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蘋果日報》報導,臺灣通緝犯,曾任第三屆及第四屆立法委員,亦是天道盟首任盟主的羅福助,近期在澳門某賭場貴賓廳出現,並身帶2名保鏢。
報導稱,臺灣賭客爆料,今年至今3度看見羅福助進出澳門銀河酒店賭場,一旁還有2名黑西裝男保護。爆料者透露,羅福助雖然常贏錢,但一輸就輸很大,曾一晚輸2000萬(臺幣,下同),眼睛都不眨一下。熟悉羅福助的刑事局警官看到目擊者拍的影片後,確認確實是羅福助沒錯。
據臺灣媒體報導,羅福助涉炒股等6案、海撈12億,被判刑後潛逃出臺灣,至今未到案。據悉,羅福助炒作桂宏公司股票,3年前遭判4年定讞,他共背6案,不法所得高達12億元,不過他隔天就失蹤,逃至國外,警方也無可奈何。
據報導,羅福助潛逃後持多本各國護照,而由於他在國外,臺灣警方對他也無可奈何。如今,他雖然在澳門現身,但只要沒有在澳門犯法,要抓他回來很難。
司法「壁壘」給犯罪分子留下漏洞
多年來,內地港澳臺四地間由於司法體系的不同,在「移交逃犯」方面存在諸多「壁壘」, 也給犯罪分子留下很大的漏洞。通常,犯罪分子在一個地區犯案後,逃至另一個地區,由於缺少法律依據,不同地區間在協助調查取證、查詢犯罪訊息,移交逃犯等司法合作還存在著效率不高、協查難以展開等問題,存在法律「真空」地帶,給犯罪分子留下空子鑽。
例如,上面所說的羅福助,雖然正遭受臺灣通緝,但他卻可以在澳門自由出入,無忌臺灣方面的通緝。
例如,涉及澳門歐文龍貪汙案的香港商人劉鑾雄,雖然已經被澳門中級法院定罪了,但由於港澳間沒有相關引渡條例,只要他不踏足澳門,繼續留在香港的話,那麼他就可以避過刑罰。
四地增司法交流與互助合作 以共同打擊犯罪
近年來,四地司法界一直努力致力於推動四地間的司法交流與司法互助,以提高共同打擊犯罪的力度。內地港澳臺四地在共同打擊跨境電信詐騙犯罪、跨境經濟犯罪、跨境網絡犯罪、跨境毒品犯罪、跨境黑社會犯罪集團等方面,也取得了很大成效。
2014年9月,澳門與內地及港臺警方合作偵破特大跨境電信詐騙案,涉及金額約2億港幣,共拘捕31人。
2015年6月,在澳門警方協助下,潛逃澳門的四川籍經濟犯罪逃犯李某被成功緝捕。
2015年7月,粵港澳三地警方同步進行「雷霆15」聯合反黑行動,香港方面共拘捕221人,澳門方面在行動中則帶走124人回警局調查。
2015年7月,在澳門執法部門協助下,潛逃澳門的廣東紅色通緝犯吳某被成功緝拿歸案。
推動區域司法協助非常重要
如何完善澳門、香港、內地、臺灣四個區域間的司法合作,推動打擊跨境犯罪方面的刑事司法協助制度化、規範化,以及拓展區域司法合作的領域和範圍。這是四地司法人員、學者多年來一直在努力摸索、探討的問題,也是四地司法建設的重點。
7月27日,以「公正司法的制度保障」為主題的第三屆海峽兩岸暨香港澳門司法高層論壇在澳門舉行。會議意在,加強四地間的司法合作與交流,希望在共同打擊犯罪、文書送達以及調查取證方面的合作取得更大,更加充分地發揮司法互助合作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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