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有期徒刑15年!張家口一黑社會性質組織22人獲刑!

2020-12-28 澎湃新聞

【掃黑除惡】有期徒刑15年!張家口一黑社會性質組織22人獲刑!

2020-12-25 17:51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12月25日上午,赤城縣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楊某某、焦某等22人涉黑案件進行了一審公開宣判。對被告人楊某某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9項罪名數罪併罰,執行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其餘21名被告人分別判處七年十個月到六個月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圖為案件審理現場

經審理查明,2005年10月,被告人楊某某因與李某某承包工程發生糾紛,遂指使焦某等人李某某打成重傷;此後,楊某某利用該案樹立的非法權威及幫助組織成員介紹工程、承攬項目、發放工資等手段,先後招攬和聚攏刑滿釋放人員及社會閒散人員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組成了以被告人韓某某、焦某等四人為積極參加者,以被告人王某某、董某某等十人為一般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2007年至2017年,楊某某通過承攬張北縣「村村通」工程,攫取合法或非法利益,將所獲利益先後投資建設海龍國際大酒店,在酒店經營期間實施組織賣淫犯罪,非法獲利人民幣十七萬餘元。2014至2019年間,多次糾集該組織成員分別或合夥實施尋釁滋事、故意毀壞財物、敲詐勒索、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等違法犯罪活動,造成群眾財產嚴重損失。楊海雲黑社會性質組織以暴力、威脅手段,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對張北縣部分風電項目形成非法控制,在張北縣部分區域造成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當地經濟和社會秩序,社會影響極其惡劣。

△圖為案件審理現場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楊某某等形成較穩定的犯罪組織,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幹成員基本固定,通過有組織的實施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嚴重破壞了當地的社會、經濟、生活秩序,具有極大的社會危害性,已分別構成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組織賣淫罪、非法佔用農用地罪、故意毀壞財物罪、敲詐勒索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非法採礦罪、危險駕駛罪。根據各被告人所犯罪行,赤城縣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供稿:赤城法院

原標題:《【掃黑除惡】有期徒刑15年!張家口一黑社會性質組織22人獲刑!》

閱讀原文

特別聲明

本文為澎湃號作者或機構在澎湃新聞上傳並發布,僅代表該作者或機構觀點,不代表澎湃新聞的觀點或立場,澎湃新聞僅提供信息發布平臺。申請澎湃號請用電腦訪問http://renzheng.thepaper.cn。

評論()

相關焦點

  • 【掃黑除惡】又一16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被判刑
    【掃黑除惡】又一16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被判刑 2020-12-18 22:47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決勝掃黑除惡|郭某喜黑社會性質組織二審宣判
    決勝掃黑除惡|郭某喜黑社會性質組織二審宣判 2020-12-18 16:03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掃黑除惡|張仲謀等36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一審公開宣判
    是人民群眾深惡痛絕的頑疾我們要跟黑惡勢力抗爭到底2020年10月31日,西安市雁塔區人民法院依法對全國掃黑辦掛牌督辦的張仲謀等36名被告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一案進行了公開宣判。把控村兩委會後,張仲謀等人藉助三兆村城中村改造和周邊建設開發之機,通過強攬工程、圈地倒土、拆遷賠償、亂搭違建等違法犯罪活動,攫取巨額經濟利益達數億元,「以商養黑」「以黑護商」,形成以張仲謀為組織、領導者,張美紅、張燕紅等6人為積極參加者,荊康戰、呼慶民、郝洪各、趙清等10人為其他參加者,層級分明、結構穩定、分工明確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 【掃黑除惡】唐河法院宣判一起涉黑案件,25人獲刑,最高刑期20年!
    【掃黑除惡】唐河法院宣判一起涉黑案件,25人獲刑,最高刑期20年!,最高刑期20年!主犯安某正因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敲詐勒索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強迫交易罪數罪併罰獲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不得假釋。其他犯罪團夥成員分別獲刑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至十三年不等,並處罰金一萬元至四萬元不等。
  • 最高獲刑19年!沙市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畢氏兄弟涉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10月27日,沙市區人民法院對被告人畢某全等16人涉黑社會性質組織案進行公開宣判,16名被告人被依法判處刑罰。該組織藐視法律法規,通過承接房地產開發項目,以商養黑,以黑護商,先後實施對拆遷戶持刀毆打、強拆房屋、開發住宅區多次違規超建、暴力抗法,侮辱、毆打教師和在校學生及家長,非法購買、非法持有槍枝等一系列有組織、有計劃的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稱霸一方,黑惡名聲大噪,嚴重破壞了正常的社會生活生產經營和執法秩序,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
  • 非法拘禁、敲詐勒索 聊城一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獲刑6年
    非法拘禁、敲詐勒索 聊城一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獲刑6年 2020-12-21 17:42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媒體
  • 【掃黑除惡】掃黑除惡知識梳理,一起學習!
    Part 1  「掃黑除惡」鬥爭的「總藍圖」是什麼  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自2018年1月開始,至2020年底結束,為期3年,1年一個階段:  1.2018年,掀起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新高潮,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整體效能明顯提高,犯罪突出問題得到有效控制,形成掃黑除惡濃厚氛圍。
  • 「掃黑除惡進行時」利劍掃黑 鐵拳除惡
    ,湖南法院立足審判職能,利刃掃黑,鐵拳除惡,始終保持對各類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的嚴打高壓態勢,人民群眾安全感不斷增強。「大法官帶頭辦案,依法嚴懲黑惡勢力犯罪,提升了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旁聽尚同軍等23人涉黑案的庭審後,全國人大代表彭祁說。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全省法院強化組織領導,各中級、基層法院院庭長靠前調度,帶頭辦案。
  • 【掃黑除惡】普定法院審結張某、周某某等十二人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件
    【掃黑除惡】普定法院審結張某、周某某等十二人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件 2020-12-25 09:36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馬小兵等22人涉黑案公開宣判,首犯獲刑20年,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掃黑除惡】馬小兵等22人涉黑案公開宣判,首犯獲刑20年,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2020-12-09 19:31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江華人民法院:決勝掃黑除惡收官年 涉惡案當庭宣判
    紅網時刻永州12月22日訊(通訊員 蔣雨軒)12月21日上午,江華人民法院依法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何某等3人涉惡案。江華人民法院以組織、強迫賣淫罪,聚眾鬥毆罪數罪併罰,判處被告人何某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 盤踞大浪15年!龍華檢察依法對轄區一黑社會性質組織提起公訴
    盤踞大浪15年!龍華檢察依法對轄區一黑社會性質組織提起公訴 2020-10-16 22:06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社旗法院公開宣判一起黑社會性質組織案---41人被判刑 首要分子...
    社旗法院公開宣判一起黑社會性質組織案---41人被判刑 首要分子獲刑25年 2021-01-15 09:11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四川「黑老大」獲刑25年:圍堵政府單位,要求小弟吃透掃黑除惡精神
    他曾帶人圍堵政府單位,並指著該單位負責人鼻子罵「老子坐班房都要收拾你」。但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後,他又要求身邊小弟要把掃黑除惡精神「讀懂、嚼爛、吃透」……2020年11月18日,四川遂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判決,以楊樹林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共29人獲刑,其中楊樹林獲刑25年。
  • 四川眉山一黑社會性質組織涉案財產被執行
    ↑謝江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審理宣判現場「黑老大」一審獲刑25年 上訴被駁回今年6月30日,四川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一起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件進行公開宣判,法院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聚眾鬥毆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等罪,分別判處20名被告人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
  • 【掃黑除惡】首犯獲刑16年! 四平「龍少」等人惡勢力犯罪依法公開...
    【掃黑除惡】首犯獲刑16年! 近日,四平市鐵西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被告人費某(綽號「龍少」)、蒲某、張某惡勢力團夥犯罪一案
  • 今天|犍為22人「黑社會」團夥獲刑,最長判19年!
    12月21日,犍為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了犍為縣首例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對許某超、許某軍、李某偉等22名被告人依法分別判處八個月至十九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 掃黑除惡 | 這些黑惡勢力覆滅!廣西掃黑除惡最新戰果(9.11)
    為認真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書記鹿心社的批示精神,根據全區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衝刺會的工作部署,自治區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決定,從2020年8月下旬至11月底,在全區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百日會戰。
  • 「掃黑除惡進行時」38人涉黑案件公開宣判,「黑老大」獲刑25年!
    掃黑除惡進行時 >>...12月31日上午,龍湖區人民法院對被告人連賢明等38人涉黑案件宣告一審判決。該案認定涉黑組織成員共計20人(其中2人在逃、1人死亡),法院依法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和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敲詐勒索罪、包庇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妨害作證罪、誣告陷害罪、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罪、貪汙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職務侵佔罪,數罪併罰,判處被告人連賢明有期徒刑2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不得假釋。其餘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及非組織成員也分別獲刑。
  • 【掃黑除惡】這起黑社會性質組織案打財又有新進展!
    以被告人顏某敏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長期在海滄區青礁村一帶,有組織地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實施聚眾鬥毆、強迫交易等違法犯罪活動,嚴重破壞當地經濟、社會秩序。顏某敏還通過賄賂、插手村居換屆選舉等手段,獲取並利用有關國家工作人員、村兩委成員的包庇、縱容,牟取大量非法利益,侵佔集體財產,對青礁村一帶工程項目形成非法控制,破壞了當地的選舉秩序和政治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