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毓明姐姐稱弟弟和女孩非養父母關係!

2020-12-23 大視野頻道

近日,關於某企業高管鮑毓明性侵養女一案在網上引發大眾關注!4月11日,鮑毓明的姐姐對此事發表看法,稱鮑毓明和女孩並非養父女關係,而且女孩和女孩媽媽曾去鮑毓明的老家見父母。

但鮑毓明姐姐所發表的言論並未得到大眾的認可,網友們紛紛留言,「意思就是一個14歲的女孩子,以結婚為名要攀附你們家唄。呸!臭不要臉!姐姐是吧?有沒有孩子?最好是女兒,滿14歲那種。」

「我震驚了,他姐姐也知道這事?不是養父女關係是什麼關係,他弟弟幾十歲的老男人禍害人家十幾歲的小姑娘這一家子都什麼人啊?」

「這劇情我見過,接下來就是他學校老師同學同事領導七大姑八大姨鄰居老王都說他是性格內斂成績優異樂於助人,隔壁村頭種過樹,寡婦門前掃過雪。這洗白的手段太低端了,當大家都是傻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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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關於鮑毓明性侵養女一事,在網上掀起軒然大波。對此事,鮑毓明一直在回應,4月15日,鮑毓明再次回應此事,他稱和養女小可(化名)是戀愛關係,他是在2015年接觸到小可的,那時候小可14歲,他想收養小可,但卻沒有辦法辦理收養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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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鮑毓明養女律師回應#:「非養父女關係」系開脫 #鮑毓明未辦領養手續#】當事女孩小可(化名)稱,她從2016年起跟著「養父」鮑某某生活,3年間遭多次性侵。女孩表示,被性侵後曾去過鮑某某老家要說法,鮑父母卻問小可要不要嫁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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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鮑毓明養女律師回應:非養父女關係 系開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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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初,女孩小芳(化名)稱曾在2016年在網上諮詢醫生,意識到自己被強姦後報警未果,2019年因長時間遭受迫害自殺後未遂,同年10月,在檢察院監督下再次立案,鮑某卻稱自己不會觸犯法律,和小芳也並非「養父女」。
  • 「性侵養女案」當事人鮑毓明拋出"聊天記錄",女孩:性侵是事實
    保證書中寫道:「給我現在的女兒,和未來的妻子。」澎湃新聞此前報導,小芳稱其從2016年起被「養父」鮑毓明長期控制在山東煙臺某公寓裡,遭多次性侵,並嘗試自殺。報警後,警方撤案後又立案,但一直沒有進展。12日上午,小芳向澎湃新聞表示,這兩天,她都在積極配合警方做筆錄,尚未看到鮑毓明發布的詳細的聊天記錄。不管鮑毓明如何辯解,都無法改變性侵她的事實。
  • 鮑毓明,你等著!不怕韓紅「姐姐」?還有硬核律師郭建梅來絕殺!
    文|雪梨這幾天,善於鑽法律空子、步步為營的「養父」鮑毓明,開始抖猛料反擊了,並放出女孩跟自己的通話錄音,企圖左右輿論風向。而這些音頻內容,都在指向兩人疑似戀愛關係,確實對女孩非常不利。我們普通人的聲音和力量太小,蘭兒的確需要她們這樣的姐姐的幫助。 只不過,網絡輿論的熱度總是短暫的,過不了幾天,又會被其他頭條熱搜覆蓋。 況且,在深諳法律空子的老流氓鮑毓明的面前,明星們的呼籲也顯得有些後繼無力。
  • 「性侵14歲養女的鮑毓明,消失了」
    從《南風窗》曝光48歲鮑毓明的惡人惡行後,養父性侵14歲女孩的事件一度引起軒然大波。2015年,43歲的鮑毓明收養了未成年少女李星星,同年12月31日,在李星星即將步入14歲的前夜,鮑毓明對她實施第一次暴行。
  • 「高管性侵養女事件」再調查:鮑毓明稱有足夠的證據戳穿謊言
    李星星回憶,在2015年11月,她被鮑毓明帶到北京上學,兩人以「養父」「養女」的身份相處,直到元旦前夜發生了性侵。從此,在這段離奇的關係中,李星星與鮑毓明相處的時間大概有3年。李星星控訴稱,她在這段時間,受到了控制和長期性侵。在她成年以前的這3年裡,她生活的重心全在鮑毓明,帶給她的卻是身心的摧殘。
  • 涉嫌性侵的鮑毓明再發聲,稱「綁膠帶」為粘貼畫作,否認收養關係
    之前被指「性侵養女」的鮑毓明5月1日連發兩條微博,稱李星星之前對媒體說謊,並再次否認了「養女」關係。鮑毓明在微博中說道,2015年12月31李星星未被強姦和監禁,那段日子什麼也沒有發生。對於「性侵三四年」的說法,鮑毓明稱這幾年與李星星見面加起來不過幾十天,李星星是2017年8月來煙臺的。鮑毓明十問李星星,圖據鮑毓明微博另外,李星星此前給媒體看的照片顯示,鮑毓明當時在房間裡脫了上衣正在粘膠帶,準備給她使用成人用品。但鮑毓明在今天微博中否認了這點,稱正在拿著雙面膠把李星星的畫粘在門上。
  • 羅冠軍公開不予立案通知書,鮑毓明案反轉,韓婷婷和母親設局失敗,美國人鮑毓明被驅逐出境了
    和梁穎有著相同手段的女孩不只她一個李星星:聲稱未成年時被高管養父性侵,昨天事情已經水落石出,李星星年齡造假,兩人是同居關係,只是要求得不到滿足反咬一口,包養被她說成收養;#鮑毓明案調查結果公布#鮑毓明和韓婷婷的糾紛持續了5個多月,9月17日,鮑毓明終於等來了反轉的結果.
  • 「總裁性侵養女案」最新進展:鮑毓明與南風窗隔空論戰
    鮑毓明稱:南風窗也顯然明知父女關係尚無確切事實依據和法律結論,仍不加引號和條件就堂而皇之把本人冠以父親之名來挑起公憤。鮑毓明否認自己在2015年帶韓某到北京上學。否認原文中所說於2015年4月與韓某的母親相識,承認自己在2015年9月加上了韓某母親QQ。鮑毓明表示,2015年底、2016年初,韓某已經與成人無異,而非原文中稱「還沒有發育,個子瘦小」。
  • 鮑毓明堅稱戀愛,去年就送了訂婚戒指?女孩兩張身份證認識時已18
    小編的話:8月13日,「高管被指性侵養女事件」再起波瀾,有媒體報導「鮑毓明案當事女孩疑有兩張身份證」。據稱鮑毓明發朋友圈表示「將開發布會回應關注」。當事女孩李星星(化名)的代理律師呂孝權稱,關於「雙身份證」目前將等待警方的調查結果,現各方掌握的情況都是片面的,不足以成為權威消息發布;呂孝權還表示,「李星星本人長期受到多個水軍號的攻擊,面對這種侵權行為,我們已經指導李星星固定證據,並寫了起訴狀!」
  • 律師談鮑毓明案 應查清兩人角色地位和相處模式 稱女方重度抑鬱
    京衡律師上海事務所副主任、高級合伙人鄧學平4月13日撰文指出,鮑毓明有否利用其特殊身份對小芳實施洗腦式精神控制,需要警方重點調查。對該問題的調查和認定,或許是本案法律適用的核心關鍵。4月13日晚,為小芳(化名)的代理北京市千千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千千律所)發在該所微信公號上發布文章《女孩的權益,該怎麼關心和保護?》,也討論了相關問題。
  • 姐姐來了,拒絕「反轉」
    姚晨更諮詢了法律人士,表達對於身為律師的鮑毓明利用法律漏洞自我保護的憂慮。「鮑毓明姐姐稱弟弟和養女並非養父女關係」的新聞一出。姚晨馬上轉發駁斥「反轉說」,稱無論如何粉飾二人關係,也掩蓋不了一個43歲的成年男性與14歲少女發生性關係的事實,思路非常清楚了。
  • 鮑毓明與南風窗隔空論戰,知名律師:韓...
    鮑毓明在微信公號上發文,質疑南風窗此前發布的「畫皮文」(以下簡稱「原文」),認為報導中有多個疑點,侵犯了鮑毓明的名譽權和隱私權,涉嫌構成誹謗、尋釁滋事。鮑毓明指出了其中多處「失實」之處。鮑毓明與韓某「養父」「養女」關係不成立。鮑毓明稱:南風窗也顯然明知父女關係尚無確切事實依據和法律結論,仍不加引號和條件就堂而皇之把本人冠以父親之名來挑起公憤。
  • 【原創】性侵幼女:被鮑毓明與亨伯特折斷翅膀的李星星和洛麗塔
    劇情簡介:在大學裡靠教授法文為生的亨伯特(傑瑞米·艾恩斯飾)年過中年,自從年幼時的初戀女孩死去後,心中總藏著一個溫柔而猥褻的夢魘。一次偶然的機緣下,他成為了夏洛特(梅蘭尼·格裡菲斯飾)的房客。他瘋狂地愛上了夏洛特年僅14歲的女兒洛麗塔(多米尼克·斯萬飾)。而與此同時,夏洛特也看中了亨伯特,一心要為自己和洛麗塔找個靠山。
  • 怎樣才能讓鮑毓明案進入司法程序?
    「父女」與現行法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頒布《關於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下文稱《意見》),其中第二十一條規定,「對已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女性負有特殊職責的人員,利用其優勢地位或者被害人孤立無援的境地,迫使未成年被害人就範,而與其發生性關係的,以強姦罪定罪處罰
  • 曝光鮑毓明取保候審?揭秘未辦收養女手續,三年日久生情戀愛關係
    被指控男子鮑某某稱,他於2015年接觸到當時14歲的小可(化名),想收養但無法辦收養手續。2017年下半年,他和小可日久生情,確立戀愛關係,並發生關係,還帶她見過父母。小可則堅稱,她和鮑某某並非戀愛關係,她在2015年底被性侵,遭到控制,被迫看色情視頻。4月13日,最高檢及公安部已派出聯合督導組,趕赴山東對該案辦理工作進行督導。目前,小可再接受警方調查取證,鮑某某取保候審中!看看網友評論:「放屁!
  • 鮑毓明拋出"聊天記錄" 女孩:QQ是他的 性侵是事實
    然而,此前南風窗記者多次聯繫鮑毓明,均未獲得回應。他解釋說:「因顧及雙方隱私,先暫緩公開披露」。4月11日深夜,鮑毓明再度「消失」。截止目前,無法與他取得聯繫。以下是鮑毓明回應南風窗記者提問的全文。(李星星母女的姓名已模糊處理)
  • 鮑毓明與養女案多次反轉,中年人與孩子之間,真的存在愛情嗎?
    這些天,鮑毓明和養女星星的事件,在網上鬧得沸沸揚揚。事情經過多次反轉,可每多一次反轉,就多刷新一次大眾的認知。女孩星星控訴養父:自己14歲開始,就被強行與他發生關係,甚至生理期也不放過。強迫自己看一些兒童不宜的片子,並威脅她如果不照做,就找其他孩子來,或者打她。她的世界裡,只有鮑毓明,連跟媽媽打電話都被他監聽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