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間萬物,皆需有度。在合理的範圍內,利己與利人是統一的。利已與利人發生矛盾時,利己還是利人,要視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不能一概而論,合理的利他主義也是應當得到贊同的。
為人處世中,與人方便就是與己方便,幫助別人就是幫助自己。相反,如果你是一個自私自利的人,那麼,世界上的路也會處處擋著你,即使是屬於你的也將會變成別人的。
追求雙贏、共贏,是聰明的人;損人利已,是愚蠢的人。因為,人們願意和信任的人打交道,不願意向自己不了解、不信任的人下保證、訂合同。
如果從利人利已的觀點出發就容易贏得他人的信任和好感,他人就會樂意和你交往。可以說,利人利已就是要建立一種彼此都希望對方處於良好協商環境之中的關係。這樣,雙方不僅會彼此融洽地協商,更會從內心期待著這種交易能達成。
因此,只有利人利己,平等互利,才能獲得人格上的尊嚴,事業上的成功。人格的力量將促使雙方相互契合,在不損害對方利益的前提下,為自己做打算,進而形成謀求共同利益的基礎。
有了基礎,還要進一步尋找雙方共同的利益或雙方互補互利的關係,求大同存小異,力爭解決關鍵分歧或重新調整利益目標,最終成為合作關係,完成共同的目標。
三國時期,孫劉聯盟共同抗曹。赤壁一戰,奠定了三國鼎立的基礎。但由於種種原因,劉備過世之後,吳蜀關係惡化,不利的形勢使蜀國無法放心北伐。鄧芝臨危受命,出使昊國,希望恢復聯盟,共同抗曹。
鄧芝出使吳時,兩國尚未結束交戰狀態,而局勢對吳國更為有利。孫權設鼎陳戈,殺氣騰騰接見鄧芝,鄧芝不慌不忙,含笑而入,見孫權長揖而拜,侃侃而談:「我乃蜀中一介書生,特為吳國利害而來,你們卻陳兵設鼎以待之,何以如此氣量狹窄,不能容物?」
孫權聽後,覺得有理,斥退武士,邀請鄧芝上殿,並且一改先前態度,就這樣,平等的談判拉開序幕。孫權雖然改變了態度,主動向鄧芝請教吳蜀聯合的利害關係問題,然而他仍懷有動搖之心。
鄧芝單刀直入:「大王乃命世之英豪,諸葛亮亦時之俊傑。蜀有山川之險,吳有三江之固,若二國聯合,共為唇齒,進則可以兼吞天下,退則可以鼎足而立。今大王若委贄稱臣於魏,魏必望大王朝覲,求太子以為內侍,如其不從,則興兵以攻,蜀亦順流進取。則江南之地,不復為大王有矣。
鄧芝的這一席話語抓住了「聯合」是唯一能夠解決兩國度過生死的辦法,把吳蜀兩國對立的關係轉化為一種共同的利益,消滅了對抗的因素,樹立了共同的利害關係,順利地說服了孫權,完成了諸葛亮交給他的使命。
由此可見,凡事達到利人利己的境界是成功的法寶。如果一個人凡事都想著別人,連自己都沒有了,那他活著就體會不到生活中的樂趣。如果求一已之私利,不幹什麼有違道義良心的事,被稱為「偽義」,恐怕這世上沒有幾個人不「偽」的。
樹一個「大義」,便要一個人從此斷了私慾,那還不如大家都歇了手吧!因為欲望本來就是推動世界進步發展的動力之一,真正「存天理」,當不會要「滅人慾」。
何況市場經濟如果是只利不義,那也很難發展下去。因為人都是要考慮自己的利益的,你求一己之私的時候斷了我的生計,或者做得不厚道,那我就拆你的臺,於是大家都別想混。聰明人是不會這樣做的,所謂「水能載舟,亦能覆舟」的道理用在這裡也是合適的。
利已之心是兩方面的,導之正道則為神,導之邪道則為妖。利己不是無限絕對,而應是有節制的、相對的。使利己與利他統一起來,達到一種平衡為最佳,即「我為人人,人人為我」,利己而不損人,利人而不損己。
損人利已,長不了,好不了;損己利人,多不了,同樣也長不了。個人由於利己則會奮鬥和勞動;集體由於利己則會團結和協作;人類由於利已就會一起來解決共同面臨的問題。
利己並不是一種罪過,有罪過的是那些損人利己的人。如果損人的結果必然會損己,那麼便不會有損人的事發生了。可惜現實中還未做到這點,因此損人利己的事層出不窮。
人在利人時要學會保護自己不受損害,這是利己,也是利人。不提供給他人損人可以利已的例證,以免他犯更大的錯誤。如果人人都可以很好地利已,則世間就會太平,就會少很多爭鬥。
相傳有一位衣民,聽說某地培育出了一種優良的新玉米,收成很好。於是,他便千方百計地弄來了新玉米種子。鄉鄰們聽說後,紛紛詢問種子來歷,這位農民怕失去競爭優勢,拒絕相告。
豈料,收穫的時候,這位農民的新玉米收成跟鄉鄰的老玉米收成差不多,並未顯出特別優勢。為了尋找原因,他去請教專家,專家經過分析,如實相告:他的優種新玉米接受了鄰人田中劣種玉米的花粉。
其實,利人和利已是統一的。真正得利人,一定也是利己的,哪怕時不利已,從長遠看是利已的,哪怕局部不利已,從總體看是利己的;真正的利己,一定也是利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