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三,是公認的「一周中最難熬的一天」。
周末打上的「雞血」,在周一周三就已經消失殆盡;翹首以盼的周五夜晚,那麼近又那麼遠。低落的情緒,真的迫切需要高熱量的食品,來燃燒一下快樂!
這時候,一個飽含著麵包香軟、肉排脆嫩、醬汁濃鬱的漢堡=一大口滿足,咬下一口麵包夾著生菜卷裹著滿滿的肉汁,我的快樂回來了!那麼話說回來,漢堡、三明治、帕尼尼、熱狗等國外快餐,肉夾饃等中式快餐,都是簡單的麵包+肉組合。
那麼它們到底有著什麼不同呢?又各自有著什麼有趣的歷史呢?
漢堡中最重要的漢堡排,原型其實是大航海時代的蒙古韃靼牛排。這種肉的形態經漢堡港傳入歐洲,給了當地人做快餐的靈感,漢堡排與漢堡包由此誕生。
因其最開始在Hamburg(漢堡港)風行,根據港口衍生出來的新字Hamburger就順理成章地成為這種新食品的名稱。
漢堡又跟隨德國移民漂洋過海至美國,成為了德國移民家中常見又物美價廉好儲存的食物,而漢堡的美味,也被美國人逐漸發現。
根據美國美國國會圖書館官方認定,美國的第一個漢堡包是由一位叫做Louis Lassen的丹麥移民於1900年在他的活動餐車Louis』 Lunch售出。
由此可以看出,漢堡的究極奧義就在它肉的特殊烹飪方法,非煙燻,非火烤,而且將肉的形態打散、再重新組合,進行烤制的新方式。以及它餐車售賣,不用刀叉的售賣和享用方式,物美價廉,在當時十分受工人階級的歡迎。
三明治最早作為名詞被記載,是在十八世紀歷史學家Edward Gibbon的文章裡。在一篇文中,Edward Gibbon把「小塊冷肉」稱作「sandwich(三明治)」。這個命名,其實源自一位十八世紀的英國伯爵John Montague。
據傳這位伯爵特別喜歡玩牌,玩到了廢寢忘食的地步。他的僕人只好把肉、奶酪和蔬菜夾在麵包裡,讓他在玩牌的時候也可以填飽肚子,又不會讓碰過食物的手弄髒牌。
因此,在18世紀,三明治多被視為夜晚賭錢娛樂時的分享食物,到後來,又上升成為貴族們的宵夜。
三明治18世紀時在英國發端, 不久流傳到周圍國家如法國、德國、比利時等。19世紀又傳入美國,成為了美式快餐界的又一代表食品。
三明治的特點相較於其他產品,較為明顯的一點是一般加以火腿或煙燻製品和片狀奶酪,可甜可鹹,可熱可冷。家庭製作時,麵包一般選取為切片麵包,更易塑形和擺放。
熱狗,其實原本意指的是夾在麵包中間的熱狗腸。這種香腸起源於德國法蘭克福,後經德國移民傳入美國,據資料記載,1860年就有一位德國移民在紐約一條街道上(Bowery)販售著這個形狀的熱狗和牛奶條及泡菜。
後來,一位退休的史學博士Bruch Kraig發現德國人吃熱狗的是候總是喜歡搭配著麵包一起吃,便終於有了今天我們看到的熱狗的樣子。
「改良」之後的熱狗最先受到了棒球運動員的青睞,大概是明星效應起了作用,迷戀棒球的美國民眾把對棒球的愛全部傾注在了熱狗身上,成就了今天最流行、最普遍的美式快餐代表。
就算是今天,我們依舊可以看到棒球賽場旁邊的餐車旁,排隊購買熱狗的球迷絡繹不絕。當然,人們提起熱狗,首先想到的必定也是前年不變的那根香腸。
帕尼尼,在義大利語中,其實就是三明治的意思。但它可不是冷冰冰的「兩片白麵包中間夾點番茄和奶酪」,而是熱氣騰騰、焦香撲鼻。
它散發著義大利食物獨有的熱情。
最早的帕尼尼記載在16世紀的義大利烹飪書裡,隨後的20世紀70年代和80年代,這種三明治成了米蘭酒吧的時髦小食,被稱為paninoteche,也簡稱panino。
而讓帕尼尼廣而流傳的,還是食物歷史匱乏的美國,出現在紐約Brunch餐館桌上的帕尼尼,脫離了價廉的標籤,變成了一種小資生活的證明。
美國和義大利熱愛時尚的年輕人們還發明了一個新詞,稱自己為「Paninari」(帕尼尼的孩子),而他們的樂趣就是 - 光顧那些出售最好吃的帕尼尼的咖啡店
肉夾饃,是一道中國人十分熟悉的西南小吃。外地人首次聽說肉夾饃,都認為是病句,這是與古漢語有關,肉夾饃,其實是"肉夾於饃"。
根據現在文獻記載。肉夾饃最早出現在戰國時期,那時的肉叫做「寒肉」。當時位於秦晉豫三角地帶的韓國,已能製作臘汁肉了,秦滅韓後,製作工藝傳進長安。
正宗肉夾饃的靈魂所在,便是這臘汁肉,其製作靈魂,便是這歷年流傳下來的陳湯 — 臘汁湯。每次製作臘汁肉,都將其放入陳湯中,慢火燉之,以湯代水,回味無窮。
而現如今,肉夾饃除了傳統的臘汁做法,也衍生出了很多其他更適應當地的做法,比如在北京我們更常見到的肉夾饃,其內陷除了五花肉,還會加入剁碎的尖椒、香菜,甚至雞蛋等配菜一起混合。
原來,我們隨處可見的「麵包夾肉」,竟蘊含著這麼多有趣的故事和歷史。
這些各式各樣的快餐食品,在滿足人們美味的同時,也在傳達著各個國家、各個地區的文化和內涵,除此之外,它們更是見證了時代的風雲變幻。
每一種美食都在默默訴說著它自己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