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網(微博)-東南早報(微博)訊 (記者林志安 通訊員洪耀賓)女賊登門,發現74歲的老人獨居家中,於是施計色誘,在脫褲之際盜走老人一生積蓄1萬多元。得手兩個月後,嘗到甜頭的女賊再次登門,卻被老人的侄子當場抓獲。
現年33歲的吳某紅,是惠安縣東橋鎮的一名無業村婦。近日,她被惠安法院以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處罰金2000元,並責令退賠失主1.02萬元。
此事還得從2013年8月10日說起。當天,吳某紅閒逛到惠安縣輞川鎮某村,以討水喝為由進入老莊(男,74歲)家中。一番閒聊之後,吳某紅髮現老莊是一名獨居老人,而且有眼疾,看不清楚。
吳某紅假裝要與老莊發生性關係,脫下老莊的褲子,摸走其外褲口袋內的200元,又摸走其內褲一個紅色袋子內的1萬元,然後謊稱要上廁所而逃離現場。
這1萬元可是老莊一輩子的積蓄,老莊專門用個紅袋子綁在內褲上,寸步不離身,他聽到吳某紅說要上廁所,便驚覺有詐,原本想要去追,可是褲子已經被脫了,而且吳某紅逃跑的時候順帶把門關上了,眼睛看不清楚的他無能為力。
一生積蓄被偷,老莊為此傷心得好幾天都沒睡好。令人沒想到的是,嘗到甜頭後的吳某紅,兩個月後的一天傍晚再次到老莊家中,知道老莊獨居的她大膽地在屋內翻東西,卻被老莊的侄子當場抓住。
警方查明,吳某紅曾犯搶奪罪於2010年9月被惠安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8個月;又因盜竊行為於2013年9月被行政拘留7天。
惠安法院經審理認為,吳某紅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秘密手段,竊取他人錢財1.02萬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其曾犯搶奪罪被判刑,在刑罰執行完畢後的5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的,繫纍犯,應當從重處罰;其曾因盜竊被治安處罰,可酌情從重處罰;其侵害的對象是有眼疾的老年人,且沒有退還贓款,應酌情從重處罰。
法官表示,盜竊殘疾人、孤寡老人、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處罰要加重。另外,法官提醒,一些老人防盜意識比較淡薄,且大多不願將現金存放在銀行,這些都給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機,建議不要在家中存放大量現金,面對陌生人搭訕應保持警惕,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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