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鮑毓明取保候審?揭秘未辦收養女手續,三年日久生情戀愛關係

2020-12-23 娛樂星聞精選
小可強調鮑毓明不敢承認是養父

小編的話:(上市公司副總裁涉嫌性侵養女案系列報導之11)4月15日,「新京報」對話當事雙方。被指控男子鮑某某稱,他於2015年接觸到當時14歲的小可(化名),想收養但無法辦收養手續。2017年下半年,他和小可日久生情,確立戀愛關係,並發生關係,還帶她見過父母。小可則堅稱,她和鮑某某並非戀愛關係,她在2015年底被性侵,遭到控制,被迫看色情視頻。4月13日,最高檢及公安部已派出聯合督導組,趕赴山東對該案辦理工作進行督導。目前,小可再接受警方調查取證,鮑某某取保候審中!看看網友評論:「放屁!一個幾十歲的大齡剩男了,有錢有房你直接找個女的結婚生子啊,還用專門去搜送養女童?把黑說成白,試圖說成戀愛關係,一個身心健全的剛14歲的女生,放著花季少年不喜歡,喜歡你個油膩大叔?如果不是你強迫她,給她洗腦,讓她依賴你,那我不曉得還能有其他什麼說法!」

小可表示對第一次性侵感到恐懼

先給不了解前因的朋友們介紹一下事件發展的經過,詳情可以看小編前面寫的系列文章。4月12日,「財新網」刊發報導《高管性侵養女事件疑雲》,報導從性侵嫌疑人鮑毓明角度講述這一事件。其中潛藏的一個觀點便是,指出小可並非如此前報導中所謂的那般「無辜」或毫無自我意識。《財新》記者還根據鮑毓明所提供的小可發給他的信息,指出後者對鮑也存在愛戀,因此也就佐證了鮑毓明自始至終所強調的、他與小可之間是「戀愛關係」,故不存在性侵一說。報導刊發後,引發極大爭議。4月13日晚間,「財新網」發布官方聲明,稱報導確有採訪不夠充分、行文存在偏頗之處,已在當日撤回報導。

對於鮑毓明和小可的相識,小可的母親虹麗(化名)稱,孩子從小磕磕碰碰一直不順,為「衝災」認養父母。她在網上看到關於收養女寶寶的帖子,通過QQ跟一網站的中間人取得聯繫。2015年9月,她通過中間人和鮑毓明約定見面,談妥將女兒小可「送養」給鮑毓明,鮑毓明以「養父」的身份帶走了小可。鮑毓明的書面回復與小可母親的說法並不一致。鮑毓明稱,2015年9月,小可的母親看到了他發布的收養孩子(男女不限)的帖子,便加了他的QQ。此後,鮑毓明通過QQ與孩子的母親溝通收養事宜。

鮑毓明稱小可媽媽主動加了他

有法律專家撰文指出:「只有全面考慮事發時小可的年齡、認知水平和身體狀況、成長的經歷,鮑毓明的身體狀況、身份背景、鮑毓明與小可所處的角色地位、相處模式等因素,才能更準確地去理解和認知被害人的是否自願問題。這就涉及被害未成年人案發時是否有能力正確認知自己言行的法律意義和後果,又是否有能力在完全不受外在因素影響下具有選擇表達不同意的意思自由?」

鮑毓明網絡公開圖片

小編認為,近幾年,無論是國內還是國外,涉及性騷擾、性侵和強姦等社會事件頻發,使這一始終存在又總隱在陰影中的行為,一再出現在公眾視野之中。與其說鮑毓明事件是特例,不如說它其實只是這一系列層出不窮事件中又一個令人悚然的典型。而圍繞著此次事件所產生的無論是關於鮑毓明,還是遭到性侵的女孩的言論、行為和形象的言論之中,也再次呈現出某種我們之前反覆見到的摩擦、分歧和曖昧。這件事如果不能嚴懲,會造成大量的模仿案件,照貓畫虎鑽漏洞,到時候就很可怕了。所以一定要徹查到底,繩之以法!親愛的讀者,您的觀點是什麼?歡迎在評論區留言!(上市公司副總裁涉嫌性侵養女案系列報導之11,此案前情複雜,目前已處於立案階段,小編會持續跟進最新進展,並深挖前期細節,敬請關注,並在評論區談談您的觀點)

保護未成年人任重道遠

相關焦點

  • 鮑毓明稱和養女是戀愛關係,養女否認!
    近日,關於鮑毓明性侵養女一事,在網上掀起軒然大波。對此事,鮑毓明一直在回應,4月15日,鮑毓明再次回應此事,他稱和養女小可(化名)是戀愛關係,他是在2015年接觸到小可的,那時候小可14歲,他想收養小可,但卻沒有辦法辦理收養手續。
  • 《刑事訴訟法》:取保候審
    它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後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 取保候審通常對犯罪較輕,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對其行動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採用。
  • 取保候審的條件是什麼?取保候審後逃跑會有什麼後果?
    一、取保候審的條件《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規定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 取保候審與緩刑適用關係之異化與重構
    如,對於法定刑在三年以下的輕罪行為,既可能採取取保候審的強制措施,也可能在判處相應刑罰之時宣告緩刑。但是,這種實體考量因素上的重疊並不意味著取保候審與緩刑在適用上具備高度牽連性。就邏輯上的對應關係而言,即便司法機關極其正確的採取了取保候審措施,該案件在量刑階段亦存在著多種可能性,即採取了取保候審的案件在實體結果上可能會被判處無罪、拘役、管制、三年有期徒刑或宣告緩刑,甚至還可能被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 被害人不諒解,犯罪嫌疑人可以辦取保候審嗎?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 什麼情況適用取保候審?取保候審罰金是多少?
    對於一些 犯罪嫌疑人來說,有的會有取保候審的資格,這時需要繳納一定的保證金。那麼取保候審罰金是多少呢,取保候審的流程還什麼呢?網友諮詢:弟弟因為醉駕出了一點事故,現在已經被拘役了。希望能夠保釋他出來,那麼取保候審開庭罰金一般是多少啊?重慶鼎謀律師事務所向先銀律師解答:取保候審的流程:1、取保候審的申請。2、取保候審的決定。
  • 取保候審後多長時間結案、還會判刑嗎……取保候審必知的7個問題
    ,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二、辦理取保候審的方式有哪些?取保候審有兩種方式,繳納保證金或提供保證人,繳納保證金與提供保證人只得選擇其一。
  • 鮑毓明堅稱戀愛,去年就送了訂婚戒指?女孩兩張身份證認識時已18
    事件回顧:「養女」李星星對媒體稱「2015年12月31日,鮑毓明在其老家天津對我實施了性侵。」彼時,李星星剛滿14周歲,距她和鮑毓明第一次見面也才兩三個月。《南風窗》報導描述為:「爸爸」 鮑毓明把燈關了,卻把電視聲音開得很大,他指示女兒,不要做作業,過來坐下,看電視。黑暗中,鮑毓明突然一把抱住了她。
  • 關於如何取保候審,如何判處緩刑的問題匯總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67條規定了取保候審的四種情形:A.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B.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C.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D.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 急於幫父親辦取保候審 瀋陽一小夥被女騙子騙了六百萬
    遼寧瀋陽小夥曹某的父親因觸犯法律被刑事拘留,為了幫父親辦理取保候審,曹某經人介紹找到了自稱在政法系統「能量巨大」的女子許某。許某以辦事為由,先後跟曹某要了600萬元現金和價值57萬餘元的菸酒等物品。但許某其實毫無關係,也根本沒去辦事。
  • 取保候審後還會判實刑嗎,是否判刑的依據是什麼?
    網友諮詢:取保候審後判實刑機率有多大?關於取保候審後判實刑機率的問題,兩者並沒有互證關係,法院對犯罪嫌疑人是否給予緩刑,主要還是依據其刑事處罰是否為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犯罪情節是否嚴重、是否有悔罪表現,同時,對於多次犯案的犯罪分子也不會給予緩刑處理。因此,取保候審只是在刑事訴訟期間為保障訴訟順利進行而規定的刑事強制措施,其與法院到底判處實刑還是緩刑等並無直接的聯繫。
  • 《取保候審》微電影
    取保候審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 已經被逮捕了,還可以取保候審嗎?
    逮捕是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偵查、串供、毀滅證據等採取的一種較為嚴厲的刑事強制措施,被逮捕的人一般具有較大的現實社會危險性,可以說,逮捕是比取保候審更為嚴重的刑事強制措施。因此,一般被逮捕以後再被取保候審會比較困難,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被逮捕後滿足一定條件仍然是可以被取保候審的。逮捕後符合條件的是可以取保候審的。
  • 取保候審交了保證金就放人了嗎
    1、按法律的規定,辦案的機關在接到嫌疑人取保候審申請的三日以內作出是否批准的決定。只需要辦案機關的同意,警方就會辦理相關的手續釋放嫌疑人,一般當天就可以釋放。2、《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法定的代理人、近親屬或辯護人都有權利提交申請來變更強制的措施。
  • 以案說法:刑事犯罪中取保候審的實務操作
    、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 濟南警方抓獲一詐騙犯:「有關係」能幫人辦取保候審
    在多方打聽下,一名經銷商張先生通過朋友找到了一位「神通廣大」的曲某,曲某自稱「有關係」,只要對方給的錢足夠,不管什麼樣的案子,都可以幫助嫌疑人辦理取保候審。經銷商們急於恢復這家公司的業務,於是同意給曲某錢讓其幫忙辦理取保候審。
  • 紀檢幹部被起訴,曾收100萬助在逃人員投案後辦取保候審
    檢方指控:2012年至2019年期間,李德斌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他人財物價值近200萬元,其中100萬元通過「幫助」在逃人員投案後辦理取保候審手續獲得。公開資料顯示,李德斌,男,1970年出生,漢族,大學本科文化,曾任重慶市紀委監委第四監督檢查室副主任。
  • 取保候審保證金如何退還?
    保釋也就是《刑事訴訟法》中規定的取保候審,通常在辦理保釋的時候,要麼提供保證人要麼交納保釋金,而對於交納的保釋金一般是會給予退還的。不過大家知道保釋金多久退還嗎?關於這方面的內容,律師365小編將在下文中為您解答。一、保釋金多久退還?
  • 「總裁性侵養女案」最新進展:鮑毓明與南風窗隔空論戰
    9月5日,鮑毓明在公號上發文《涉嫌誹謗尋釁滋事,揭開南風窗的「畫皮」》,質疑南風窗此前文章中的多個疑點,為自己「洗白」。  鮑毓明9月6日,南風窗公號發文《「收養」李星星》,再次透露了鮑毓明與韓某母親的對話細節,涉及鮑毓明與韓某「養父」「養女」關係。
  • 「收養」李星星
    而後,通過中間人,她和鮑毓明約定見面。但「寶寶論壇」的這次收養,結果未知,亦未證實是鮑毓明。不過,能夠證明的是,劉平安不排斥鮑毓明這類中年男人收養女兒。劉平安送養女兒的線索很清晰。收養,正是鮑李二人相識的途徑。但是,現在的鮑毓明不認同「收養」一說。在澎湃新聞4月12日的報導中,先是鮑毓明的姐姐發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