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我國第七個國家憲法日,
11月30日至12月6日,
是第三個「憲法宣傳周」。
憲法不僅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
也規定了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可以說與我們每個人都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
從出生到死亡,從衣食到住行,
它觸及我們一生的點點滴滴。
「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揚憲法精神」
本期,就和法哥一起來學習關於憲法的知識吧~
什麼是憲法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與國家前途、人民命運息息相關。它以法律的形式確認了中國各族人民奮鬥的成果,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決定,把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
憲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如果將法律體系比作一顆大樹,那麼憲法就是樹根,其他法律就是樹幹和樹枝。憲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也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據,所有的法律都誕生在憲法之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五條第三款至第五款規定:
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牴觸。
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憲法保護我們
作為一個國家的根本法,我們從出生起,就擁有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受到憲法的保護。
1、為我們遮風避雨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的保護。
夫妻雙方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
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禁止破壞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婦女和兒童。
2、助我們寬裕生活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四條第三款及第四款規定:國家合理安排積累和消費,兼顧國家、集體和個人的利益,在發展生產的基礎上,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質生活和文化生活。
國家建立健全同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保障制度。
3、護我們一生安穩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
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憲法賦予我們
我國憲法除確立了國家治理的基本結構和基本機制等內容外,還賦予了每個公民諸多的基本權利和義務,讓我們成為一個完整而有力量的人。
1、學習方面
每位公民都有獲得文化科學知識和不斷提高思想覺悟、道德水平的權利,而且每個公民都必須按照法律要求,接受教育。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六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國家培養青年、少年、兒童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2、工作方面
勞動權是獲得生存權的必要條件。沒有勞動權,生存權利也就沒有保障。當然,在勞動中經過一定的體力和腦力的消耗以後,我們也依法享有恢復體力、腦力以及用於娛樂和自己支配的必要時間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
國家通過各種途徑,創造勞動就業條件,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並在發展生產的基礎上,提高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勞動是一切有勞動能力的公民的光榮職責。國有企業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都應當以國家主人翁的態度對待自己的勞動。國家提倡社會主義勞動競賽,獎勵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國家提倡公民從事義務勞動。
國家對就業前的公民進行必要的勞動就業訓練。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三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者有休息的權利。
國家發展勞動者休息和休養的設施,規定職工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
3、生活方面
權利和義務會隨著我們的長大越來越多,年滿十八周歲以後,我們就可以直接參與國家大事了,同時我們也有保衛祖國、維護國家統一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五十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維護國家統一和全國各民族團結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規定:保衛祖國、抵抗侵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每一個公民的神聖職責。
憲法的根基在於人民發自內心的擁護,
憲法的偉力在於人民出自真誠的信仰。
為深化川渝司法行政戰略合作,助推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增強兩地人民的憲法意識,弘揚憲法精神、加強憲法實施、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慶市渝北區司法局、重慶市渝北區法學會、四川省廣安市司法局將聯合開展憲法宣傳周有獎問答活動,為打造成渝雙城經濟圈築牢法治基礎,提供法治保障。
此次答題內容涵蓋習近平法治思想、憲法、民法典、疫情防控、公共衛生等內容。趕緊點擊「閱讀原文」,學知識抽紅包啦~
一、活動主題
學習憲法知識,爭做守法公民!
二、活動時間
2020年12月3日17:00—12月6日17:00
三、活動規則
(1)從題庫中隨機抽取5題參與答題,每題20分,答對3題即可參與抽獎(即60分)。
(2)每個微信號每天3次抽獎機會。
(3)活動期間可以每天參與抽獎。
四、參與方式
1、關注「渝北普法」微信公眾號,點擊主菜單【渝北普法】---子菜單【有獎問答】活動入口參加活動或直接點擊閱讀原文參加活動。
2、關注「法治廣安」微信公眾號,點擊主菜單【全民學法】---子菜單【有獎問答】活動入口參加活動或直接點擊閱讀原文參加活動。
五、紅包領取
中獎的夥伴獲得紅包後,輸入驗證碼,並在微信對話窗口【服務通知】中核對領取。
本活動最終解釋權歸重慶市渝北區司法局、
重慶市渝北區法學會、
四川省廣安市司法局所有!
文章來源|渝北普法
原標題:《學習憲法知識,爭做守法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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