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伊始的新冠肺炎疫情給我國國際航運業帶來了極大的影響,不僅體現在疫情期間的短期不利衝擊,更有長期的產業鏈波及效應。
從短期看
(1)生產消費的放緩和延後,使我國原油、天然氣、鐵礦石、煤炭、大豆和豆粕等大宗產品進口需求萎縮,且短期內難以提振,導致我國國際航運市場需求嚴重不足。
(2)疫情引發的我國中小企業出口受阻導致對貨櫃運輸服務需求已明顯減少,而且,新冠疫情在世界的蔓延使未來幾個月的航運量還將大幅下降,貨櫃運輸收入急速下降。
(3)對我國航運物流系統產生了較大衝擊。由於疫情帶來的人員管控和必要的防護措施,使得港口物流節點集疏能力降低,碼頭堆場疏港體系不暢,船舶運作效率降低。
(4)導致我國國際航運業管理難度增加。由於疫情使得船員安排與協調困難,而各國實施的不同抗疫政策又加大了船舶調度難度,使航運企業違約風險上升,經營成本增加,資金周轉壓力大。
從中長期看
新冠疫情在世界的暴發和蔓延已經對全球供應鏈產生影響,全球性企業停工形成的中長期經濟蕭條會加劇世界性需求萎靡以及更嚴重的貿易保護盛行,使我國進出口貿易受到極大影響,必將在一個較長的時間內對國際航運業形成明顯的衝擊,並且這衝擊通過產業關聯和傳遞效應波及到整個上下遊產業鏈,不僅累及貨櫃生產、造船業及其相關產業,也對港口經營、海運保險、海運中介和諮詢等服務業造成不利影響。
為了維持國際航運業的長期良性發展,我國政府應該儘早出臺全面的扶持政策。
(1)制定全方位國際航運業復工保障計劃,不僅要保障際航運業防疫物資供應,建立船舶防疫應急機制,更要建立國際防疫信息和各國政策共享平臺。
(2)實施切實可行的財政和金融扶持政策,對遇到暫時資金周轉困難的國際航運企業,給予一定的專項資金扶持並減免港建費和其它相關費用;鼓勵金融機構發放專項貸款以支持國際航運企業,降低融資利率或給予貼息支持,確保航運企業資金鍊不斷。
(3)通過減免增值稅、所得稅和其它費用等稅費優惠措施減少國際航運企業的財務負擔,使其輕裝上陣加強國際競爭力。
(4)實施有效的「穩外貿,保航運」措施。國際航運服務是與國際貿易聯繫最為緊密的行業,只有扶持進出口企業,擴大進出口業務,才能從根本上促進對國際航運服務的需求,帶動我國航運服務業的長期穩定發展。
(供稿:汪琦 寧波大學商學院)