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02 05:30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開發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
關於進一步嚴格落實大型聚集
活動報備制度的通知
開發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各專項工作組:
近期,上海、天津、安徽和我區呼倫貝爾滿洲裡市等地均出現本土病例,疫情防控形勢日趨嚴峻複雜,為進一步做好開發區疫情防控相關工作,堅決築牢「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的嚴密防線,嚴防發生聚集性疫情傳播風險,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就進一步嚴格落實大型聚集活動報備制度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開發區社會管控組要認真執行大型聚集活動報備屬地管理制度,認真做好組織協調和督導檢查工作,嚴格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在開發區轄區內承辦的各類培訓班、會議、宴會、活動等大型聚集活動進行管理和審批。
二、嚴格規範報備程序。各級機關企事業單位、各類市場主體及全體市民,在開發區轄區內舉辦大型聚集活動的主辦方、承辦方須提前3個工作日,向開發區疫情防控指揮部社會管控組報備,報備形式見附件。
三、嚴格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活動舉辦期間,要嚴格執行疫情防控工作相關規定,活動主辦方要認真落實疫情防控各項工作舉措,規範做好體溫檢測、查驗健康碼、登記人員信息等管控工作,活動承辦方要提前做好活動場所消毒消殺、通風換氣,嚴控人員規模,勸導參加活動人員保持安全距離,使用公勺、公筷等安全方式用餐。
四、嚴格落實監管責任。開發區醫療防控組要壓實監管責任,加強對大型聚集活動疫情防控工作的監督、指導與檢查。各鎮街、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宣傳引導,動員轄區內各級機關企事業單位、各類市場主體以及全體公民嚴格落實大型聚集活動報備制度;同時加強監督指導,如發現問題立即反饋,並嚴肅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整改工作落地落實,確保開發區疫情防控工作規範有序開展。
聯繫人:吳桐梅;聯繫電話:0475-8628620。
附件:舉辦大型聚集活動的報備函
2020年12月1日
附件:
關於舉辦XXX(培訓班、會議、宴會、活動等名稱)的報備函
開發區疫情防控指揮部社會管控組:
根據工作安排,我單位擬定於XX年XX月XX日在XX(地點)舉辦XX(培訓班、會議、活動等名稱),會期XX天,參會人員包括:XXXXXXXXXX等XX人。
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我單位建立了培訓班(或會議等)期間疫情防控工作計劃,嚴格執行疫情防控工作相關規定,認真落實疫情防控各項工作舉措,規範做好體溫檢測、查驗健康碼、登記人員信息等管控工作,提前做好活動場所消毒消殺、通氣換氣,嚴控人員規模,勸導參加活動人員保持安全距離,使用公勺、公筷等安全方式用餐。
原標題:《開發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關於進一步嚴格落實大型聚集活動報備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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