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網際網路直播作為一種新型傳播形式迅猛發展,廣泛應用於娛樂互動、新聞報導等領域,部分網絡平臺打擦邊球,靠低級趣味博取眼球,各種涉黃、涉暴、涉賭直播也頻頻出現,低俗無下限的網絡直播內容也屢見不鮮。
網絡平臺主播入行門檻極低,基本沒有入門限制,而且網絡平臺繁多,網絡直播人員龐雜。同時,網際網路直播服務擁有廣泛的受眾群體,其中不乏青少年,如果網際網路直播平臺傳播大量有關色情、暴力、犯罪、消極頹廢心理的內容,將會對受眾身心造成巨大傷害,同時也將產生難以預估的社會負面影響。因此,加強對網際網路直播服務的監管尤其是內容監管,勢在必行。
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於2016年12月1日發布《網際網路直播服務管理規定》。《規定》要求,網際網路直播服務使用者不得利用網際網路直播服務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破壞社會穩定、擾亂社會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權益、傳播淫穢色情等法律法規禁止的活動,不得利用網際網路直播服務製作、複製、發布、傳播法律法規禁止的信息內容。
規範網際網路直播,管理部門、平臺、網民應各司其職,切實加強網絡直播整治工作。首先,網絡直播平臺應建立健全自身的監管機制,落實用戶實名制度,加強網絡主播管理,建立黑名單制度,健全完善直播內容監看、審查制度和違法有害內容處置措施,不能為了換取平臺點擊率,姑息縱容直播中出現低俗現象。其次,網絡直播平臺的規範需要網際網路行業和廣大網民共同參與。相關行業組織應儘快公布詳細的「網絡平臺、網絡主播黑名單」,平臺及發布者應接受公眾監督,同時廣大網民要積極參與舉報,共同圍堵網絡違法行為。
總之,網際網路直播服務,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堅持正確導向,培育積極健康、向上向善的網絡文化,維護良好網絡生態,維護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為廣大網民特別是青少年成長營造風清氣正的網絡空間。( 姜永航)
【來源:正北方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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