲得文化部優秀電影獎(含金量大大高於今天的金雞獎、百花獎)。憑藉這部電影,遲志強與唐國強、劉曉慶、陳衝、潘虹等11名青年演員一起,獲得「文化部優秀 青年演員創作獎」,受到了鄧穎超、王震等中央領導人接見。
隨後幾年,遲志強事業越來越好。以他被捕的1983年為例,當年就在《顧此失彼》、《潛影》、《夕照街》、《最後八個人》等多個電影中擔任主演,並為日本影片《人證》配音(八杉恭子的日本兒子)。
此時,他不過25歲,已經紅透半邊天。
遲志強自己回憶,他只要一外出,肯定被人圍著:《創業》完了我就一發不可收拾,那時的電影院每個月都有我的戲,《大眾電影》上月月有我。《夕照街》拍完了,82年去南京電影製片廠,拍《月到中秋》。當時我們演員和今天不同,都是半軍事化管理,拍戲期間跟外界都不接觸,很少外出。不過,因為名氣非常非常大了,你走到哪裡,人們都認識你。那時候人淳樸,也沒籤名合影這一說,就是圍著你,跟著你,看你,看猴一樣,指指點點,「看,電影明星,遲志強!」
除了普通影迷以外,遲志強每到一處,都會引起社會精英階層的熱情接待。吃客請飯是尋常事,更有各種高規格接待。當時很多高幹子弟也很迷遲志強。他們的生活和普通老百姓不同,非常優越,可以接觸到很多老百姓碰不到的事物,享受很多老百姓享受不到的待遇。比如在文革中,林立果居然敢自己收聽西方搖滾樂,他家中還有進口的29寸大電視,當時中國人有個8寸電視就絕對可以牛逼周邊幾條街了。
源於一次醉酒
遲志強和這些高幹混在一起時間並不長,就出事了。
遲志強自己的寫到:有一個事件導致了我後來一生的轉變,劉曉慶、張連文、趙聯……都是我特別好的朋友。他們來南京演出,我也在南京拍戲,當時特高興,弄了兩瓶茅臺大家一起聚聚。他們演出結束要走的時候,跟我說,「小遲,能不能找幾臺車,送送我們。」他們人多,有去機場的,有去車站的。那時候沒私家車,所有車子都是機關單位的,我上哪給他們整車去啊?可是我這人又熱情,重朋友,就一口答應了。
我找到當時組織上安排給我開車的司機,他是省委小車隊的。可是光他一輛車不夠。司機很機靈,他說你遲志強說話借車,肯定有人願意送。我介紹你認識一個朋友,南京軍區領導的女兒。就這樣,我認識了比我大10歲的大姐。
老大姐30多歲,是個營職軍醫,大高個,很帥氣。一說這事,她很痛快的答應了。她說:哎呀,就想跟劉曉慶見面拍個照片,能見上麼?我說沒問題,馬上帶著她和她妹妹去見劉曉慶,這可把她高興壞了。回來就落實了一輛紅旗轎車,一輛上海轎車,兩輛麵包車,5輛車浩浩蕩蕩,氣氣派派,把人送走了。我很高興,感覺特有面子。
我特別感謝大姐,要請她吃飯。大姐是軍人,也很豪爽,說不用客氣,能認識你遲志強,很榮幸!大姐來請你!
他拉著我和司機到她家吃飯,我們3個人,喝了一整瓶洋河大麯。
我是東北人,可是特別不能喝酒。每次都喝高,但還逞強。當然,這也是為了表達謝意,人家大姐給了你這麼大的面子,你喝點酒算什麼。人家請咱們吃飯,雖然咱們是有名的演員,但人家也是首長的女兒啊。結果,不能喝加上高興,這就又喝多了。大姐是離過婚的人,家裡就她一個。她看我喝得也實在是走不了,就不讓走,非留我住她家。她把我扶到她的房間,我只記得司機朝我擠眉弄眼半天。我當時昏昏沉沉,一個勁就像吐,也不明白什麼意思。司機先走了,我也沒多想,眯眯瞪瞪就睡著了。誰知道沒多久,大姐就鑽我被窩裡了。說句心裡話,我一年輕小夥子,心裡又新鮮又渴望,也沒有拒絕。因為我沒有經歷過這種事,又在醉中,一開始完全不得要領,只覺得怎麼那麼難受。她就幫我按摩,後來還給我熱了杯牛奶,安慰我。
遲志強回憶,這次之前他還是處男。他有個空姐女友,但當時的人婚前一般不會有性關係(不然是流氓罪)。
遲志強寫到:許多年過去了,我與大姐再沒見過面,我一直羞於告訴她,那一次,是我的第一次。我當時開不了口,因為我這個人要面子,「說起來太丟人了」。關於大姐,我後來知道的只是,在我以流氓罪判刑以後,她也被軍事法庭審判,同樣判流氓罪,服刑1年,開除軍籍。
這件事以後,遲志強開始有些變化。他很年輕,初次嘗到性愛和另外一種生活,很快陶醉了。
你情我願,也算流氓罪
他寫道:發生了這件事情以後,我跟大姐就拉近距離了。她們有一伙人經常在一起跳舞,都是軍區、省委、市委的高幹子女。那時候的風氣還不允許跳舞,但他們經常跳,有時候也跳貼面舞。今天他家明天你家,到了就說:「跳舞吧。」音樂一放,窗簾一拉,鄧麗君的《甜蜜蜜》就飄了出來,就跳上了。後來我聽說鄰居的舉報裡把我們說得很難聽,說我們借跳舞群交、一大堆男男女女拉著窗簾,亂搞不正當男女關係、跳光屁股舞等等。我可以發誓,我們只是跳跳貼面舞,沒有做其他的,千真萬確。
很快,遲志強又有了第二個女人:跳舞的時候,有一個姑娘,姑且叫她小C吧。她比我小一點,也是部隊領導的女兒。她是我的影迷,之前就很迷我。她一直跟我說,真沒想到能跟你一起跳舞。兩支舞跳完,她借貼面在我耳朵邊說:明天上我們家去吧,我家沒人,就我自己。
我到現在都記得,當時聽到後面這句潛臺詞的感受。我的心突突突突在胸腔裡狂跳不止,隨時就要跳出來。在跟大姐發生過那一次以後,我已經不再是懵懂無知的少年了。我知道這一去大概會發生什麼事,心裡又渴望又害怕,一個晚上都沒有睡好。第二天早早醒了,我坐立不安,盼著約定的中午時間趕緊到來。
背著劇組所有的人,我像特務一樣,來到我們約定的雞鳴寺附近的公交車站,她已經在那裡等著我了。一見面,她把我的手一拽,三拐兩拐就到了她家,一路上兩個人一句話都沒有說。我緊張得連她家是什麼樣的房子都不記得了。她的緊張程度也不亞於我,兩隻攥在一起的手,都在發抖。
門一開,一進房,她就把我抱住了。當然,我也抱住了她。我不知道我們後來是怎麼滾到床上去的。我現在回憶起當時,沒有幸福,全是緊張,腦中一片空白(這姑娘也是第一次)。當時有什麼過程完全回憶不起來,感覺非常快,完了以後就像不認識一樣,非常不好意思。我不敢看她了,就要走,就是一個字:走。
「不行,不能走,我給你做飯吃。」她抱著我。
我心裡特別難受,特別彆扭,我們之間也只有那一次。我像逃跑一樣走了。我現在開始懂得男人,過去了,後悔了,不敢面對,只能逃跑。我有女朋友又不能跟她談戀愛,又不知道該跟她說什麼。她哭,不讓我走,她是真喜歡我。最後她放我走了,要我晚上再去跳舞,我答應了。可是到了晚上,我就是不敢跟她跳,不敢瞧她的眼睛,緊張,尷尬,好像怕全世界都知道我們有什麼事一樣。
後來我知道小C判得比我還重,她判了5年。
遲志強跟這些高幹子弟在一起混了幾個星期,同大姐和小C發生關係都發生在1個星期裡。他後來管這一個星期叫「黑色星期」。為了這一星期,他付出了巨大的代價,影響了一生。他隱隱有點譴責自己,但也對這種上層的生活感到羨慕和嚮往,那是一個新生事物不斷進駐、但周圍環境依然保守的年代:交際舞、鄧麗君、紅旗車……這些不是普通百姓生活中可以夠到的東西。當時的社會意識中,交際舞就是耍流氓,鄧麗君是靡靡之音。但是對一顆青年的心來說,我又分明感受到這種生活方式帶來的那種自由而新潮的愉悅。
你問我,撇開這1個星期不談,其他時間我是個風流的人嗎?我不風流。我挺樸實,比較善良,但我在感情上不太把握得住自己,不是一個很有主見的人,不懂得堅定地拒絕。另外特定年齡段,一個涉世未深的壯小夥,生理上確實也有一些刺激和需求。我內心有很綿軟的地方,會隨波逐流,我到了某個場合,就會順應這個場合,讓自己置身其中。
因為用車,跟這些人在一起「鬼混」了1個星期。可是我有工作,我要拍戲,我很快就回到自己的生活中去了。我們拍戲是半封閉的,比較嚴格。那是什麼年代?那時候談戀愛要向單位打報告,組織不同意,就不許談戀愛,不到22歲也不許談戀愛。
這個星期給我帶來了巨大的驚喜,我感覺自己有了一點幸福,又有點恐慌。一個聲音在腦子裡說:「趕快停止,不要往下發展。」得到了,就行了,就像我們現在說的,有點豔遇。
所以,這個星期結束以後,我就再也不去了。又過了一個多月,戲拍完了,我離開了南京。
莫名被捕
當時是1983年,正是第一次嚴打的高潮時期。讓遲志強萬萬沒想到的是,他居然成為嚴打的一個重要成果:我從來沒想過嚴打會跟我有什麼關係。這一天,在完縣拍戲之餘,我正和同事在賓館房間打牌。突然,完縣當地協助他們拍戲的派出所幹警,來敲門。平時和藹客氣的幹警,此時完全換了一種態度。
跟這個警察平時很熟悉的,我還開玩笑,咋了?誰得罪你了?他也不搭茬,只說,你出來一趟。
我還沒出門,就這麼一探頭:一走廊的公安局警察!齊刷刷的藍制服紅領章一大排!這是幹什麼?我腦子一下子閃現到南京。果然,幹警告訴我,他們接到南京方面的電話:拘捕遲志強。
遲志強83年被捕,是有一定歷史背景的。
1983年8月25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嚴厲打擊刑事犯罪的決定》,按照依法「從重從快,一網打盡」的精神,對刑事犯罪分子予以堅決打擊。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後,社會治安不好,成為當時面臨的突出問題。
「文化大革命」結束以後,「十年內亂」的後遺症之一,就是滋生了一大批打砸搶分子、搶劫犯、殺人犯、盜竊犯和流氓團夥犯罪分子。其中又以流氓團夥最為猖獗,為害一方,肆無忌憚,不斷有重大刑事案件發生。同時,大量知青回城後沒有工作和收入,都在社會上閒逛、搞事。以北京市為例,當時待業人員40萬人,平均每2.7戶城市居民中就有一人在街頭混。
在大好形勢下,社會治安不好,成為公安司法工作面臨的突出問題。
據公安部統計,嚴打前的1980年,全國立案75萬多起,其中大案要案高達5萬多起;1981年立案89萬多起,其中大案6萬7000多起;1982年立案74萬多起,其中大案6萬4000起。1983年頭幾個月案件繼續猛烈上升,雖然後4個月開展了「嚴打」戰役,發案大幅度下降,但全年立案總數仍達61萬多起,其中大案6萬5000多起。
第一階段1983年8月至1984年7月,逮捕102.7萬人,判死刑的2.4萬人。抓捕人員太多,各地看守所全部爆滿。本來一個號子關10個人,現在擠入20多人,搞得只有牢頭才能躺著,其他犯人都只能坐著。為應對這個時期關押場所緊張,一方面進行突擊性建設,另一方面,改建了一些公安機關辦公用房並借用一些單位庫房,作為臨時監房。
重慶當時抓的人最多,一時間手銬都用完了,被迫用麻繩甚至國共黨中美合作所的老式銅製手銬湊數。所有看守所監獄都人滿為患,被迫將部分公安系統辦公室甚至倉庫改成看守所,抽調民兵看押。
1983年「嚴打」時,有這樣一句口號:「可抓可不抓的,堅決抓;可判可不判的,堅決判;可殺可不殺的,堅決殺。」「嚴打」鬥爭打擊了許多違法犯罪分子,保障了公民的人身安全和社會生活安定,收效明顯。但是這段時間內,對於某些罪責較輕的犯人,尤其是涉及男女關係的所謂流氓罪,打得過嚴了。
強姦罪很多直接就槍斃了,耍流氓猥褻婦女的也是重刑。一些你情我願的行為也被當做聚眾淫亂之內,給予了重判,甚至處決。遲志強運氣不好,剛好撞在了槍口上。
他回憶:當天就把我投到縣看守所:一個小土房子,地上都是草。裡面已經關了兩個人,一個戴著手銬,另一個在地下坐著,到處都是臭烘烘的。我從那麼高檔的賓館,一下子就被投到這裡,根本不能接受,一下子懵掉了。他們倆一看見我很興奮:遲志強!你不是遲志強嗎?你怎麼進來啦?!你都可以想到我當時多丟人,我當時恨不得一頭撞死。我再一問,這兩個人:一個多次偷看女廁所,判了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另一個,強行摟抱了一個女青年,叫猥褻,判了4年。
說句心裡話,把我跟這樣的人關在一起,我想想都噁心。可是一想,我還不如他們呢。他們還沒跟女的發生實質性的關係呢就這樣了,那我還不得死罪槍斃啊?(這時候採訪的年輕記者笑了,遲志強也笑了)你們年輕人別笑,那時候男女關係問題太高壓了,而且你不知道嚴打那會兒,天天槍斃人。那都是我們親眼看見的:用槍指著,一大排胸前的牌子,什麼強姦犯搶劫犯殺人犯流氓犯,死刑!立即執行!大叉子嚓嚓一划,命就沒了。
那時候,我心裡真沒底。不像現在,人都有法律意識了,要是犯罪,你得有侵犯的客體,我侵犯了誰呢?她主動,你願意,兩廂情願,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這些詞今天全懂了。可當時哪有啊?完縣的警察也不知道我具體是犯了什麼事,問我,我能好意思說嗎?我就說,打架吧。我怎麼好啟齒跟人談男女關係!
警察對我挺好,回賓館拿來了我的牙刷,把賓館的被子褥子也帶來了,鋪在地上。那兩個囚犯都看傻了,沒見過待遇這麼特殊的犯人吧。不一會,送進來一大桶地瓜煮稀飯,是我們3個人的。兩個囚犯馬上跳下來吃,我卻一口都咽不下,最後他倆全吃了。我跟公安要了1顆煙,就伸在小鐵窗邊抽著,就這麼熬了兩天。
即便是被捕,遲志強仍然是個名人:第三天,南京來人了,持槍的武警,押解去南京,我還帶著銬。這一路上我丟人丟大了!眾目睽睽,都認識我啊!武警還說,我們從來沒押解過名人,這次算見識了。到天津上火車,他們3個武警把錢給弄丟了,最後還是我出面。我跟車長說,我們出差,錢丟了。車長一看:遲志強!趕快安排臥鋪,4個人的火車票都不要錢。就這樣,武警才給我解了手銬。到了南京,一下火車,馬上銬上,推進警車,嗚啦嗚啦把我帶走了。
後來才知道,被抓是因為跳舞,跳舞就是流氓。我們一起跳舞的全被抓了。要命的是,每次問到跳舞的還有誰,大家也不知出於什麼心理,第一個準說遲志強,我成了領頭的了!公安局的同志跟我說,你要主動交代,要是等別人說了,你就被動了。前幾天你爸爸(公安分局局長)來了,你不講實話你能對得起你爸爸?我當時也老實,心想著這也不是多大的事情,坦白從寬,說得一乾二淨,全交待了我心裡也輕鬆了。
其實他這事真不大。和他有關係的只有兩個女人,而且都是自願的,不存在什麼強姦或者耍流氓。跳舞倒是存在,也談不上什麼聚眾淫亂。況且涉案多是高幹子弟和明星,公安部門就想低調處理,釋放遲志強,回去接受單位的紀律處分即可。
請輸入圖片描述
某報紙虛構情節,用輿論將遲志強定罪
沒想到,一片報導完全改變了這一切:又過了若干天,某國家大報的記者,謊稱是公安局的上級來了解情況,來採訪我。我聽說是上級,心想就怎麼貶自己怎麼說吧,做了一大堆深刻的檢討和嚴厲的自我批判:追求資產階級生活方式,資產階級享樂,嚮往奢華的生活……沒想到我這匯報思想、狠鬥私字一閃念,到了這個記者手裡,全變成了我的罪行。
法院還沒開始審判,這邊報紙就出來。大標題「銀幕上的新星,生活中的罪犯」,文章裡胡寫我如何把天真無知的姑娘們帶到紅旗車中,集體淫亂,甚至強姦、輪姦。
報導一出,舉國譁然:原來遲志強是衣冠禽獸。這樣的人,還留著幹什麼?趕快槍斃!
文章出來以前,公安局已經試圖低調處理。他們給我單位打電話,遲志強這個案件沒受害者,頂多就是生活作風不好,你們單位接回去教育。接到電話後,我們廠保衛處處長劉世榮(《英雄兒女》裡演王成的),立即出發,星夜兼程往這趕。當時長春到南京要兩天。就這麼巧,就他們來接我出去的途中,新聞報導出來了,短短一天的時間,全國各地多少個電話打到南京公安局:像遲志強這樣的敗類、退化分子,這樣骯髒的人,還留著幹什麼?我們在等待公審槍斃!這樣的電話,打到公安、打到省委、省政法委……
公安局也沒辦法,私下對我們單位的人說:現在不行,不敢再提放人的事情了。
還是我們廠長水平高,他給公安打電話:「你們既然已經決定要放人,就說明事情不嚴重,怎麼能受輿論的左右呢?」對方的回答是,不行,現在上級很為難:遲志強暫時不能放。
後來又追加了一條:遲志強紅案按流氓罪處理,要不然全國人民不答應。
所以,我們這群在一起跳舞的男女青年,全部以流氓罪論處,紅旗轎車裡那些女孩子也無一倖免。
我上訴,被駁回,維持原判。
很多事情,我都是後來到了勞改隊才知道的。那張報紙,我也是後來才看到,讀完我就把它扯了個粉碎。法院專門為我寫了個內參:「《中國**報》嚴重幹擾法院審判司法程序,在法院判罪之前,報紙無權定性強姦、輪姦。」但這有什麼用呢?
那個時代的民眾心理:報紙就代表著官方立場,報紙說的和法院說的應該是一樣的。
老百姓搞不清楚法院最後的判決,他們已經給遲志強貼上了「強姦犯」的標籤。
遲志強就這樣開始了牢獄生涯,全家甚至女友也被嚴重打擊:一開始,真是想死的心都有。我已經有了一個空姐女朋友,這下,不用說,也吹了。她的父母氣得要命,衝到我父母那裡大罵:你們家就是養了個畜生!害了我女兒!
我當然不怪她,在這件事情中,她也是受害者。對我,她該有多傷心多失望啊。周圍的人都知道她和我在處對象,這對她的名譽也是一種影響。當時認為我是流氓和強姦犯,她自然也不是什麼好東西。
我入獄後半年,她就嫁了。嫁的原因是那個追求她的小夥子表態:我不追究你跟遲志強談過戀愛。
遲志強在監獄中的遭遇也和普通煩人不同:在勞改隊,我幹起活來像一塊沉默的石頭。煤礦的採石廠,把山上巨大的石頭運下來,砸成小石塊,砸到虎口震裂。我一邊幹活一邊掉淚,煤黑的臉上刷出兩道白的淚痕。刨地、果園、茶場、大田……「我是真幹哪!」 我希望通過高強度的苦役,來擺脫內心的痛苦。一次勞改隊帶我去煤廠,兩邊人山人海,都在對我指指戳戳:強姦犯!在這種巨大的恥辱下,我淚流滿面。我已經這樣了,就不多說了,我就服刑。我這輩子當公民、當演員沒記過功,在勞改隊我記了3次大功!
當時還有一個信念,要回到演員隊伍中去。
80年代,一個工人的職位都很珍惜,別說是個演員。我堅信我遲志強是個好人,我要回到工作崗位上去。我呢?因為表現良好,4年徒刑減刑1年半,提前出獄了。
大家有興趣自己百度下圖。
強姦犯的罪名背負一生
出獄以後,遲志強仍然生活艱難:出獄前是狂喜,盼著重新獲得自由。真到出獄那一天,我茫然得不知怎麼辦好了!我走不動,兩條腿一條都邁不開,鐵門出不去。我去哪?回家?多丟人哪!我見我爸爸媽媽我怎麼見哪?我回廠?哎喲媽哎好傢夥,有地縫我都得順著地縫爬進去。別見著熟人,太丟人了!門口還有記者、來接我的人。「一步步走出監獄的門……」這歌,就這麼來的。
勞改隊的鑑定是,「遲志強屬於在運動中處理過重,建議回廠。」有這麼一個鑑定,又有在獄中3次立功的記錄,長春電影製片廠很爽快地就接受了我的歸來,但同時也說明:回來不能馬上進劇團,還得下放到車間過渡一下。這是一條最難的路,以前那些好朋友潘虹、劉威……每天在我眼前晃來晃去,我戴著墨鏡不敢跟他們打照面。他們在拍戲,我卻拉著個大車,這家送煤,那家蓋房子、修電燈、和沙子、抹牆,做一些臨時工作。
但是我有精神支柱:我又回來了,我還是廠裡的人。為了這一丁點希望,我也會奔著這個希望走。人的適應能力是最強的,豪華的我適應過了,地獄的我也能適應。所以當宋曉英拍著我肩膀,說「強子,好好幹」的時候,我對這些朋友,只有感激。
遲志強多才多藝,在獄中曾經創作多個歌曲和劇本。
讓他萬萬沒想到的是,獄中創作居然紅了:接連拍了兩部戲,我因為嘴裡老是哼哼我以前在獄中自己作詞作曲的歌「鐵門啊鐵窗啊鐵鎖鏈……」被單位音像公司的人聽見了,說不如錄個磁帶吧。我還有點心虛,說這不登大雅之堂吧。結果對方說,沒事,改改歌詞。
磁帶錄完後,我沒當回事,就跟李幼斌他們上長江源頭、唐古拉山拍《天鼓》去了。等我們從山上下來,到了上海,我才知道《鐵窗淚》在全國發行得這麼火。
《電影世界》創刊35年,活動在瀋陽體育館,我,閻維文,毛阿敏,蔣大為……眾多的歌星都去了,倪萍主持。
當報幕員報出:下面是大家久違了的長春電影製片廠著名演員遲志強的時候,萬人體育館開鍋了,紅旗、彩旗、人民幣,連錢都往臺上扔,大學生打出橫幅「遲志強我們愛你」!
我走到臺當中,整整5分鐘,我沒講出話來。後來我每唱一句,臺下就歡聲雷動,我就唱不下去了。
我後面是毛阿敏,她根本上不了臺了,觀眾根本不讓她上來,也不讓我下去,就亂套了。
館長說,瀋陽體育館只有兩次這麼歡呼過,一次是郎平女排在這裡五連勝,再一次就是你遲志強。這種情景,連我自己都覺得不可思議,「本來是去打麻雀,最後弄了只老虎回來!」 我試圖分析人們對他空前的熱情,到底出於什麼深層次的原因。也許,是覺得我星途坎坷,激發了觀眾心中的疼惜之情;也許是覺得命運對我有虧欠,有加倍補償的意願;也許是覺得我淪為了時代的犧牲品,需要矯枉平反;又也許,最簡單的理由,是人們在我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的人性的軟弱——我不過是犯了一個可能大家都會犯的錯誤。
很快,我的「囚歌」系列就遭到了批判和質疑。有人認為,遲志強把一種畸形的、反常的不健康情緒帶到了社會上,賣弄自己的苦難騙取聽眾的同情……《鐵窗淚》在不到一年的時間內從大熱到大冷,被人們說得一無是處。這一次,遲志強心灰意冷,決定徹底離開舞臺。他跟一位杭州姑娘結了婚,開始下海經商,開酒店。這一走,就是十幾年。
由於這些遭遇,出獄後的遲志強變成一個特別老實的人:
你問我,現在風氣變了,在一些應酬場面,我會不會找小姐。我告訴你,我想,但是我不敢!有一次,我的2個歌迷追到我房間來,要陪我過夜,我才知道她們是小姐。好傢夥!兩個陪我一個啊!都是青春靚麗、香噴噴的,我不想嗎?我一年在外面演出8個月,難道我是和尚嗎?但是我不敢,我得拒絕。我太太知道我,她說:遲志強是一朝被蛇咬過的人,所以絕對不會見了蛇就撲上去。
但是我感慨,我看著周圍的人,當著太太的面,摟著別的女人老公老婆的亂叫,我就想,這世界真的是此一時、彼一時了!要是我晚生20年,我一定不會坐牢!
送大家《嚴打時期無語的事情》:
1、83年,還是安徽省蚌埠市,有一個小青年(名叫李和)與一個妓女發生關係不給錢,被告強姦。已判刑5年,嚴打開始,改判15年,布告貼得滿街都是。這小子不服啊,上訴。第二批嚴打時,數字不夠,改判死刑。
(這個死刑我感覺還是活該的,嫖妓居然不給錢)
2、某北京小夥,在大街上看到一個洋妞跟別人扭打時被扯開上衣,碩大的雙乳晃動。他一時衝動,上去摸了一把。流氓罪加非禮外賓,槍斃。
(網友說,要是換我,不會直接去摸的,至少也得裝成拉架的,然後偷著摸,這不就沒事了)
3、某青年因為喝多了在馬路邊尿了一泡,正好傍邊有一群女孩路過。這傢伙不避人,還對著女孩們哈哈大笑,被定罪為"現行流氓罪"送新疆了。
(一泡尿引發的血案)
4、四川瀘州納溪有一姓王的小夥,在一路上和同伴打賭敢親女孩嘴嗎?結果真的去親了過路的一女孩。被抓後,還真的被判死刑,槍斃了。轟動了當地。過了好多年,據說公安給家屬賠償了200來錢了事。
(一個錯誤的時間,錯誤的地點,犯了一個錯誤)
5、我看過的當年的材料裡,最狠的一個,是一女青年和在逃犯罪分子有性行為,結果判刑了,原因是「客觀上起到了助長犯罪分子囂張氣焰的作用」。
(說真的,這個看完了,我也徹底的無語了)
6、西安有一個叫馬燕秦的中年婦女,生性風流,喜跳舞。「嚴打」以前,公安派出所曾經找過馬燕秦,詢問她的跳舞情況。馬燕秦一口氣講述了數百個一起跳過舞的男女,有些男人還和她有過更親密的關係。派出所的本意是嚇一嚇她,使她不要太招謠。他們沒有想到馬燕秦根本不顧臉面,既無法用損害名譽使她有所顧忌, 又沒有法律能夠制約她,只好賠著笑臉將她送走。
八三年「嚴打」開始,警察們獲得了尚方寶劍,將馬燕秦收監,還陸續抓審了三百多人,成 為轟動三秦的特大案件,《山西日報》以整版整版的顯要位置多次報導案情。這件案子太大,審理一時難以完結,躲過了「嚴打」最高峰,直到八四年才結案。有些知道內情的人說,如果高峰時判決,至少槍斃十幾個人。躲過了高峰還是槍斃了以馬燕秦為首的三個人,另有三名死緩和兩名無期徒刑
(誰說搞破鞋不會死人?)
7、那一年,我一個鄰居的女兒17歲,初中畢業輟學在家。母親去世,父親上班,家中無人照顧,經常和兩個小男生往來,也許多是發生了性關係。他們家與居委會很近,肯定瞞不過局委會老婦女的眼睛。83年那場「嚴打」一來,立刻被逮捕,,被冠 以「流氓團夥」的罪名,判刑15年。報導中的「破獲犯罪團夥多少個」這就是其中之一。我特別記得,遊街的時候女孩子茫然的看著遠方。
(同情中)
8、嚴厲打擊偷、搶機動車運動中,一入室盜竊 的小偷,兩次以順手牽羊的方式偷走失主的摩託車車證、摩託車鑰匙然後按圖索驥將摩託車開走(一部本田125CC男莊、一部本田125CC踏板式)。案發後,兩部摩託車均沒有銷贓被追回發還失主。公安機關委託評估部門將贓物價值提高至30000元以上,結果以該小偷盜竊罪數額特別巨大判處死刑。
(我想弄明白,在83年的時候,即使有人買的起價值三萬元的摩託車,在中國有賣的麼?)
9、我有一個同學的哥哥,當時17歲,因與人發生口角,用鐵鍬拍了對方後背一下(僅輕傷),判8年。出來後真成了混世魔王,無惡不作。
(感嘆一下,白寶山當年因為所謂盜竊搶劫被重判14年。他認為量刑過重,在獄中發誓報復:我想過了,法律這樣判我,我服刑出來,就去殺人,殺死那些受法律保護的人)
10、河南西部某縣;一農戶新添小孩,由於地裡農活多,年輕夫婦便委託公婆白日在家照管。公婆因索事一時疏忽,把小孩單獨放家外出辦事。誰知等回來時, 孩子已被家裡餵的豬活活咬死,只掉殘缺的肢體。全家人悲痛欲絕.可是,事情並沒有完,正好趕上83年的嚴打。該大隊沒有完成抓捕指標,將公婆二人雙雙逮捕,判失殺人罪,一個死刑緩期,一個無期。
(發生了一起悲劇,可是又一起悲劇的發生,讓這對年輕的夫婦情何以堪)
11、鄰居家一個工人,因為偷看了兩次女廁所被抓,送新疆15年。
(想想在那個年代,也沒有洗浴,也沒有足療,唉,也夠這些老爺們嗆的)
12、家住豐臺的慕永順告訴我,83年,他把單位的一部閒置的舊電話機拿回家去用了,被行政拘留十五天,作了處罰。「嚴打」一來,一事兩罰,被逮捕並判刑4年。他說,這種濫抓胡判毀了他一生。
(網友:如果他的事情可以判4年,那麼貪汙幾個幾十個億的貪官要怎麼判?)
13、83年嚴打當中,一個王姓女子因與10多名男子發生性關係而以流氓罪被判處死刑。面對死刑判決,這王姓女子說了這麼一段話:性自由是我選擇的一種生活方式,我的這種行為現在也許是超前的,但20年以後人們就不會這樣看了。在20年後的今天,不幸而被言中。
14、我們單位在上法制課的時候,老師給我們講了一個83年的案例,一個女孩夏天夜晚在自家院子裡洗澡,這時同村一個年齡相仿的男孩從門前路過,因院牆較低隨便伸頭看了一眼。結果他被女孩發現,該女大叫「流氓」,男孩被抓,隨即被定為流氓罪判了死緩。
(看是正常,不看才不正常嘛。你這姑娘不想讓人看,在屋裡洗澡就是了。過分)
15、第一次「嚴打」高潮期間,一沒有著警服的警察見到一個人自行車棚轉悠,喊其「站住」並對其搜身。結果,警方發現該人帶有螺絲刀一把,所以認定其為偷自行車賊,準備將其帶回派出所。該人不從,在反抗警察揪住其衣服時,螺絲刀劃破警察胳膊。歸案後被判處死刑,槍斃了。對其定罪的罪名前面好像加上「反革命」三個字。
(這。。)
16、我們這也有一件事,弟兄兩人酒喝多了,遇一賣西瓜的。買了一個西瓜,發現不甜,雙方發生爭執進而廝打。兄弟兩人發狠拿起西瓜刀威脅西瓜佬,抱了個西瓜沒給錢,還順手牽羊拿了賣西瓜的五元錢。賣西瓜的氣不過報告了派出所,悲催了~~~一個槍斃一個無期~~
(這倒是有些活該,讓你兇,你兇的過政府嗎?)
想看更多大案系列的朋友請關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