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素媛案罪犯長相首次公開」迅速登上了熱搜。
4月24日晚,韓國MBC電視臺在《真實探索隊》節目裡向全國民眾首次公開了趙鬥淳的照片。
根據韓國法律規定,要不要公開猥褻兒童罪犯的長相是由法官決定的。如果法官覺得被告人不會再犯罪,就可以下令不公布他的真實身份和長相。但趙鬥淳還沒有出獄,自然就沒有得到法官的允許。
之所以電視臺冒著侵犯肖像權的風險也要公布照片,是因為他們覺得「國民安全大於罪犯肖像權」。
這個案件需要追溯到2008年12月11日。
8歲的女孩娜英(化名)獨自出門上學,就在離學校不遠的地方,她遭到了惡魔趙鬥淳的性侵、毒打,命運隨即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經檢查,女孩腹部骨盆骨折,大小腸流出體外壞死,肛門和性器官80%損壞……
經過8個小時的搶救,女孩雖然保住了性命,但卻需要隨身攜帶排便袋,甚至可能面臨終身不育。
這次劫難,給娜英的身體和心理都留下了終身難以磨滅的傷害。
趙鬥淳被抓獲後,不僅沒有半點悔改,還一次次為自己的罪行狡辯。韓國法院以趙鬥淳犯案時處於自控能力較弱的狀態為由,只判其其有期徒刑12年。
2013年,以娜英為主人公原型的電影《素媛》上映,引起了極大的反響,至今在豆瓣上的評分為9.2分。
究竟是多麼殘暴無良的人,對一個8歲的孩子做出如此慘絕人寰的暴行?
這是在4月24日韓國MBC電視臺向全國民眾公開的趙鬥淳的照片。
看到這張照片,你會怎樣形容他?
五官端正、相貌平平,既不帥也不醜,沒有什麼特別突出的特徵。
看了第一眼,恐怕很難把這個人和那樣的暴行聯繫起來。
壞人,也長著一副普通人的長相。
電影中有一個片段讓人心痛:當素媛的爸爸抱著她逃跑時,素媛怯怯地哭著:「爸爸,我做錯了什麼嗎?那個大叔讓我給他撐傘,我也想直接走,但我覺得該給淋雨的大叔撐傘,所以就給他撐了,但人們都說是我的錯,誰也不誇我。」
是啊,素媛到底做錯了什麼?她只是想幫淋雨的大叔撐傘啊!
這樣的大叔可能是爸爸媽媽的朋友或者熟人,當他想擁抱、親吻孩子的時候,作為父母,你會怎麼做?
剛開始的時候,孩子可能會躲避和抗拒。那些人對於父母來說是熟人,但對於孩子是陌生人。
一個陌生人,衝到孩子的面前,伸手去摸摸孩子、抱抱孩子,孩子多半會推開,這是出於保護自己安全的本能。
你無視孩子的反抗,告訴孩子:「他們只是想抱抱你。」
這就是在告訴孩子:你的身體不由你做主。
孩子被動地接受了,但依然表現出了不情願,表現出一副受了委屈的樣子。
你告訴孩子:「沒事沒事啦,這是爸爸媽媽的朋友啊!」
這是在告訴孩子,眼前這個人是好人,因為爸爸媽媽認識他。和認識的人有身體接觸,是安全的。
有的孩子依然會很抗拒,甚至哭鬧起來。你還會斥責他:「別怕別怕,他們是喜歡你啊。你不讓抱抱,他們就不喜歡你了。」
這是在告訴孩子:你感受到的不安和不舒服,是可以忽略的,你的感受不重要。
最後,孩子終於肯接受這些陌生人的熱情,還學會了高高興興配合著。你會表揚孩子:「寶貝真乖,真棒,表現真好!」
這是在告訴孩子,你需要用自己的身體來取悅別人。
長此以往,孩子也許會覺得,大人過於親熱的肢體接觸就是「喜歡和愛」。當別人想和我做身體接觸時,儘管我不願意,但他們也是因為喜歡我啊,也只能由著他們了。
說到這裡,你就應該明白,為什麼那麼多非暴力性侵會屢屢得手了。
我們常常告訴孩子,要小心壞人!
可是,壞人不會把「壞」刻在自己臉上,壞人也生活在正常人中間。
事實也證明,身邊的熟人才是最應該引起警惕的。
《中國兒童性侵現狀調查報告》顯示,2013年-2015年間,內地媒體共報導了968宗兒童性侵案件。
在2014年曝光的503起性侵兒童案中,熟人犯罪442起,佔比87.87%(未提及雙方關係的案例未統計)。
在2015年曝光的340起案件中,熟人犯罪240起,佔比70%。
爸爸媽媽認識的人,並不等於就安全!那些曾經向孩子表現出來喜歡和愛的人,我們認為應該可以放心的人,卻有可能把魔爪伸向我們的孩子!
就是那些平時看起來普通的親親抱抱,卻是在摧毀孩子的「身體主權「。
在不少新聞裡我們看到,很多孩子在遭遇性侵犯的時候,並不知道自己身上發生了什麼,更不知道如何去應對。
作為父母,如果不想讓那些侵害發生,首先要教給孩子的掌握自己身體的自主權。在孩子成長的過程中,他們是自己身體的主人。
教孩子自我保護,應該從尊重孩子的身體感受開始。
抱抱和親親都是很自然的情感表達,兩個人都喜歡的抱抱,才是甜蜜的。如果情感沒到那一步,抗拒也是非常自然的。
告訴孩子,不管是誰,他要抱你親你拉你,只要你不願意,你都有權利拒絕。你的身體,你有完完全全的自主權,任何人都沒有權利侵犯。
在生活中,還可以通過遊戲的方式來模擬訓練。教孩子先用語言表達你不喜歡,說「不要」;如果對方堅持,你就大聲哭喊和求救;如果他還堅持,你就想辦法迅速離開,趕緊去告訴爸爸媽媽。
孩子對於外界環境中的危險和不適,會很警覺和敏銳的,拒絕、哭鬧、掙扎、躲避,這是他自我保護的本能。如果大人忽略了孩子的感受,逼著孩子服從大人世界的「規則和禮貌」,讓孩子放棄自己的感受去執行大人的要求。
很多幼童被性侵而不懂得反抗,他們可能會覺得這是大人的要求,我要聽大人的話。如果我拒絕了,他會不喜歡我。
良性的社交應該是讓彼此感到舒適,告訴孩子,如果對方的言行對你表現出了冒犯或者侵害,必須要第一時間叫停。
防止兒童性侵害,要從身邊小事做起,在生活細節中重視孩子對於安全的感受,幫助孩子了解身體的自主權,支持他們拒絕以愛之名的侵犯。
作者簡介:本文為《教育》編輯部原創,轉載請聯繫授權。
註:本文所有圖片來自於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