蝦米音樂CEO王皓
《商業價值》註:這個時代,音樂人真得可以脫離網際網路而生嗎?對更多的音樂人來說,網際網路不止是一個銷售渠道,還是一個更方便和歌迷接觸培養用戶基礎的渠道。
「目前這個階段主要是怎麼幫他們成名,接下來會幫他們怎麼賺到更多的錢。」王皓表示,這也是蝦米音樂現在正努力試圖做到的,成為一個數位音樂媒體平臺。更多內容,由鈦媒體記者胡勇詳述如下:
上次離開蝦米的時候,李志很生氣。不過,4年後,這個男人最終還是回來了,吟唱著「在天黑時傷感」,還帶了封面上印著一隻蒼蠅的被歌迷褒貶不一的新專輯《1701》。
4年前,剛剛成立的蝦米因為其特殊的上傳分享機制和盈利模式而在音樂界備受爭議;早前因為獲得谷歌投資而聲名大振的巨鯨音樂網此時卻因為 Google 退出事件而陷於在資金和市場運作等多方面的尷尬境地;李志頂禮膜拜的 Pink Floyed 的華特斯(Waters)和吉爾默(Gilmour)在這一年則為了慈善表演而冰釋前嫌站在了同一塊舞臺上。
4年的時間並不算漫長,在一些歌迷看來李志新專輯的編曲太過精緻,作品不像以前那麼「糙」,他們覺得李志變了。
這些年來,李志變成國內獨立音樂人的標杆並有了自己的孩子,之前那個憤怒憂愁的人兒現在變得溫柔,在新歌裡唱道:多多你不要哭,長大你就會清楚,這世界沒有人,對你真的在乎。多多你不要怕,我不會逼你學吉他,你是你我是我,各有各的想法。
蝦米公司同樣發生了變化,在經歷了數年夾雜迷惘和繁榮的發展成為國內不多稱得上標杆的數位音樂服務之後,最終在2013年被阿里巴巴收購,並在隨後推出了一系列服務於音樂人的舉措並贏得了大家的好評。
一個音樂人,一家公司,曾經幾乎勢同水火,如今走在了一起。在這背後,是整個數位音樂工業發展的洪流在推動著,是中國付費數位音樂生態的成長在影響著。
4年來,數位音樂生態默默地開花結果。
點亮新的市場IFPI(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the Phonographic Industry,國際唱片業協會)發布的《2014數位音樂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向我們揭示了一副當前網際網路時代下數位音樂風起雲湧的全景圖。
網際網路已經深深融入進了當代音樂工業的血液和基因之中,數位音樂正成為一種前所未有的音樂形式和載體。來自亞洲的音樂作品 Gangnam Style 在 YouTube 上會獲得超過21億次的累計播放量並在當年席捲全球音樂圈,在中國,這樣的奇蹟也在發生著。
約瑟翰 龐麥郎,一個標準的90後年輕人。如果沒有蝦米,他發於2012年的嚴格說來只能算是 EP 的專輯《舊金屬》或許將永遠被大家遺忘在網際網路不起眼的角落裡——《我的滑板鞋》全長170秒,歌詞共計413字,目前僅在蝦米上的播放次數就超過了335萬次,歌詞「摩擦摩擦」成了今年中國網際網路最熱門最讓大家感到心照不宣的短語之一。
「這個人就是天外飛仙,我也是完全沒有想到,的確沒有可複製性。」王皓告訴我們,他自己也對《我的滑板鞋》和龐麥郎的走紅感到匪夷所思。回復「#33224」獲取文章:從《驚惶龐麥郎》說開去:一個反主流的業餘經濟正崛起
唱片讓明星走紅,數位音樂則讓普通人也能被聚光燈關注,使得音樂產業有了更豐富的輸出和傳播路徑,這從根本上改變了傳統音樂產業的組織和生產方式。
儘管唱片市場不斷萎靡,數位音樂產業越發興盛,但是不少音樂人和唱片公司對與網際網路合作依然抱著懷疑乃至牴觸抗拒的心態,他們或者擔心線上內容反噬到他們本身的利益,或者質疑網際網路公司的權益分配方式,而相關的管理機構也沒能跟上時代的步伐,在權益分配、保護各方利益等法律法規方面遲遲沒能做出與時俱進的調整。
「點亮新的市場。」——這是 IFPI《報告》的標題,即由數位音樂來振興音樂行業,開闢出傳統音樂工業之前忽視的市場。
在王皓看來,部分獨立音樂人如果還不能適應這個時代做出改變的話,那麼他們以後的日子將變得非常難過。他用陳綺貞從獨立走向大眾的案例向我們說明,在中國這樣一個遠遠超過臺灣的大市場裡,陳綺貞的那套做法現在有著更好的網際網路方式去完成。
「對今天的獨立音樂人來說,不是使用或不使用網際網路的選項,這是一個必須項,你必須使用網際網路,關鍵就是看你怎麼去用。」王皓說。
網際網路時代的民謠歌手李志,1978年生人,大學肄業,工科生,出生江蘇金壇,混跡南京,他的身份是獨立音樂人。王皓,同為1978年生人,理科生,生長於杭州,工作創業於杭州,他一手打造了蝦米網。
被歌迷暱稱為「B 哥」的李志不止以民謠詩人和獨立音樂人的身份出現在大眾的視野裡,在某些時候,他所扮演擔當起的維權鬥士的角色的價值比起他的音樂也毫不遜色。這也正是李志四年前和蝦米決裂甚至將要對薄公堂的原因所在。
在李志等獨立音樂人看來,蝦米的由用戶上傳作品之後其他用戶付費試聽高品質音樂或下載的共享分成模式,不啻為鼓勵用戶盜版並以此謀利,極大地侵犯了音樂人的權益。
數字顯示,從2010~2013年的四年裡,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音樂經紀版權收入分別為6801萬元、8809萬元、1.09億元及1.12億元人民幣,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收取的版權許可費則分別為1.2億元、1.2億元、1.19億元及1.42億元人民幣。而2013年中國數位音樂、演出、唱片等行業的總規模為587.2億元人民幣。
前引 IFPI 《報告》指出,音樂產業在電視和電臺上的播放及餐廳和商店等場所公開表演獲得的收入在2013年首次達到11億美元,同比增長近19%,增幅為2012年的兩倍多,佔唱片業總收入的7.4%,相形之下,我國在數位音樂版權收益維護方面的投入和成績還有很大的空間。
長期以來法制意識和版權觀念的淡薄使得用戶、網站對音樂人、唱片公司的智慧財產權毫不尊重,國內網際網路野蠻無所不用其極的生長蠻勁更是加劇了這一局面的惡化,搜尋引擎濫用避風港原則規避對版權、智慧財產權應當擔負的責任,在用戶和網絡渠道的積壓之下,正版音樂的消費在中國網際網路大環境裡逐漸成為天方夜譚。
在這樣的背景下,音樂人、唱片公司、音樂網站以及用戶之間的隔閡越來越深,後果則是,音樂網站的侵權行為愈來愈普遍,音樂人和唱片公司得到的收益越來越少,而這又反過來限制了音樂產業鏈上遊的投入和再生產。
弔詭或諷刺的地方在於,本身就非常喜歡音樂並試圖改變當時音樂產業狀況的王皓實際上和李志有著相同的目標,他希望蝦米能為音樂人提供一個版權被尊重、權益得到保障的平臺,在此基礎上推動付費音樂乃至整個行業的發展。這個目標,直到被蝦米收購後有了相對充足的資源之後才變得有了真正實現的可能性。
從去年「西湖音樂節」開始,王皓和李志商量回歸的事情,但當時李志仍然還在踟躕,之後蝦米幫助音樂人推出專輯的「尋光」計劃以及更早之前通過網絡眾籌為音樂人舉辦演唱會的項目最終打動了他。
現在,在李志的蝦米主頁上,他的歌迷超過了6萬人,9張專輯的試聽超過900萬次,最多的一首《定西》播放了96000次以上,主頁被分享了近7400次。
像李志這樣的獨立音樂人的作品的權益在蝦米平臺上得到了尊重和保證,而藉助網際網路的影響和傳播力,藉助一個大平臺的廣泛受眾,這些音樂人又能獲得相比以前局限在線下的受眾。
來自 At Night Management 經紀公司的音樂經紀人 Carl Vernersson 如此評價流媒體服務給音樂人帶來的三個好處:能夠長期可持續的收入;在音樂作品的組織和編排方式上有了更多的靈活性;便利、價格相對合理的流媒體服務使得消費者在盜版之外更傾向於支持正版。
這,正是網際網路帶給整個音樂產業的最深刻影響和衝擊。而現在,這番衝擊還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和速度繼續無遠弗屆地動蕩著整個音樂產業。
未來還有多遠「作死。」王皓如此評價 Taylor Swift 從 Spotify 下架專輯的行為,在接受我們的採訪時,他又將這位被中國網友戲稱為「黴黴」的歌手成為「奇葩」。
這個時代,音樂人真得可以脫離網際網路而生嗎?對更多的音樂人來說,網際網路不止是一個銷售渠道,還是一個更方便和歌迷接觸培養用戶基礎的渠道。
「目前這個階段主要是怎麼幫他們成名,接下來會幫他們怎麼賺到更多的錢。」王皓表示,這也是蝦米現在正努力試圖做到的,成為一個數位音樂媒體平臺。
龐麥郎是一次成功的實驗,而且所有人都清楚,這種案例可遇而不可求。所以更需要研究和摸索的是打造出一個可以不斷複製的模式,讓更多的獨立音樂人能夠藉助蝦米這塊平臺被大家知道。在具備一定的知名度之後,才會有專輯、演唱會及後續的開發包裝等。
蝦米正在努力介入一個涵蓋從挖掘音樂人、製作專輯再到演唱會的音樂產業流水線的大平臺,在這個平臺上,藉助阿里巴巴集團帶來的流量以及在淘寶等業務線中的地位,蝦米能夠發揮那些不斷萎縮的實體唱片公司的功能,甚至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取代前者的某些功能,在經濟、權益維護等多方面給音樂人帶來更大的便利。
而在音樂人和用戶之間,蝦米扮演著同樣重要的角色。藉助淘寶和支付寶業務,它可以省去中間的步驟和程序,讓用戶更方便快捷完成包括會員充值、付費下載音樂、購買唱片以及演唱會門票等諸多環節。
「我們還在一個用戶習慣養成的階段,我覺得遠遠還未到收割的時候。」王皓告訴我們,正版數位音樂消費在中國才剛剛起步,付費會員服務根本無法彌補各大平臺的支出。
隨著阿里巴巴目前在電影、音樂等內容方面的關注不斷加大以及支付手段越來越便利,消費者在數字內容上的投入將會穩步上升,而另一方面,從整個大環境來說,用戶和各大公司尊重版權和智慧財產權意識逐漸提升,數字消費內容本身的質量也隨之增強,這些都預示著正版數位音樂消費的商業化趨勢正變得越來越明朗。
由中國傳媒大學和國家音樂產業促進工作委員會聯合撰寫的《2014中國音樂產業發展報告》數據顯示,2013年中國數位音樂市場規模達到440.7億元人民幣,其中無線音樂市場規模達397.1億元,在線音樂市場規模達43.6億元,2013年數位音樂用戶數量達到4.53億人以上。
用好的音樂去促進正版消費,用正版消費去逐步推進數位音樂產業的良性發展,實現包括音樂人、平臺以及消費者三者之間的共贏,最終推動整個音樂工業的繁榮,發掘出更多更好的音樂人和音樂作品。這就是當初王皓從阿里巴巴離職創辦蝦米的初衷,是包括李志在內的眾多獨立音樂人的根本出發點,也是像龐麥郎這樣一朝聞名天下知的素人歌手的理想。
這是一個長遠的目標,這是一個宏大的夢想。現在,數位音樂產業在中國依然是一片等待開掘的肥沃處女地,下一個李志,下一個蝦米,下一個龐麥郎,或許就在那裡,這是一個值得期待的過程。
為此還要等多久呢?
「3年?5年?我不知道,又或許下一個雙十一就有一大塊是買音樂的。」王皓告訴我們。(文/胡勇)
(本文即將刊登於BT傳媒·《商業價值》雜誌2月刊,敬請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