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寧市民羅女士發來求助稱:
12月21日中午,我駕駛電動自行車行駛到民族大道沃頓酒店門前路段時,被一輛右轉彎的汽車撞倒在地;駕駛員下車把我背到路邊之後就離開了現場;直到醫院接受檢查治療時我才得知,自己骨盆骨折了。
司機下車又上車離開現場
12月24日上午,記者在南寧市第一人民醫院骨科一區見到了躺在病床上的羅女士。羅女士回憶起12月21日中午發生事故的情景時,仍然心有餘悸,她說自己被撞倒後就已經不能正常站立,隨後被救護車送到醫院進行治療。
經檢查,羅女士被確診為骨盆骨折。
南寧市第一人民醫院骨科一區住院醫師 蔣林華:入院的時候就是給她輸血補液,因為她當時生命徵不是很穩,血壓低,心率快。
經過治療,羅女士生命徵目前平衡,但是即將面臨的是一場手術,並要接受一年多的康復治療。醫生表示,骨盆骨折較為複雜,治療起來也相對較為困難,「尤其要警惕內出血症狀,以免影響走路」。
回憶事發經過
羅女士說,當時她駕駛電動自行車沿民族大道從市中心往金湖廣場方向行駛,行駛到沃頓酒店停車場出口位置時,一輛小汽車突然從她車前經過把她撞倒,而讓她更意想不到的是,這名汽車駕駛員把她背到路邊後,竟駕車離開了現場。
羅女士:他下車之後,背我到旁邊之後,就說是我撞到他,然後就走了。
羅女士說,那是一名30歲左右的男子,遺憾的是,由於自己感到劇烈疼痛,沒記下肇事汽車車牌號,也沒有駕駛員的聯繫方式。之後,羅女士報警求助。
車主已到交警部門接受調查
記者聯繫事故發生地所屬的南寧交警七大隊了解到,目前,轎車車主正在接受調查。
肇事車輛
此次事故的肇事司機是否屬於交通肇事逃逸?交警表示,仍在調查當中,如有進一步結果將及時公布。
法條連結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也就是通常所說的終生禁駕。另外,致一人以上重傷,需負事故的主要或全部責任,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也可能構成交通肇事罪。
期待交警部門儘快查清真相!
提醒廣大駕駛員,在發生交通事故後,一定要立即停車、搶救傷員、保護現場,並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