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合肥一女孩地鐵站丟失手機 拾到者故意關機涉嫌觸犯侵佔罪!
2月20日,一網友反映在合肥望湖城地鐵站丟失一部黑色蘋果7手機,至今該部手機都處於「關機」狀態,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事情回顧到2月18日,當晚21:50小靜(化名)在望湖城地鐵站乘坐地鐵回家,在等車間隙不慎將手機丟失。上車後小靜發現口袋裡手機沒了,第一時間藉手機撥回自己的號碼,通訊顯示關機狀態。於是,小靜即刻在下一站南站地鐵站點下車,乘坐返程地鐵再次回到望湖城站並尋求地鐵警務人員的幫助。
在地鐵警務人員的幫助下,小靜調查到了手機遺失並被一女子撿起的視頻。視頻中可以看出,該女子短髮,面帶黑色口罩,背紅色皮包,身穿深色外套。當晚望湖城地鐵站內客流稀少,該女子出地鐵閘門,見到地上遺失的手機便彎腰拾起,揣進自己的口袋,隨後乘電梯在望湖城A出入口出站。
監控圖
截至目前,事情已經發生近72個小時,小靜的手機一直處於關機狀態,「查找iPhone」功能也顯示離線。由於手機裡存有大量的工作、生活等重要信息,希望拾者儘快主動歸還。
故意關機不歸還涉嫌觸犯刑法
根據這一情況,記者向律師事務所進行諮詢,據律師說:「結合手機拾到者故意關機不歸還的行為來看具有一定主觀惡意,該行為侵犯了手機所有人對手機的所有權」。拾到者故意關機不歸還的行為涉嫌觸犯刑法第二百七十條所規定的侵佔罪。
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條規定: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同時,律師建議手機所有人可依據《物權法》第一百零七條之規定,向手機拾到者主張返還手機的權利。
在此,本網記者呼籲大眾弘揚拾金不昧的社會風尚,切勿貪婪小便宜。
來源:中安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