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1月29日 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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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誦記
01月份主題:認識神
【士 6:24】於是基甸在那裡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起名叫耶和華沙龍(就是「耶和華賜平安」的意思)。這壇在亞比以謝族的俄弗拉直到如今。
【NIV】So Gideon built an altar to the LORD there and called it The LORD is Peace. To this day it stands in Ophrah of the Abiezrites.
以諾讀經
(註:此為平臺作者Enoch_Tu原創,為每日讀經心得分享。從創世紀按順序,計劃一日一章聖經分享。文字表達形式和短文長度,會不斷調整更新,直到感到適宜。敬請關注、反饋。每周日暫停,周一繼續接上。)
【創25章經文】:
25:2 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25:3 約珊生了示巴、和底但。底但的子孫、是亞書利族、利都是族、和利烏米族。25:4 米甸的兒子是以法、以弗、哈諾、亞比大、和以勒大。這都是基土拉的子孫。25:6 亞伯拉罕把財物分給他庶出的眾子、趁著自己還在世的時候、打發他們離開他的兒子以撒往東方去。25:7 亞伯拉罕一生的年日、是一百七十五歲。25:8 亞伯拉罕壽高年邁、氣絕而死、歸到他列祖〔原文作本民〕那裡.25:9 他兩個兒子以撒、以實瑪利、把他埋葬在麥比拉洞裡.這洞在幔利前、赫人瑣轄的兒子以弗侖的田中、25:10 就是亞伯拉罕向赫人買的那塊田.亞伯拉罕和他妻子撒拉、都葬在那裡。25:11 亞伯拉罕死了以後、 神賜福給他的兒子以撒.以撒靠近庇耳拉海萊居住。25:12 撒拉的使女埃及人夏甲、給亞伯拉罕所生的兒子、是以實瑪利。25:13 以實瑪利兒子們的名字、按著他們的家譜、記在下面.以實瑪利的長子是尼拜約、又有基達、亞德別、米比衫、25:16 這是以實瑪利眾子的名字、照著他們的村莊、營寨、作了十二族的族長。25:17 以實瑪利享壽一百三十七歲、氣絕而死、歸到他列祖〔原文作本民〕那裡。25:18 他子孫的住處在他眾弟兄東邊、從哈腓拉直到埃及前的書珥、正在亞述的道上。25:19 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的後代、記在下面.亞伯拉罕生以撒、25:20 以撒娶利百加為妻的時候、正四十歲.利百加是巴旦亞蘭地的亞蘭人、彼土利的女兒、是亞蘭人拉班的妹子。25:21 以撒因他妻子不生育、就為他祈求耶和華、耶和華應允他的祈求、他的妻子利百加就懷了孕。25:22 孩子們在他腹中彼此相爭、他就說、若是這樣、我為甚麼活著呢.〔或作我為甚麼如此呢〕他就去求問耶和華。25:23 耶和華對他說、兩國在你腹內、兩族要從你身上出來、這族必強於那族、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25:25 先產的身體發紅、渾身有毛、如同皮衣.他們就給他起名叫以掃。〔以掃就是有毛的意思〕25:26 隨後又生了以掃的兄弟、手抓住以掃的腳跟、因此給他起名叫雅各。〔雅各就是抓住的意思〕利百加生下兩個兒子的時候、以撒年正六十歲。25:27 兩個孩子漸漸長大、以掃善於打獵、常在田野.雅各為人安靜、常住在帳棚裡。25:28 以撒愛以掃、因為常吃他的野味.利百加卻愛雅各。25:29 有一天、雅各熬湯、以掃從田野回來累昏了。25:30 以掃對雅各說、我累昏了、求你把這紅湯給我喝.因此以掃又叫以東。〔以東就是紅的意思〕25:31 雅各說、你今日把長子的名分賣給我吧。25:32 以掃說、我將要死、這長子的名分於我有甚麼益處呢。25:33 雅各說、你今日對我起誓吧.以掃就對他起了誓、把長子的名分賣給雅各。25:34 於是雅各將餅和紅豆湯給了以掃、以掃吃了喝了、便起來走了.這就是以掃輕看了他長子的名分。【讀經心得】:
本章主題:坎坷豈蒙福?
本章為亞伯拉罕生平向以撒及雅各生平的過渡。本章內容分為明顯的五部分:
①創25:1-6亞伯拉罕另外妻(也可譯為妾)基土拉的後裔,及亞伯拉罕離世前智慧處理家產;②創25:7-11亞伯拉罕之離世及安葬;③創25:12-18以實瑪利之後裔;④創25:19-26以撒與利百加終得懷孕產孿生雙子;⑤創25:27-34以掃出賣長子名分。尤其是最後的四、五部分,就為創世記其後至第35章雅各生平內容中的「抓取爭奪」做了最好的說明。
本章可以說,最警醒人,有兩點:其一,就是以掃「輕看」(舊約多處用於藐視神及其言語)了他的長子名分。其二,就是家庭關係中的偏心帶來的不和(尤其是父母)。
本章主要靈訓如下:
一、亞伯拉罕之死
從亞伯拉罕之死,我們至少可以看到如下幾方面的亮光:
1、生前分產。亞伯拉罕智慧地在離世之前,就將主要家產留給了嫡子以撒,也是上帝欽點的應許承受之子。而其它的庶出眾子,他也賜給他們一些財物作為禮物,並且打發他們離開他的獨一嫡子去它處發展,免得日後與以撒產生矛盾。亞伯拉罕的智慧,值得我們效法。因為今日我們不少聽到多少父母親因生前分產不公,或僅通過遺囑來分割財產,致使兒女因財產相爭,家族不和的。若是那樣,那麼再多的家族財產都不是祝福,恐怕反而成為咒詛了。所以,智慧的父親,應該在生前就做好這事,且最好要按著當地社會習俗來處理,會比較服眾人之心,免得日後不和。
(相關疑問辨析:第6節之財物,原文為禮物之意。當時中東的風俗,父親多在死前,把家產分給妻子所生的兒子,而妾所生的兒子,父親可給可不給。我們千萬不要用今日的習俗眼光責怪那時候父親的偏心。
此外,為何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到底是什麼時候娶的,是愛妻撒拉死後續弦還是生前就娶的妾?身份到底是「妻」還是「妾」?若從亞伯拉罕與妻子百歲生以撒,身體在生育方面的狀況就是「年紀老邁,如同已死」(創18:11-12;羅4:19),而與基土拉還能生六子,應該排除死後續弦的可能性。和合本把第1節譯為「妻子」,應不太準確。這字雖然在聖經中大多譯為妻子,但是也有譯為「妾」的,但結合第6節的文意,因第6節的「庶出」原文就是「妾」之意,再加上創16:3也是把創25:1這妻子這字譯為「妾」,故,最準確的翻譯,第1節應譯為「妾」,以與第6節保持一致的文意。)
2、神的應許成就。這段亞伯拉罕死時的情況,可以看出,神給他的應許,大部分都已經成就。其一,有眾子(無論是庶出也好嫡子也好),成就了後裔極其繁多、後裔將成為大國的應許。其二,壽高年邁,安樂滿足而去,且死後得兒子以撒和以實瑪利同心安葬,成就了神在創15:15的應許。其三,至於土地的應許、成為萬國的祝福的應許、名為大的祝福,在前面幾章已經得到「種子性」的成就。由此,我們看出,神的應許必然會實現,對古時的亞伯拉罕如此,對今天的我們也是如此,我們的祈禱一定會得到神的垂聽。
二、愛主/蒙福 = 順利?
在基督徒中,有很多人有一種錯誤觀念,就是以為,神的兒女只要愛主,就會一生平順,心想事成,不遭患難,不遇艱苦……。以致於,如今很多錯誤的教導大行其道,很多基督徒趨之若鶩,比如:第一,人只要愛上帝,就會蒙福,什麼是蒙福呢?就是一生如意、一帆風順、凡事順利、盆滿缽滿、身體健康;禱告神求什麼神就給什麼;自己想得到什麼結果,只要勤加宣告假以時日一定會得到;與人發生矛盾衝突,不是去反省也謙卑承認和改正自己的錯誤,而是在拼命禱告宣告神為自己爭戰,神一定會幫助自己勝過/壓過/高過對方……。第二,反過來推演,若看到某人身上有「第一」項的這些表現,就認為這人一定非常屬靈,非常蒙神祝福,值得自己去效法。
當然,愛主、蒙上帝祝福之人,上帝少不了給他在屬靈和物質方面都會有祝福。然而,縱觀整本聖經,我們發現上面的觀念不是聖經的觀念。不說其他,讓我們從本章的蒙福之子——以撒的人生經歷,來作為例子看待這個問題吧。以撒是耶和華神所欽點的應許承受之子(創17:19;21:11),得著了父親的一切所有祝福(創25:5),也承繼父親繼續得神的賜福(創25:11),所以,我們都會同意,以撒的人生是大大蒙神所愛,蒙神所祝福的。
然而,以撒的人生順利嗎?其一,他是父親的老年子,是奇蹟之子,千辛萬苦好不容易才得著機會來到這世上,並不像那些順順利利就降世的孩子。其二,(根據創22)他少時就經歷過生死大劫,從鬼門關裡走過一回,可謂大難不死。這樣的孩子人生算順利嗎?其三,他三十七歲時,都還沒有對象,還沒有成家。但是,禍不單行,偏偏這時候,寶愛他的媽媽撒拉過世了。他傷心欲絕,為此幾年都沒有從痛失慈母的陰影中走出來。(創24:63,67)若我們成家立業之前,至親就離開我們而去,這樣的人生算得上是蒙了祝福嗎?其四,好不容易來了一樁大喜事,就是四十歲時,遇到了人生摯愛,也相愛甚篤。然而,上帝帶領成就、萬裡挑一的賢妻,竟然也有一樣缺陷——就是無法生育。這讓曾經上一代就籠罩家族多年的「無育」之痛苦陰影,似乎又再次壓上了繼承之子的心頭。況且自己還身負「亞伯拉罕之約」成就的重任,現在連一個孩子都生不出來,上帝啊,禰的應許怎麼就這麼難呢?怎麼反而比其他沒有蒙受大恩的人更加不順利了呢?這樣的日子,祈禱加忍耐、忍耐加信心,許多年過去了,還是沒有動靜。神啊,你不是也要我像爸爸一樣,到一百歲再有孩子吧?那樣太磨人了。在這等待禱告的期間,以撒和利百加沒少有流淚痛苦的經歷。皇天不負有心人,終於足足祈禱忍耐等候了二十年,妻子才懷上孕。(創25:26)這種經歷,這種人生,算是特別蒙福上帝賜福的人生嗎?好像連常人都不如啊!其五,好不容易懷上了,感覺好像石頭落地了。但是家裡也不消停,愛妻這幾個月的妊娠反應實在蹊蹺,反應實在太大。神啊,禰就不能讓我們家的孩子生產順利點嗎?看著妻子整天難受,自己也是跟著難受?妻子都有抑鬱了,她都說,肚子裡這麼難受,自己都不想活了!(創25:22)好好的妻子,好好的家庭日子,現在竟然每天過得如此痛苦!神啊,我們家的祝福就是這樣的痛苦麼?其六,終於孩子生出來了,但一產就是雙生。這兩個小毛頭,在媽媽肚子裡就開始相鬥相爭,出來後,更是經常針尖對麥芒,搞得家裡氣氛怪怪。也是的,我嘛,喜歡老大以掃,因為他常常打野味給我吃;但是,老婆嘛,竟然喜歡心眼多多的雅各,嗯,連我們幾十年的恩愛夫妻,都不被這兩個兒子攪黃了。不過想想,我自己也有錯,誰說自己也有偏心呢!所以啊,親人朋友們啊,你們一定要從我家汲取教訓,在家庭中千萬不要偏心偏愛,那樣啊,往往為家庭不和種下禍根,尤其是做父母的,要戒之慎之!朋友們,人都說家和萬事興,你們看看我的這個家庭,是興旺是蒙福是讓人省心的家庭嗎?……
根據創25以後的章節,以撒的人生,還可以繼續複述下去。然而,透過這些真實的解析,我們已經看到一個更加真實的,跟我們每天在問題中掙扎前行的現實生活很接近,有血有肉的以撒人生!他是蒙福的,然而,他的人生卻是困難重重,充滿了每一個階段。那麼,他的經歷,難道不能讓我們深思我們想當然的、帶著功利心的、簡單型成功神學心態的「蒙福」觀念嗎?
其實,聖經並沒有應許說,一個愛上帝,跟隨上帝之人,蒙上帝祝福之人,他的人生就是天色常藍、花香常漫!我們非常喜歡的詩篇第一篇,及約書亞記第一章中的「凡事順利、道路亨通」,都常被我們誤解了其含義。希伯來人「順利」、「亨通」的觀念,不是不會遇到問題難處,而是,就算遇到了問題難處,因有上帝的同在上帝的幫助,就能最終勝過問題困難之意。舊約蒙福之約瑟的坎坷人生,就是聖經「順利亨通」內涵的最好註解。
從亞伯拉罕以撒父子的境遇我們看到,他們都遇到了妻子的生育困難的大難題,而且一遇就是「被困」多年。然而,令人更不解的就是,亞伯拉罕自己的老婆無法生育,聖經沒有記載他為老婆的生育難處專門向上帝禱告;但是,他竟然有為亞比米勒的妻子和家人的生育難處禱告,神竟然很快就應允了他。(創20:17)新約保羅也同樣遇到了如此弔詭之事,他身患隱疾並為之禱告,但神卻不醫治他,但是他卻身負上帝的醫治之能,就算是人拿他身上的一條手巾弄一弄都可得醫治。(林後12:7-9;徒19:12)套用我們現在的話來說,可能會有人對你我說,「某某某,你不是愛主嗎,你不是很會禱告嗎,神不是祝福你的嗎,為何你身上/你家中/你妻子/你兒女/你工作……上的某問題神沒有解決呢?」
其實,我們從聖經來看,神的意念遠高過我們的意念,神的道路遠高過我們的道路。聖經中那些蒙神大福,得神大應許,承負神大使命的人,他們的人生往往是充滿坎坷,充滿挑戰和掙扎的。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約瑟、大衛、耶穌、保羅,等等,都是如此!就拿生育之事來說,生子而偉大之母,很多都是在生育上出很大的難處的人,有撒拉、利百加、拉結、參孫的媽媽、撒母耳的媽媽哈拿、施洗約翰的父母等等。
由此,我們應該要看到神的心意,至少有:其一,神希望人在問題困難中,依然持守對祂的信靠不動搖,信心始終是人神關係的核心要素。其二,神透過苦難經歷,來模塑一個人的生命性格,以及對神的認識的加深,關係的加深。其三,苦難令一個人只有來牢牢抓住上帝,跟隨上帝,是上帝的「慈繩愛索」,是化了妝的祝福。因為,神的恩典夠我們用,神的能力會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林後12:9)當我們學習了約伯的忍耐,也必會如約伯般得到上帝的加倍祝福結局。(雅5:11)
三、輕看
本章的結束,作者就算明知雅各方法詭詐,但是卻忍不住用了一個很嚴重的評語給到「受害者」以掃,就是「這是以掃輕看了他長子的名分。」(創25:34)「輕看」這字在希伯來原文,是程度很嚴重的字眼,因為聖經常用這字來形容人「藐視」神和神的話。人若藐視了神和祂的話,那這人必然會活在不會蒙福的咒詛光景裡。本章最後這段,以掃因輕看了長子的名分,就為了滿足一時「口腹之慾」,而將寶貴的長子名分輕易出賣,實在令人唏噓。以掃在這段顯出的心態幼稚、情商欠缺、輕看屬靈之事,這些大缺陷躍然紙上。從他與弟弟的對話,為自己的輕看找藉口,輕輕忽忽地就起誓,以及他迫不及待、狼吞虎咽地喝完紅湯,就若無其事地走人,我們不難看出,這樣的人實在留不住神的祝福!
以掃給我們今天的提醒是什麼呢?
其一、千萬不要重屬世好處而輕屬靈祝福
多時候人們的選擇,其動機和出發點並不討神喜悅。神的兒女,有時在擇偶、換工作、換住址、換服事、換教會、換城市等等這些選擇上,並不是為了看重如何得著更多的屬靈祝福,而是希望得著更多的屬世好處。有時,我們還會美化自己的動機和行為,給自己的選擇加上屬靈的理由,就像明明並沒有性命之憂的以掃,偏偏要為自己的選擇安上合理化的理由說,「我將要死,這長子的名分於我有何益處呢?(換句話來說,現在還不如這碗紅湯來得實在!)」(創25:32)很多時候,當我們心中已經有了這種錯誤的起意了時,就會去下意識美化自己的行動,並決心將之付諸實際。要防止這種陷阱,就需要就自己的抉擇,除了自己禱告尋求外,也有及時謙卑尋求牧者和屬靈權柄或前輩的意見。若他們的意見不贊同我們時,最好的,就是先不要按我們心中所欲的去行動。要繼續禱告,等候,尋求。
其二、千萬不要輕看屬靈的位分
教會中,有時人會以不重視職位、名分及位分,而顯得自己很無私,很清高。當然,人的祝福並不在於一個職位,然而,聖經卻提醒我們要重視神呼召我們的位分職分。保羅說,我敬重我的職分(羅11:13)。以掃就是因為輕看了長子的屬靈位分,而最終哀哭切齒也改變不了失去大祝福的結局。在教會中,我們要中看神透過教會賦予我們的職分/位分,小組長也好、同工傳道也罷,都代表了神對我們的看重。若我們在其位而不謀其政,整天輕輕忽忽,甚至主動棄掉這些位分,終有一天,我們會看到我們難以挽回的屬靈損失!
其三、千萬不要重「現時」而輕「長遠」
基督徒與世人最大的不同,就是我們雖「腳踏實地」,但卻是一直「仰望星空」的天路客。我們不僅要得救,更要追求得勝和得天國的獎賞。保羅說,「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必眾人更可憐」!(林前15:19)願成為我們的提醒!
【默想經文】:
創25:34於是雅各將餅和紅豆湯給了以掃、以掃吃了喝了、便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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禱告箴言
我們的生活工作缺少聖靈的能力,一個最大的原因,是因為我們在禱告上用的功夫太少。——《禱告的能力》
屬靈雋語
敬虔人透過「以聖經為樂」表明他對神話語的愛慕。這是他的娛樂。「我得著禰的言語就當食物吃了。禰的言語是我心中的歡喜快樂」(耶15:16)。沒有人像這先知以神的話語為樂那樣,是如此喜歡一樣食物的。確實,聖徒除了以神的話語為大大喜樂,還能有什麼選擇?他永恆的盼望是包含在其中。一位兒子豈不歡喜閱讀他父親藉此把他的產業傳給自己的遺囑和遺約嗎?——湯姆.華森<敬虔的人是愛慕神話語的人>
先賢靈糧
(註:為滿足不同受眾的需要,此部分特精選三份以適用於:通用、職場、家庭。大家可以按需閱讀。)
#1通用:
(自甘伯斯編著,陳恩明譯《鍾馬田每日靈修選讀:屹立磐石上》)
#2職場:
(自吳炳偉著《聖卷在握,勝券在握》)
#3家庭:
(自蓋瑞.查普曼著,陳曦譯《心靈之約:夫妻靈修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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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理問答
(自託馬斯.文森特《威斯敏斯德小教理問答釋義》)
六十四問:第五條誡命吩咐什麼?
回答:第五條誡命吩咐人按照各人的尊卑長幼,履行自己的本分,並給予對方當受的尊重(羅13:1,7;12:10;弗5:21-22,6:1,4-5,9;彼前2:17)。
(續問題1-問題12)
問13:人民對其民事長官當盡的本分是什麼?
回答:人民對其民事長官當盡的本分是――
1.高度尊重他們。「敬畏上帝,尊敬君王」(彼前2:17);
2.順服他們,只要不違背基督的律法,就服從他們所制定的法律。「在上有權柄的,人人都當順服他」(羅13:1)。
3.甘心樂意地付給他們所當得的。「凡人所當得的,就給他;當得糧的,給他納糧;當得稅的,給他上稅」(羅13:7)。
4.在他們遭遇危險的時候保護他們。「你們都是該死的,因為沒有保護你們的主,就是耶和華的受膏者」(撒上26:15)。
5.為他們獻上禱告和感恩。「我勸你,第一要為萬人懇求、禱告、代求、祝謝;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該如此,使我們可以敬虔端正,平安無事地度日。」(提前2:1,2)。
問14:民事長官對他們的子民當盡的本分是什麼?
回答:民事長官對他們的子民當盡的本分是――
1.在基督之下,用智慧、公義和仁慈來治理百姓,竭盡全力在民眾之間促進真宗教的發展。「求你賜我智慧聰明,我好在這民前出入」(代下1:10)。「所羅門定意要為耶和華的名建造殿宇,又為自己的國建造宮室」(代下2:1)。
2.為百姓的益處制定良法,任命忠信的官吏,使他們依法辦事,克盡職守。「設立審判官,對他們說:『你們辦事應當謹慎,因為你們判斷,不是為人,乃是為耶和華;判斷的時候,我必與你們同在。現在你們應當敬畏耶和華,謹慎辦事,因為耶和華我們的上帝沒有不義,不偏待人,也不受賄賂」(代下19:5-7)。
3.留意保守人民的公共安全。「亞撒的兒子約沙法接續他作王;他安置軍兵在猶大一切堅固城裡,有安設防兵在猶大地」(代下17:1,2)。
4.以身作則,對好人好事或表贊同,或予賞賜,而對惡人惡事則予以阻止和懲罰,從而鼓勵百姓行善。「或是君王所派罰惡賞善的臣宰」(彼前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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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主愛語(第二部)
孩子,你需求我,若專心尋求我,就必尋見。我不期待你完全地追求,這根本不是重點。重點是使我喜悅的努力,即使如此困難,你卻仍然不斷尋求我。其實,這般費力的尋求祝福了你。
當你努力尋找我,你就定睛在我。當你穿越無數幹擾向我跋涉過來,你對我的感知就增加。即使你不覺得靠近我,你會發現正與我溝通。努力尋求我本身就是滿足,我在你的努力中親密與你同在。因此,當你積極追求我時,你會覺得更有活力、更清醒真實。
你甘心傾向追求這份榮耀,使我的心感到喜悅。這喜樂的歷程就在于堅持忍耐。只要你繼續尋求我,你就走在正確的道路上。不僅如此,你的成功是肯定的,你必尋見我。
(自Sarah Young《Jesus Alwa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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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心與祂同行、渴慕與祂相愛、熱愛祂的話語、活出祂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