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世紀七八十年代,我國電影行業蓬勃發展,湧現出了許多著名的青年演員,比如唐國強、劉曉慶和潘虹等人,他們現在仍然是家喻戶曉的人物。除了他們之外,其實還有位紅極一時的演員,他當年的名氣並不比上述幾位低,但1983年卻因為「流氓罪」被判刑四年,由此演藝生涯受挫,此人就是遲志強。
遲志強,1958年出生,黑龍江哈爾濱人。他從小就具有超人的表演天賦,並且長相也英俊。初中畢業後,遲志強在老師的推薦下報考長春電影製片廠,經過層層篩選,他最終脫穎而出,成為了長春製片廠的一名演員。
此後,遲志強的人生如同開掛一樣,他相繼出演了《豔陽天》、《創業》、《暗礁》和《小字輩》等影片,因為演技精湛,得到了觀眾的一致好評。與此同時,遲志強也斬獲了一系列大獎,比如「文化部優秀青年演員創作獎」,獲得了鄧穎超和王震等領導人的接見。此時的遲志強名利雙收,紅極一時,如果不出意外,他會有更多的優秀作品,成就也會更大。但83年展開的「嚴打」,卻讓遲志強的命運發生了巨大改變。
1983年,為了整頓社會治安,全國範圍內展開「嚴打」,24歲的遲志強不幸撞上了槍口。當時他在南京拍攝電影《月到中秋》,期間參加了高幹子女舉行的私人舞會,青年男女們在一起跳了貼面舞,遲志強還與一名女性在自願的情況下發生了關係。很快,他們被鄰居舉報「聚眾淫亂」,還在河北拍戲的遲志強被警方帶走,隨後以「流氓罪」被關押。
在當時,流氓罪是重罪,最高可以判處死刑。但遲志強案因為是雙方自願的,本可以免受牢獄之災,但一篇《銀幕上的明星,生活上的罪犯》,將他推上了風口浪尖。最終警方重新定性,判了遲志強四年,期間他表現良好,還被提前釋放。但這段經歷對於一個演員來說,前途無疑是斷送了。
出獄後的遲志強生活迷茫,好在1987年他又重新回到了長春製片廠,但境況和之前相比,無疑是一個天上,一個地下。因為這段特殊的經歷,遲志強後來錄製了兩盤專輯《悔恨的淚》、《擁抱明天》,發行量達1000萬盤之多。相比之下,他拍的影視作品卻是不溫不火,甚至有時候當起了配角和一些不重要角色,令人唏噓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