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羅志祥事件讓我重新認識「人設」的意義。表面上看這只是娛樂圈私事撕逼吃瓜群眾大飽口福的老戲碼,不過最近娛樂圈人設崩塌的案例太密集,是時候認真考慮「人設」這件事的匪夷所思了。
羅志祥,簡愷樂
人設大致上是一個道德範疇的含義,是粉絲的道德觀在明星身上的投射。職場不該是道德裁判所,一個人的職業生涯不應該被道德標準左右,前提是他滿足基本的職場遊戲規則。
但羅志祥、東出昌大等藝人如今的境遇,反映出來無論是影視製作方還是尋找代言人的商家,大家的普遍認知是粉絲之所以持續為藝人輸送關注度,並非因為藝人的專業能力,而是藝人形象讓粉絲臆想出的道德標準。粉絲喜歡明星不是因為歌唱得好戲演得好,而是喜歡他的陽光、正面的形象所反射出的某種道德理想。
東出昌大,唐田英裡佳
然而藝能界之所以比其他行業更敏感,更像是道德標準幹預職業生涯的「重災區」,是因為明星實際上利用了粉絲的道德理想來做生意,此時藝人的「人設」就成為交易的一部分,成為職場遊戲規則,那麼如果你不能給粉絲提供道德理想,不能滿足消費者需求,那消費者完全有理由用腳投票,不買帳甚至脫粉。
所以最好的結果可能像傑·海因裡克斯說的,「人類社會在任何年代都更傾向於中間路線」——儘量依靠自己的職業能力獲取回報,同時有限利用人設擴大客戶群,但又不至於某一天人設崩塌而反噬自己職業生涯的程度。
關於人設我聽過最警醒我的是關於James Franco,有朋友說他吸毒事件完全不影響他的形象,因為他「看上去就是會有劣跡的藝人」,甚至很多嚮往離經叛道的粉絲非常吃這一套。這說法點醒了我,人設是可好可壞的,當然你不能壞到違反法律倫常的程度,像James Franco這樣的「壞小子」「壞女孩」人設的藝人還有不少。
James Franco
James Franco已經是混得非常好的「壞小子」了,事實上「壞」人設藝人日常曝光度總體不如「好」人設藝人,他們獲得的回報要差一些。不過相對來說「壞」人設的藝人被反噬的風險更低,因為「壞」人做「好」事照樣獲得正面反響,甚至更多的正面反響。
另外羅志祥事件「蝴蝶姐姐」簡愷樂比周揚青更懂得維護利益,周揚青是豁出命了,不打算跟娛樂圈有任何瓜葛的前提下大爆猛料,以後難和娛樂圈再有任何往來。簡愷樂還要靠娛樂圈吃飯的,必須維護自己和羅志祥的形象,因為她非常清楚自己賣給粉絲的商品是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