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有第三者離婚將房子過戶給孩子,有效嗎?

2020-12-28 閃電新聞

案號

(2019)京01民終10909號(案例來源於裁判文書網,均為化名)

一審訴訟請求

乙女向一審法院起訴請求:要求確認402號房屋歸乙女所有,要求判令甲男將402號房屋過戶給乙女。

一審認定事實

402號房屋為2001年甲男婚前購買,登記在甲男名下。

甲男與丙女2007年8月登記結婚,2011年7月生育一女即乙女。

甲男自2016年4月起,兩次起訴丙女要求離婚。

2017年5月26日,法院做出判決,查明甲男婚前購買402號房屋一套,並採信丙女提交之甲男2015年9月5日出具的保證書等證據,確認甲男存在婚內與他人同居的事實,判決二人離婚;婚生女乙女由丙女撫養;甲男賠償丙女離婚損害賠償金10萬元等。

甲男出具保證書的內容為:「本人甲男今天保證如今後有第三者而提出離婚,本人將402號房過戶於乙女並自動放棄乙女撫養權。2015年9月5日」。

甲男對該判決不服提起上訴,二審判決駁回甲男上訴,維持原判。

東某1與趙某2系甲男父母。丙與甲男解除婚姻關係後,東某1、趙某2以二人借用甲男名義購房為由,起訴甲男至法院,要求確認402號房屋歸屬東某1、趙某2所有。

法院於2018年3月9日做出民事調解書,確認402號房屋歸東某1、趙某2所有;東某1、趙某2於本調解書生效後7日內給付甲男補償款15萬元。後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將402號房屋轉移登記至東某1、趙某2名下。

丙與甲男解除婚姻關係後,乙女亦就402號房屋所有權確認起訴甲男至法院,後因就該民事調解書提起第三人撤銷之訴,乙女撤回該案起訴。就第三人撤銷之訴案件,法院於2019年1月30日判決撤銷法院(2018)京0108民初8434號民事調解書。趙某2、東某1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為「(2018)京0108民初8434號民事調解書確認原登記於甲男名下402號房屋歸東某1、趙某2所有,即通過雙方當事人的合意直接變更了402號房屋的所有權歸屬。本案證據已證明,402號房屋自2005年起登記在甲男名下,甲男系402號房屋的所有權人。依據甲男於2015年9月5日出具的保證書,以及甲男與丙女離婚訴訟中確認的事實,乙女對於甲男享有請求權的前提條件已經成就,乙女有權對於402號房屋提出主張。」二審最終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現402號房屋已經轉移登記在甲男名下。

本案庭審中,乙女依據2015年9月5日甲男所書《保證書》,主張402號房屋所有權。甲男提交房屋買賣契約、房產證、拆遷協議等證據主張其父母以其名義購買涉案房屋,乙女對證據真實性無異議,對證明目的不予認可。甲男主張《保證書》非其本人真實意思表示,並以原離婚訴訟庭審筆錄證明主張,乙女不予認可。甲男主張《保證書》所述條件未成就,並提交書面證人證言,證明與其他異性同居所涉租房合同已於2015年8月底解除。乙女不予認可,並提交照片等證據證明2015年9月5日之後甲男仍與其他異性存在不正當關係。對部分照片的真實性,甲男無異議,對證明目的,甲男不予認可。

一審法院裁判

一審法院認為,當事人對自己的主張有責任提交證據。甲男關於其非402號房屋所有權人的主張,與房產登記公示情況相悖,其亦未提交新的證據佐證借名買房的抗辯。故甲男作為402號房屋所有權人,有權以《保證書》的形式對其名下房屋進行處分。

至於甲男所稱《保證書》非其本人真實意思表示,並無充分證據佐證,對其主張,法院不予採信。現甲男與丙女的婚姻關係已因甲男提起離婚訴訟而解除,結合生效判決關於甲男具有與其他異性存在不正當關係之過錯以及乙女依據《保證書》對其享有請求權的前提條件已經成就的認定,法院對甲男關於《保證書》所示房屋產權移轉條件尚未成就之抗辯,不予採信。

對乙女關於402號房屋歸其所有的訴求,法院予以支持。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第七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之規定,判決:位於402號房屋歸乙女所有,甲男於本判決生效後七日內協助將上述房屋過戶登記至乙女名下。

上訴意見

甲男上訴請求:撤銷一審判決,改判駁回乙女的一審訴訟請求。

事實和理由:

1.我與丙女離婚系家庭矛盾激化導致,與第三者無關。

2.生效判決未明確我出軌的時間,乙女未能提供確鑿的證據予以證明。

3.(2019)京01民終3504號民事判決認定乙女對甲男享有請求權的前提條件已經成就,超出了審理範圍。

乙女辯稱,同意一審判決,不同意甲男的上訴請求和理由。

二審查明事實

二審法院經審理查明:

1.乙女在一審中提供甲男與其他成年女性一同出行的機場照片及親吻照片,主張2015年9月5日之後,甲男與該女性還一起出去旅遊過,並陳述其二人往返航班號、座位號。甲男在此前與丙女的離婚訴訟中陳述,其與親密照片中的女性系同事關係。

承辦法官詢問:如何解釋照片中的親密動作?甲男回答:記不清有這些照片了。

甲男在本案一審中陳述:認可機場拍攝照片的拍攝地點,但是時間在寫《保證書》之前。2015年9月份之前,我們曾以公司名義到外地出過差。剩餘兩張照片是在海南拍的,應該是2015年6月份。」

本案二審合議庭詢問甲男:2015年9月8日以後有沒有和該女性出去旅遊?甲男回答:沒有旅遊,是去麗江出差。

2.二審中,合議庭詢問甲男:有沒有證據證明2015年9月5日之後甲男和該女性已經斷絕了關係。

甲男回答:開始以我和該女性名義承租的房屋。但是在2015年9月5日以前將此房屋已經退掉了。這個事實可以證明我和該女性變成朋友關係。除了這個沒有書面證據可以證明。對上述陳述,甲男未提供證據予以證明。本院對一審法院查明的其他事實予以確認。

二審法院裁判

本院認為,民事法律行為可以基於雙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於單方的意思表示成立。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條件,但是按照其性質不得附條件的除外。附生效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生效。2015年9月5日甲男籤署的《保證書》系其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合法有效。《保證書》附有甲男有第三者而提出離婚的生效條件,故該條件成就時(即甲男在2015年9月5日後有第三者而離婚),甲男應將402號房屋過戶於乙女。

基於如下理由,應認定2015年9月5日之後,甲男並未與該女性斷絕關係:

1.生效判決已經確認甲男存在婚內與他人同居的事實,甲男未提交證據證明其已經與該女性斷絕關係的情況下,甲男還在2015年9月5日後與該女性一起乘飛機出行。

2.甲男對與其曾存在關係的異性共同出行的照片,在本案訴訟及此前離婚訴訟中的解釋互相矛盾,且直至本案二審仍未能就照片反映的問題作出合理解釋。根據上述情形,應認定甲男2015年9月5日之後,甲男還與該女性有不正當關係。

2017年,甲男起訴丙女,訴求包括判決二人離婚。同年,法院作出生效判決,確認甲男存在婚內與他人同居的事實,判決甲男與丙女離婚。

由此,2015年9月5日之後甲男與其他女性有不正當關係,且甲男起訴離婚,《保證書》約定的條件已經成就。甲男應將402號房屋過戶給乙女。

綜上所述,甲男的上訴請求不能成立,應予駁回;一審判決正確,應予維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判決如下: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關注山東高法

來源:子非魚說勞動法

編輯:石 慧

審核:傅德慧

突發!民政部:修改離婚登記程序,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僅有單位蓋章,而無負責人及經辦人籤字的證明材料不予採信

租房必看!2021年起,《民法典》租賃合同增5項新規 | 學習民法典之72

別忘了點擊右下方的「在看」,可給小編加雞腿哦

相關焦點

  • 懷孕妻子突然提出將公婆房子過戶到名下,得知真相的丈夫決意離婚
    尤其是婚後的年輕夫妻,更需要有自己的空間。如果和公婆住在一起,丈夫可能就不會感覺有什麼不妥,畢竟是自己的親生父母。但是。媳婦就會感到非常的不舒服自在。特別是當公婆和媳婦互不滿意,難以相處的情況下,媳婦就會更加對不願意和公婆一起住。如果此時丈夫站在公婆的那一邊,叫囂如果分開住就離婚!媳婦應該怎麼辦呢?
  • 親弟弟告誡我不要把房子過戶給女兒,他究竟有何居心?
    當初弟弟一再告誡我不要把房子輕易過戶給女兒,但我還是把2套房子過戶到了女兒名下。 當然,我也不糊塗,過戶之前,我讓女兒、女婿籤了一個協議,假如他們離婚,房子和女婿無關。即便如此,弟弟依然認為我把房子過戶給女兒是不明智的。
  • 離婚協議約定將房產贈與孩子,反悔了還能撤銷嗎?
    因此離婚協議中約定某一房產歸子女所有,離婚後一方又反悔要求撤銷對子女的房產贈與的情況屢見不鮮。這樣的反悔在法律上有效嗎?  黃先生和張女士於1995年登記結婚,婚後育有一子黃小軍。起初婚後生活是美好幸福的,但隨著兒子黃小軍的長大,兩人時常因教育孩子觀念不同產生矛盾,吵得不可開交。這樣爭吵不斷的日子終究還是過不下去了,兩人在2011年籤訂了《離婚協議》。
  • 有了保證書、忠誠協議、夫妻財產協議就可以勝券在握嗎?
    2、協議最開頭部分,清楚表明其「婚內財產分割」的性質;不妨直接將《婚姻法》第 19 條直接搬上去,然後寫明「本協議根據《婚姻法》第 19 條,約定如下……」。3、協議中不宜有「如果離婚就按此協議的規定來分配財產」之類的字眼或條款,否則該協議有可能會被法院認定無效。
  • 【每日學一「典」】房子過戶給子女,「我」還有居住權嗎?
    案例故事1 王大爺為了在某農場居住的孫子能在寶泉嶺管理局上學,想到就這麼一個兒子,於是將自住的學區房過戶給兒子小王,從辦理完不動產登記就開始擔心,等到孫子上完學,兒子把房子賣了,年邁的自己和老伴可就無家可歸了。
  • 過戶給兒子的房子能拿回來嗎?杭州大伯直呼後悔
    最近20多天,浙江遺囑庫接到了近百位老人的諮詢電話,他們中有因家庭不和,母子、兄弟姊妹間為爭奪房產撕破臉的;也有老人願在身後將遺體捐獻給醫學用途的;有80多歲的婆婆因為房子被兒子賣了,只能住在養老院,兒子對她不聞不問的;也有女兒們孝順,並不在意父母確立遺囑時對財產怎麼分配的……在這個以老人為主的空間裡,一幕幕家庭悲喜劇輪番上演。
  • 想把房子過戶給子女,又擔心自己被趕出來怎麼辦?
    她說一方面想把現在居住的房子過戶給子女,讓子女安心照顧她的生老病死。  但另一方面又害怕子女在房屋過戶後對她不孝順,把她趕出去,無依無靠。  簡單說,就是在房子上設立一個居住的權利,讓老人能一直住下去。  《民法典》出臺之後,張老太太可以與子女籤訂居住權合同,約定把房子過戶給子女之後,在有生之年一直住在這個房子裡。這時,即便子女不孝也不能攆走老人,老人可以行使居住權,達到老有所居的目的。  而且房屋居住權是房屋的所有權人對特定的人設立的,所以房屋的居住權是不能轉讓或者繼承的。
  • 離婚後一方不配合辦理房產過戶怎麼辦
    2、協議離婚,一方不配合過戶的:協議離婚的夫妻雙方,在離婚協議上約定房子歸一方,但是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後,放棄房屋產權的一方不配合辦理過戶。對於協議離婚來講,一旦對方不配合,房屋過戶就比較麻煩,因為僅憑離婚證書和離婚協議書,尚不足以證明對方房產過戶的真實意思,房屋管理部門無法審查協議的真實性,因此,碰到這種情況,可以採取以下措施:(1)以不履行離婚協議為由向法院起訴。
  • 2018年的房子兩證合一了嗎 房產證辦理過戶流程是什麼
    房產這個物品裡,最主要的點是什麼,很多人肯定都還不清楚,因為多數人調查房產時,基本上都是把重點放到了價格因素上,其實這其中有一個更為主要的,就是證件,證件對於房產來說,起到了決定性因素,房產證尤其如此,房產證上名字是誰,房屋戶主也就是誰,那麼2018年的房子兩證合一了嗎?
  • 兒子離婚樓房是我給的,給了孫子女方不讓看孩子,能要回房子嗎?
    兒女婚姻不幸離婚了,給你留下一個孫子,現在兒媳婦還不讓你看孫子,聽著挺傷感的,最主要你認為之前贈與兒子的房屋因為離婚轉換到了孫子頭上,現在如果想要回來確實挺困難的,但不代表沒有可能。但是,你兒子已經將自己名下的財產再次贈與了他的兒子,那麼這個房屋就是孫子名下的個人財產,你並沒有法定理由來要回。即使兒媳婦不讓你探視孫子,但是這與贈與本身沒有關係。而且從法律上來說,探視權是孩子的父母所享有,而不是其他直系親屬,所以不讓你看孫子的行為並不構成對你探視權的侵犯。
  • 「兒媳,你要不把房子過戶我女兒,就死給你看」「那你儘快去死」
    我還記得三毛有一句話說的,心若沒有棲息的地方,到哪裡都是流浪,所以這也詮釋了愛情和婚姻當中追求的,就是彼此的歸屬感,兩個人相愛,如果彼此能讓對方心有所依有所寄託,那麼就會很幸福,相反,如果彼此只是讓對方。有個棲息的角落,那麼感情也會有一天走上陌路,今天我們要講的這個故事就是因為。婚姻上面牽扯著房子和錢的問題,婚姻走向失敗事情。
  • 「兒媳,你若不把房子過戶給小姑子,我死給你看」「早死早超生」
    見我拒絕,婆婆的態度就開始變得很強硬,「兒媳,你若不把房子過戶給小姑子,我死給你看!你怎麼能那麼不懂事呢?我讓你把房子過戶給小姑子,是為你好。你想啊,你把房子過戶給小姑子,我們家到時候招個上門女婿,給我養老的事就不需要你操心了,這不是兩全其美的事嗎?」
  • Hot文章值得看:鞍山二手房子過戶費誰出
    鞍山二手房子過戶費誰出對於房子來說,房子在交易的時候,有的房子需要繳納二手房的過戶費用,那麼如果需要繳納二手房的過戶費用,他的二手房的過戶費用一般是由誰來出這個過戶費用呢?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帶來鞍山二手房子過戶費誰出的詳細知識,希望幫助到大家。
  • 房子過戶給子女新規,「在世辦理」與「過世辦理」差別大!
    很多人認為在自己過世之後,子女自然繼承自己的房產;也有的人認為把房子賣給自己的孩子最划算;更有人認為父母在世時把房子贈送給孩子最省錢。父母把自己的房子過戶給子女,常見的就是以上這三種方法。 那麼,到底哪種方式最划算呢?相信90%以上的人都認為父母離世之後,子女直接繼承可能不會收取任何費用,所以理應最便宜。
  • 協議離婚將房產贈與子女是否有效?能否撤銷?糾紛如何處理
    一、協議離婚,約定將房產贈與子女的性質問題:1、協議離婚約定將房產贈與子女,系夫妻二人對夫妻共同財產的約定,實質上僅產生贈與的意思表示。如果後續未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或實際交付,贈與關係未實際成立。如因客觀原因無法立即辦理過戶手續,需要贈與人與子女另行籤訂贈與協議,交付產權憑證,並由子女實際佔有贈與房產。
  • 《香港愛情故事》:當房子成為愛情裡的「第三者」
    《香港愛情故事》海報不同於以往TVB劇中的都市感和精英感,《香港愛情故事》將目光向下移,其關注的是香港平民的「房事」,不妨將它看作TVB版《蝸居》。觀眾一開始以為他們擁有烏託邦般的愛情,但其實在房價畸高的地方,房子是每對情侶的「第三者」。大女兒陳子欣(王敏奕 飾)是游離在這個家之外的一個人。她是自由攝影師,也是斜槓青年,性格反叛、崇尚自由,工作不穩定,戀人也不穩定。陳子欣是香港這座國際大都市「先鋒」那一面的體現,但她也沒有辦法做到真正的灑脫,她其實也渴望認同。
  • 《香港愛情故事》:當房子成為愛情裡的「第三者」
    《香港愛情故事》海報不同於以往TVB劇中的都市感和精英感,《香港愛情故事》將目光向下移,其關注的是香港平民的「房事」,不妨將它看作TVB版《蝸居》。因為房子的事情,倆人戀愛多年第一次大吵。觀眾一開始以為他們擁有烏託邦般的愛情,但其實在房價畸高的地方,房子是每對情侶的「第三者」。大女兒陳子欣(王敏奕 飾)是游離在這個家之外的一個人。她是自由攝影師,也是斜槓青年,性格反叛、崇尚自由,工作不穩定,戀人也不穩定。陳子欣是香港這座國際大都市「先鋒」那一面的體現,但她也沒有辦法做到真正的灑脫,她其實也渴望認同。
  • 離婚協議中約定將房產分給子女後,還可以反悔並撤銷嗎?
    那麼,離婚協議中約定將房產分給子女後,還可以反悔並撤銷嗎? 網友諮詢:離婚協議中約定將房產分給子女後能否反悔並撤銷? 山東暢海律師事務所夏仲斌律師解答: 離婚協議中約定將房屋贈與給子女,有異於一般贈與,一般情況下不得反悔。
  • 公租房離婚過戶流程是什麼?在哪裡辦理?
    離婚的時候,房產應該是夫妻兩個人都比較在意的大問題。有些人會選擇淨身出戶的,但是如果房產證上寫的是此人的名字或者夫妻兩個人的名字,就需要涉及到離婚房產過戶,即把兩個人的房產過戶到其中一個人的名下了。今天我們就來說一說離婚房產如何過戶?在哪裡辦理? 公租房離婚過戶流程是什麼?
  • 70年公寓過戶稅費比住宅高嗎
    公寓房依據土地性質不同,產權年限不同,居住用地上建造的公寓產權性質與住所是相同的,產權年限也是70年,那麼70年公寓過戶稅費比住所高嗎?房產過戶手續一、二手房買賣過戶手續:1、買賣兩邊達成購房上的共識,買家對房子狀況表明答應,對房子價格認同;賣家對房子價格認同,對買家付出房子款項的方法表明附和。之後,在公平自願的基礎上,兩邊籤訂購房合同,並將合同交由公證機關進行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